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一日为师 终身为师

清晨的阳光照在程家庄大队村头的晒麦场上,给萧瑟的冬天,平增了几分暖意。

平时聚集在村头的人少了一多半,此时聚集在村头的人,也都是以上了年龄的老人为主。

年轻人已经去程旭远家里帮忙了。

大忙帮不了,但是找桌子找板凳这样的事情总能干。

而清晨干活,别的不说,一碗用煮肉的肉汤炖出来的杂烩菜总是少不了。

虽然杂烩菜里,大多都是白菜,连粉条都不多。

但是里面总还有几块肥肉,有一些萝卜丸子,更重要的是,用来煮过肉的肉汤,实在是太好吃了。

“五老太爷,杂烩菜快熬好了,您也去吃一碗啊!”

“听说这次的肉,熬的是相当的软乎。”

有人朝着五老太爷说道,按照程家五老太爷的辈分,就算什么也不做,那也是应该吃的。

五老太爷和颜悦色的笑着道:“我等一会儿再去。”

“牙口不太好,肉快咬不动了,等一会儿去,要一碗肉汤就行。”

那说话的人笑道:“五老太爷,您可不能说咬不动。”

“我听有庆他二叔说,这一次炖的红烧肉,软烂得很,就算不咬,到了嘴里也能一口咽下去了。”

“好吃的紧啊!”

五老太爷咂巴了一下嘴道:“那我中午可要尝尝。”

就在几个人说话的时候,就听有人道:“快看,那是不是程家栋两口子?”

坐在村头的人朝着村前的土路看去,就见程家栋和李秀娥两口子蹬着一辆自行车朝着村口而来。

李秀娥的手中,好像还提着一个包裹。

“家栋,你这来得不晚啊!”有和程家栋年纪差不多的村民递给程家栋一根烟道:“天不亮就出发了吧?”

从县城到程家庄大队骑车要一个多小时,再加上一辆车要驮两个人,车子快不了,这差不多就要两个小时了。

这不用想,就是程家栋天不亮就出发了。

程家栋笑眯眯的道:“家里有好事,还不来快点。”

“家栋啊,赶快回家去吃碗饭暖和暖和吧,熬的大烩菜,可好吃了。”

五老太爷朝着程家栋笑呵呵的说道,神色中充满了关心。

程家栋笑着道:“谢谢五爷,我这就去吃。”

“您也一块去吧。”

五老太爷摆摆手道:“我等一下再过去。”

程家栋也没有再劝,赶了一早晨路的他,肚子一直咕咕叫,当下就朝着众人招呼了一下,就朝着程旭远家走去。

程旭远家今天摆席,自然要在他那儿解决吃饭的事情。

来到程旭远家,就见一圈人正端着大碗蹲在墙角吃饭,这些人基本上都是程家的年轻人,他们看到程家栋,一个个都站了起来。

“三叔!”

“小叔,婶子你们还没有吃吧,来这里端碗。”

“家栋,你们来的正好,快过来烤烤火。”

……

在众人的邀请下,程家栋和程家兴兄弟几个坐在一起端碗聊天,而李秀娥则端着碗来到屋里,和王桂兰等人叽叽咕咕的说话。

程家栋等人说的,是今天的安排。

而李秀娥他们说的话,却在程旭远的身上。

将一碗满是油水的杂烩菜吃了多半碗后,李秀娥轻声的朝着王桂兰道:“嫂子,大远以后的婚事,你们准备咋办?”

本来满脸笑容的王桂兰,听到这个问题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头道:“秀娥,我也不知道咋办哩。”

“按说,大远也考上了燕京大学,现在又能挣钱,也算是能配得上沈瑜墨了。”

“可是,我听大远那意思,好像他们还要离婚。”

王桂兰说到这里,将手中的饭碗一放道:“说起来吧,我现在很有些不知道怎么办。”

“离婚吧,有点不好听。”

“可是这个离婚,是大远去燕京上班的时候,都已经说好的。”

“不离吧,我觉得沈瑜墨虽然长得挺好,可是……可是她心里要是没有咱大远,在一起过日子也怪别扭。”

李秀娥道:“嫂子,这个你也不用太上火。”

“毕竟大远还要上四年大学呢!”

说到这里,她迟疑了一下道:“我有一个朋友,她的外甥女考上了燕京师范大学。”

“借着体检的时候,我让她和大远见了一个面。”

“人家对大远还是挺满意的。”

“如果他们能够接触接触,说不定以后还能成。”

对于燕京师范大学这个名字,王桂兰连听都没有听说过,但是听名字,她知道这学校应该和儿子的学校都在燕京。

而且还是大学生!

