夜深时, 陶芓湉早累了,眼皮打架,脸沾到枕头时差点撑不住, 险些一秒入睡。
边星澜像是要把分离的每夜补偿回来, 多少次都不够,直到陶芓湉最后威胁“我真的生气了!”,边星澜才收手罢休。
枕头的气味熟悉而陌生, 有边星澜的味道。
陶芓湉轻轻嗅了嗅, 疲倦的神经又变得亢奋,忍不住翻滚,将自己浸在这气味里。
陶芓湉滚了两圈, 腰就被揽住, 被抱进温暖的怀抱中。
“别闹了, 快睡觉。”边星澜将唇贴在陶芓湉耳边, 声音很轻。
振动传到耳尖, 酥酥痒痒。
陶芓湉挣动几下, 翻个面正对边星澜, 调整好睡姿, 才打着哈欠闭上双眼, “晚安。”
“晚安, 小桃子。”边星澜低下头,轻吻陶芓湉的额头。
不久后,怀里传来平稳的呼吸声, 边星澜仍睁着眼, 视线落在陶芓湉的发丝上。
陶芓湉紧缩在怀中, 手掌覆着的背脊微微起伏, 一切都是真而踏实的。
可边星澜无法入睡。
陶芓湉明明已经睡着, 他仍然轻轻拍着背,像从前一样哄着陶芓湉入睡。
陶芓湉睡着时的呼吸声不小,因为嘴唇会无意识微张,呼出热气,那些热气打在颈间,极度温暖。
怎么这么可爱。
边星澜从前总是安静地动心,偷偷在夜里捏陶芓湉的脸,但现在他不想这样做了,他要等到晨曦时,等到陶芓湉睡醒,再去捏那软乎的脸蛋。
边星澜闭上眼,嘴角带着笑意,想收紧手臂紧紧抱着,但又怕将陶芓湉惊醒。
月光照进窗,窗外的草坪一马平川,再不是蜿蜒的迷宫,屋外很安静,风吹之时,也不会有鬼魅低语般的沙沙声。
对于迷宫,边星澜曾有种偏执强迫的渴望,初时,那是让他无比恐惧的东西,后来却成为了保护他的盾。
他是私生子,但却不同于一般的私生子。
边星澜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谁,最幼时的记忆就是父亲死了,他和边黎一起穿上黑色小西装,站在棺材前向客人鞠躬问好。
千冰,和名字一样,边夫人是个冷漠且高傲的人,养出来的边黎有一点烟火气,高傲却一脉相承。
边星澜幼时最怕屋外的迷宫,总觉得里头有怪物,特别是当夜风吹响灌木时,他总会躲在被子里,捂住耳朵。
他也怕独自回家,如果司机没有接他,他就必须在夜里徒步,在硕大的迷宫中穿行,理所当然地迷路。
和其他私生子不同,他不会收获打骂管教,他只会收到千冰高傲的轻视,以及边黎偶尔“善良的施舍”。
听闻他害怕迷宫,边黎会大发慈悲地让司机接送他,但如果司机“不小心”忘了,也不会有人在意躲在角落的他。
但十三岁以后,边星澜再也不会害怕迷宫,渐渐认为那是保护他的盾。
那日边黎的朋友来家里作客,牵了只烈性的罗威纳犬,那只狗体型极大,嘴上戴着止咬器。
傲慢与恶劣是这些世家子弟的通病。
所以见到边星澜时,他们理所当然地捉弄,问边星澜想不想和小狗玩游戏,玩小狗追人的游戏。
边星澜勾起笑拒绝,但狗绳依旧脱离了手,那只罗威纳犬向他奔去。
他慌不择路地逃,逃进迷宫里,躲在角落,以为只要这样,那只狗就不会追到他,却不知道狗只用嗅一嗅气味,便能知晓他在哪里。
当那只狗找到他,而他身后是死角时,边星澜一度以为自己会死,会被那只狗活生生折磨而死。
