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拿什么送给程旭远

“刘建凯,你倒是念啊,有什么不能念的?”马广重的声音中,充满了不满。

对于马广重来说,这就是一封编辑给的信,有什么遮遮掩掩的。

而且刚刚听刘建凯念的内容,这信好像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

这等的情况下,你遮遮掩掩干什么,丢人现眼吗?

刘建凯平时是一个爱玩爱闹的性子,有些事情藏不住,可是这一刻,他犹豫的朝着陈江看了一眼道:“老陈,我……我念不念?”

陈江看着一副犹豫不决的刘建凯,很想将这家伙给捶一顿。

你要是不想念,完全可以不念。

刚刚你就不应该念。

现在你在这里干啥呢?

你这不是给我找麻烦吗?

心中虽然不满,但是他还是没好气的道:“你自己决定,这就是《燕京文艺》的编辑给我的回信。”

最后一句话,他的声音有点颤抖。

很显然,此时的他,有点没有底气。

马广重则催促道:“建凯,你就别耽误事儿了,快点念吧,也不是什么秘密,不就是一封回信嘛!”

“对,人家陈江都不在意,你怕个啥?”一个高瘦的知青一脸不屑的说道。

听到这话,刘建凯一咬牙道:“我们一定会将您对小说的想法,转达给作者程旭远老师……”

念完这句,刘建凯停了下来。

你们不是让我念吗?好吧,你们如愿了。

现在你们什么感受?

他的目光,带着一丝得意的看向了马广重。

马广重的神色,从不在意瞬间变成了凝重,他的嘴巴张大想要说话,却一时间说不出来。

程旭远老师……

作者程旭远老师……

我没听错吧,《当幸福来敲门》的作者,竟然是程旭远老师,这……这不是我听错了吧?

不,应该是重名重姓。

或者是刘建凯胡乱念,故意来调侃自己等人。

对,一定是调侃!

“刘建凯,你净捉弄人。”马广重说话间,就朝着刘建凯冲了过去。

其他几个人听到马广重的喊叫,瞬间也都明白了过来。

他们几乎同时,朝着刘建凯冲了过去。

正观察着自己宣读内容会带来什么反应的刘建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同伴脑回路竟然这般的快。

还不等他反应过来,就被摁住了手臂。

马广重更是直接从他的手中,将那页回信拿了过来。

“建凯,胡乱念什么,我给你们念一下上面写的正式内容。”

“我们一定会将您对小说的想法,转达给作者程旭远老师……”

将这最后一句读出来之后,马广重有点结结巴巴。

到了最后,他终于忍不住道:“真的是程旭远老师,这……这是重名重姓吧?”

说出这句话,他接着念道:“陈江同志,徐凌云是程旭远老师的笔名,因为最近一段时间,程老师离开燕京回了老家,所以我们暂时没办法让他给您回信。”

“你放心,等他从老家回来之后,我一定让他给您回信。”

读完这些,马广重不吭声了。

刘建凯更是不吭声。

房间内,足足沉寂了一分钟,好一会儿还是马广重道:“程老师能够考上燕京大学,这几天不但给我们补习了数学,而且还帮我们补习了语文。”

“他总结出来的作文格式,我琢磨了一下,确实好用。”

“他这般的才华横溢,写出《当幸福来敲门》岂不是很正常。”

马广重的话,让在场的人都不由得点头。

而刘建凯则在沉吟了一下道:“对于《当幸福来敲门》,我有的地方一直想不通。”

“现在我好像明白了。”

“你们想想程老师的经历,想想现在的他,可不就是一个相信幸福一定会来的徐凌云吗?”

作为知青点的知青,无论是刘建凯还是马广重,都知道程旭远和沈瑜墨的婚姻状况。

他们之中,不少人都将沈瑜墨当成自己的女神。

当女神结婚的时候,他们黯然神伤。

当他们知道程旭远和沈瑜墨的约定时,他们虽然心中还有酸意,但是心里多少有些庆幸与欢喜。

当程旭远和沈瑜墨一起回燕京的时候,他们的心中五味杂陈。

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还是羡慕程旭远的运气,更觉得程旭远和沈瑜墨的生活,绝对过不下去。

程旭远去燕京上班,就是一种报答。

可是现在呢……

现在的程旭远,已经是光芒万丈了。

“行了,咱们别讨论这个了。”马广重道:“明天程老师家摆席,咱们送点什么啊?”