如果能和儿子在一起的话,倒也是一件大好事。

所以她激动道:“他婶子,那这个事儿你可得多操点心。”

“人家对大远有意,就让他们多接触接触。”

“要是能成了就最好,毕竟咱都是知根知底的……”

李秀娥道:“嫂子,这个你放心吧,大远的事情,就是我跟他叔的事儿。”

……

早饭吃完,接下来就是忙碌。

这一次请的,除了村里人之外,还有程旭远家的亲戚。

负责迎客的人,早就在借来的十几个镂空铁皮暖壶里,装满了红糖水,谁来了都可以暖暖的喝上一碗。

而厨师更是在简单的休息之后,就开始忙活。

几个人煎炒烹炸熬炖,弄的程家的整个院子,都充满了香味。

披着黑呢子大衣的程家兴,手里拿着烟,不断的走来走去,和赶过来的亲戚散烟闲聊,声音都比以往大了很多。

这个庄稼汉在心里发自肺腑地为自己的儿子大远而骄傲。

他的娃懂事明理,长得茁茁壮壮。更重要的是,过了年,他就要去最高的学堂做学问哩!一想起这些,他心里就美气的很!这是他在程家庄这个村里活人的全部意义。

这次在家里摆席,他坚持不收礼。图个啥?他程家兴算是庄稼人里很有魄力的,眼界当然要比一般庄稼人宽阔。

说归说,但是来坐席的亲戚,还是有不少都带了东西。

比如程旭远的三个舅舅,一下子就带来了六只大公鸡,算是给这次摆席,又添了一道大菜。

和红白事相比,这次只是单纯的摆席,所以大多数人都是闲聊。

当然,那些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亲戚,一个个在来了之后,都来看看程旭远。

谁让他现在在燕京工作不说,还考上了燕京大学呢。

虽说只是简单的闲聊,但是半天下来,程旭远就觉得自己笑的腮帮子都酸了。

好在时间很快到了十一点半,再过半个小时就要开席了。

只要开了席,他再倒一次酒,就没他什么事了。

就在程旭远的心中充满了期待的时候,就见马广重等几个人走了进来,马广重更是满脸笑容的朝着程旭远道:“程老师,恭喜恭喜啊!”

程旭远笑着道:“谢谢你广重。”

“来,喝点水,吃点瓜子。”

马广重道:“程老师,你这瓜子可是都带着喜气呢,我们也来沾沾喜气。”

说话间,他就抓起了桌子上的瓜子吃了两颗,这才道:“程老师,今天是你的好日子,我们这些学生,怎么都要送您一件礼物。”

“经过大家的精心准备,今天这个礼物总算做好了。”

“大家推举我们几个代表大家,给您送过来。”

程旭远摆手道:“这次摆席,就是家里高兴一下,你们送什么礼物啊。”

“大家心里想着我就行了。”

站在马广重身边的刘建凯则笑嘻嘻的道:“程老师,我们当然不会忘记你。”

“之所以大家不敢过来,就是怕我们人太多,把锅给吃光了。”

说到这里,刘建凯和身后的几个知青都笑了起来。

簇拥在程旭远身边的程家亲戚,也跟着笑了起来。

虽然他们这些天没有来程家庄,但是对于程旭远讲学的情形,一个个还是有所耳闻的。

最多的时候,听课的人都超过五六百。

五六百知青要是来吃席,那得准备多少桌哟。

程家这次请村里和亲朋好友,也就是准备了十二桌,村里基本上都是每家派一个代表过来。

“程老师,这是我们所有学生的一片心意,礼物很轻,请您不要见怪。”

说话间,马广重就拿从身上的军绿包里,拿出了一个软皮的笔记本。

程旭远接过笔记本,翻开第一页,就见上面用毛笔写着八个大字:一日为师,终身为师。

大字下面是一行小字:恭喜程旭远老师考入燕京大学,全体学生奉上。

看着这些字,程旭远的心中升起了一丝异样。

他翻开第二页,就见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名字:马广重,刘建凯、陈江,楚小红……

这些名字,用的笔不一样,颜色也不一样,字体更不一样。

很显然,这些字,都是这些学生亲自签上去的。

翻看着上面的字,程旭远不由得道:“广重,这个礼物,太珍贵了。”

“你们……你们太费心了。”

“程老师,我们只能用这一点小礼物,表达一下我们的心意。”马广重道:“这些天,您给我们的指导,我们永远记在心中。”

“对我们很多人来说,可能您这一番指点,足以改变我们的命运!”

说到这里,他又从自己的挎包里,拿出了一块折叠的红纸。刘建凯和马广重旁边的一个知青快速的将红纸打开,就见上面同样写着八个大字:一日为师,终身为师。

而这八个字下面的落款,则是程旭远老师的全体学生,恭喜程老师考入燕京大学。

看着这展开的红纸,站在正陪亲戚聊天的大队当家人程福来感慨的道:“这几个知青娃有心了!”

“大远这次帮着补课的事情,办的太对了。”

“哎,在这件事儿上,我不如他看得远哪!”

程家栋则是接过那全都是签名的笔记本翻看着,他看着一个个工工整整,却字迹各异的名字,觉得这笔记本的分量有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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