戴了止咬器的烈性犬无法咬人,平常应是受到虐待却无法反抗,现在见了软弱的边星澜,便不停用爪子折磨他,将他的手臂和腿挠得全部是血。
折磨持续了很久,久到边星澜以为他快死去,直到意识尽失。
后来,他被尖锐的疼痛惊醒。
鼻尖萦绕着酒精味,边星澜躺在沙发上,佣人将酒精一点点擦在伤口。
而千冰站得极远,似是对他身上残留的狗骚味感到恶心,干呕着说:“脏死了,带他去洗澡。”
打过疫苗,再加上夜夜噩梦,边星澜一直高烧不退,住在医院里。
好几日不见,听闻他住院的消息,林殊在某天翻墙从学校出逃,来看看自己的头号马仔因何故而缺席。
“你被你家的老巫婆抓了?”林殊一见他便惊讶地问。
边星澜仍很恐惧,抓着林殊的手臂,语无伦次地说了好些话,还求林殊救救自己。
但林殊听了,非常不解,皱起眉说:“那狗都咬不了人,你怕它作什么?它抓你,你就拿玫瑰枝戳瞎它啊,他们要是怪罪你,你就说是我教的不就得了。”
当然,最让林殊不解的,还是边星澜怕迷宫这件事,“况且,难道你不知道,只要用手摸着迷宫墙壁,一直往右或往左走,就能走出迷宫吗?”
边星澜确实不知道。
他浑浑噩噩过得像个怯懦的傻子。
出院回家之后,他试了林殊说的方法,果真顺利地走出迷宫,再也不用靠运气,虽然那会花上好几个小时。
渐渐的,边星澜再也不怕那迷宫,反而会主动躲进迷宫里,逃离边家主宅,反正他总能找到出口。
因为这件事,四肢上留了好些疤痕,那些疤深而丑陋,黏在皮肤上,像是肮脏的毒蛇在爬行。
随着年岁增长,边星澜总在想这些疤什么能消退,夏天再热,也要穿着长袖长裤掩饰,直到林殊又一句不解的“你就不能去做祛疤手术吗?”
是啊,他怎么没想到这个方法?
在林殊眼里,他估计是个无比愚蠢且无用的蠢蛋。
边星澜一直想不通,林殊为什么要做他的靠山。
所以他总爱用犯贱的行为,一次次试探林殊对他的忍耐度,把自认为好的东西,献宝似的送给林殊。
林殊对他的忍耐度似乎趋于无限,但边星澜不信,他必须时不时试探,惹得林殊快要打他才收手,因为那样才能感到安心。
手术之后,那些疤痕杳无踪迹。
可尽管皮肤光滑,没有粗糙的突痕,边星澜总觉得那些疤还在他身上,很脏很恶心,带着难闻的狗骚味,无法消去。
不过比起那些早已消失的疤痕,边星澜更厌恶自己。
他厌恶自己在外时戴起的轻浮面具,厌恶自己左右逢源的嘴脸,厌恶自己随波逐流的讨好。
而最让边星澜厌恶的是,那些轻浮行为好似已经渗透进骨髓,成为他真实的一部分。
他不讨厌性,不讨厌烟与酒,他耽于纸醉金迷与酒池肉林,他渐渐与那些世家纨绔融为一体。
唯一不同的是,因为那只狗,他很爱干净。
边星澜记得南影的每一个艺人,包括陶芓湉。
陶芓湉本没有资格留在南影,但因为档案上漂亮的公式照,以及“私生子”的身份,边星澜破例将其留下。
第一年里,边星澜没有到注意陶芓湉,因为他的世界里有太多光鲜东西,直到年会上,陶芓湉穿着衬衣出现,被谢兆缠住。
换作是别人,边星澜不一定会主动解围,甚至搬出林殊威胁。
但或许是被那身心机的装扮迷了眼,边星澜总觉得,如果他不出手,就没有人会来保护陶芓湉。
其实,如果陶芓湉不主动提包养,他也会将陶芓湉留下,因为那张脸实在让他心痒,比静止的公式照生动太多。