听马广重如此说,陈江就准备走出去。

不管怎么说,他可是程旭远的情敌,在这里讨论给程旭远送礼物,他有点不好意思。

“别走了,你不是说,你最崇拜的就是程老师吗?”刘建凯挡住陈江的去路道。

“我什么时候说最崇拜的是程旭远了?你不要瞎说。”陈江脸有些发白的辩解道。

“陈江,我可没有胡说,明明是你说的,你最崇拜的,就是徐凌云老师。”

“《燕京文艺》编辑的来信不是告诉你了吗?程老师就是你最崇拜的徐凌云老师。”

“这不就等于你最崇拜的是程旭远老师吗?”

听到这话,陈江竟然有一种无语的感觉。

咋会是这样呢?

我根本就没有这样说,你们怎么可以这样猜测?

可是他想要辩解,却发现说什么都是苍白无力的。

最终,陈江双手蒙面伏在枕头上,此刻的他浑身酸疼,疲惫不堪,他懒得说话。

“老马,程老师家不是说了嘛,他们不收礼。”刘建凯见陈江坐下,就笑着向马广重道:“咱们弄了礼物,人家可能也不要。”

“那就尴尬了。”

“更何况他们家不收礼,摆席纯粹就是花钱。”

“咱们这么多人要是去了,人家也接待不起。”

“我觉得吧,咱们还是不要过去了。”

那干瘦的年轻人道:“建凯说的也有道理。”

“咱们不拿礼物白去吃,本来就不好,如果人太多了,那就是去砸场子了。”

马广重道:“这个我也明白,可是咱们不送点东西,也不去的话,是不是显得太不懂礼貌了。”

“毕竟程老师这些天,可是给了咱们不少的教导。”

听到马广重的话,众人陷入了沉默。

马广重说的非常有道理,但是此刻的众人,一个个也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

陈江神色变幻之间,好像想到了什么,但是他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来。

他的动作,引起了刘建凯的注意。

“陈江,有啥话你就说吧,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

刘建凯道:“这不但是程旭远的事情,也是咱们这些知青的事情,你说是不是?”

“好吧,那我就说了。”

陈江郑重的道:“我有一个主意,我们可以……”

陈江的话说完,马广重一拍大腿道:“你这个主意不错,咱们现在分头去做。”

“这礼物,既能够代表咱们一份心意,正好也不用咱们都去程老师家去坐席。”

“时间不等人,咱们先行动起来。”

……

腊月二十七,整个程家庄大队,都沉浸在一种兴奋之中。

这不只是过年的兴奋,还有对程旭远家摆席的兴奋。

对于这次摆席,村里不少人充满了期待。

很多嘴馋的人,更是聚集在一起谈论着这次摆席的吃食。

“听说这次喝衡水老白干,拉酒的时候,我去看了,足足拉了三十瓶。”

“是咱们书记找了向供销社的头头儿,人家直接卖给的。”

听到喝衡水老白干,那些好酒的人,一个个脸上都露出了期待。

毕竟,在村里喝酒,大多数都是喝自己酿的红薯散酒,不但辣嗓子,还容易上头。

可是,这衡水老白干就不一样了,过年谁家接待亲戚,才舍得买一两瓶。

“家兴哥这次是豁出去了!”有人感慨道。

“嘿嘿,如果我有大远这样出息的孩子,我也摆酒!”

“对了,我听说明天不但有肉,还有鱼,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鱼是在李家村的鱼塘买的,一共买了十二条,每一条都有两三斤。”

“一条鱼,他们要两块钱,比肉都贵!”

……

对程家庄的大部分人而言,明儿坐席都是很少吃的好东西,因此,大家都有点莫名的激动。整个村庄都沉醉在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当中。

伴随着村里人这些句句听起来都十分中耳的谈论,程家在头一天下午,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程家庄的厨师班子,在程旭远家的院子里,支起了三口大锅,一口大锅炖肉,一口大锅蒸馒头,还有一口大锅用来炒菜。

随着炖肉的大锅开始烧火,一股股香气飘出老远,惹得一群又一群的娃娃们,围着程家转。

虽然吃肉是明天的事情,但是今天来看一下也是好的。

作为这件事的当事人,程旭远倒是很悠闲。

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有人做,他是一点事情都没有。

无聊之下,程旭远就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开始写《渴望》。

这些天他的主要时间虽然在给知青们教数学,但是《渴望》的写作,却也以每天四五千字的速度进行着。

写作这东西,只要构思好,后面的进展会很快。

程旭远根本就不用太构思,电视和小说中的故事,都是现成的,他只要在脑子里稍微加工一下,就可以了。

也不知道写了多久,程若苗跑了过来道:“哥,妈让你吃饭。”

“我给你说,今天的饭有不少肉呢。”

看着咽口水的妹妹,程旭远朝着窗外看去,发现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昏暗了下来。

大锅炖肉的香气,人们聚在一起聊天的声音,在这夜色将要到来的村庄中,形成一副充满勃勃生机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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