特别是那双杏眼,无辜懵懂却又招人,睫毛挥动时好似在说“只要亲一亲我,我就会是你的”。
与想象中不同,陶芓湉竟然很坦诚,真诚得像颗未雕琢过的玉,而他能在那玉上随意雕刻,雕饰出他想要的纹路。
桃子的滋味总是很美妙,随便一咬,空气中仿佛能浸满桃汁的香气,掩盖掉他身上那股恶心的狗骚味。
理所当然的,边星澜拿出万分耐心对待陶芓湉,比对所有人都要温和,哄着睡觉,抱着轻吻,像是在呵护偶然得到的宝贝。
好可爱。
无数个晨曦,边星澜睁开眼后,看着怀里呼呼大睡的陶芓湉时,都会这样想。
他们的关系在新年时发生了质的变化。
将秦渝池送给林殊时,边星澜没什么顾虑,只觉得适合,认为林殊一定会喜欢。
但真当林殊动情,边星澜又感到失落,仿佛他本该待在林殊考虑的第一顺位,现在却被往下挤,落到第二顺位去。
当然,更让他焦躁的,不仅是翌日要回边家,还有一种失落造成的恐慌感。
林殊都已经找到了爱人,那他呢?
他会一直流连人间,放纵自我,到死都活得像个纨绔,浑浑噩噩吗?未来的几十年里,他都要像现在这样活,毫无变化吗?
带着这种恐慌,边星澜迫切需要温暖的拥抱,想见到陶芓湉,想去捏捏那可爱的脸蛋,让自己安心。
月光中,陶芓湉乖顺极了,无论他有多过分,都乖乖接受。
被这种温暖的纵容包围,鬼使神差间,他做了个冲动的决定,带着陶芓湉回边家,仿佛这样能为他增添一丝反抗的勇气。
第一次顶嘴反抗,过程之中很亢奋,结束之后却疲惫到无力。
因为千冰不会在乎他,边黎也不会理解他,他们依旧高傲冷漠,一切都不会有改变,只有他破防,还当着陶芓湉的面出糗。
一瞬之间,所有的一切都让边星澜厌恶,包括他自己。
那股狗骚味又袭来,浓郁难闻,催人泛呕,他必须要将除菌剂倒满浴缸,才能将这气味压制。
他疯狂地抽烟,让尼古丁拖拽神经,堪堪保持清醒与理智。
笃笃笃。
门被敲响时,边星澜拿开烟,稍作犹豫。
许是因为寂寞和自厌,他迫切需要陪伴,所以他让陶芓湉进了浴室门,尽管这样可能会吓着他的小桃子。
但陶芓湉并没有被吓着,反而面色平静,边星澜起了坏心,故意朝陶芓湉吐一口烟。
陶芓湉被呛得轻咳,眉眼间透出娇滴滴的不满,边星澜失笑,这才将香烟摁灭。
陶芓湉其实不止脸蛋可爱,某些行为也很可爱,比如睁大眼睛好奇地观察他,比如总是嗅他身上的气味,且不加掩饰。
陶芓湉将身体往下俯,鼻尖离水面只差一厘。
边星澜总觉得这水很脏,里头全是狗骚味,便直接将陶芓湉拽起来,不让嗅。
“哥哥,你觉得我是脏东西吗?”倏地,陶芓湉问了这么个问题,没头没尾。
“当然不是。”边星澜下意识答道。
“嗯,我也觉得你不是脏东西。”陶芓湉盯着他说。
头一次,边星澜奇异地觉得那狗骚味减淡了些,不是被其他香气压制,而是在缓慢地消减。
于是他一次又一次吻下去,让陶芓湉一遍遍说那句“你不是脏东西”,他们唇齿交缠,紧紧相拥,仿佛是这世界上最相似的灵魂。
尼古丁和除菌剂不会让他感到干净,但陶芓湉可以。
看着那双漂亮真诚的杏眼,吻上去之前,边星澜想,陶芓湉必须是他的,且必须永远都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