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鹊在新公司里适应的很好,公司规模不大,几个女孩子很有共同话题,虽然江鹊话也不太多,但是也在努力地融入新环境。
这些天下班后,江鹊还会去陆景洲那里看看,几个机械师的动作很快,才一周多一些,修复工作就完成了大半。
陆景洲还宽慰她,在沈清徽生日前肯定可以完工。
江鹊很放心。
只是近来的晚归,让沈清徽隐约有点担心,甚至还以为是最近江鹊的公司总让她加班。
江鹊虽然现在活泼了一些,但毕竟多年来的软弱还是让她很难对别人说不。
沈清徽有些许沉不住气,他从没教过她怎么在职场上为人处世,生怕江鹊被人欺负。
于是这天,沈清徽早早忙完,开车去了江鹊的公司。
当时正是五点半,距离下班还有半个小时。
路威刚开了个很简单的会,最后留下江鹊。
江鹊声音确实很好听,先天的底子在那,路威琢磨着配广播剧可能还弱一些,情绪表达和声音把控上她还很生涩,但是路威给了她一份有声读物,是一本小说,一天只需要读一章。
很简单,但也是江鹊跨出的第一步。
江鹊很惊喜。
路威伸手敲敲桌面,故作高深地说,“这个稿子是我们要跟一个有声读物平台合作的,你能好好完成,下个月就转正。”
“好!我一定好好完成。”
这是江鹊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份工作,她很是珍视。
路威“嗯”了一声,稿子还在打印,打印机在会议室里。
江鹊站在旁边等着。
路威眯了眯眼睛,隔着黑框眼镜看江鹊。
其实很确定,江鹊跟沈清徽有点关系,但是沈清徽从不插手她的事情,但那辆黑色的车子,前些日子都准时的出现在楼下。
只是最近没看到。
路威犹豫了一会,这些日子相处下来,江鹊对工作很认真,从专业上来看确实是个可塑之才。
他自认为自己是个很“亲民”的老板,于是还是没忍住自己的八卦。
“江小姐,你有男朋友了?”
“嗯!”江鹊站在打印机旁边,有点不好意思。
而后突然想到什么,她谨慎地问,“公司不允许吗?”
“不是,就是我前几天看见有人来接你来着,最近没看到,还想着你回家要是不方便,我给你报销交通补贴。”
路威笑了笑,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虚伪。
“哦哦,是他最近要过生日了,我想给他准备一份惊喜,”江鹊松下一口气,弯了弯眼睛笑了,然后说,“路总,有你这样的老板真好。”
“是吗,都是应该的,关心员工嘛,”路威心虚摸了摸鼻子,干笑了一声,然后拎出车钥匙,“那你打印完之后早点下班。我先撤了。”
“好,再见。”
“再见。”
江鹊继续守在打印机旁边等着。
路威去打了个招呼,拎着自己的手机走,结果出来的时候,看到大楼外面的休闲区,坐着一个很眼熟的男人。
是他坐在那里,实在太引人视线。
沈清徽很少穿正装,他平日里深居简出,衣服都是随性惯了。
但最近沈家动荡,他能推则推,推不了才去露个面。
路威自认为自己算是个小资,觉得西装与皮鞋是职场男人必不可少的东西,对此也颇有研究。
眼下,沙发上的男人,黑色的那不勒斯西装裤非常熨帖,深蓝色的衬衫规整,外面一件一看就是定制的意式西装,裁剪得体利落,勾勒出硬挺而颀长的线条,配黑色的德比鞋,一看就价值不菲——能将西装穿出优雅与力量韵味的,还要归结于良好的身材和比例。
每一处细节都足够迷人。
他坐在那里,旁边不少公司的女孩都往这里看。
——并不是每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都有这般的矜雅与淡漠,他眼底的平静,是他的自律与时间阅历沉淀的成熟。
路威忽然有一种微妙的错觉,想到那天在餐厅里看到的、与江鹊吃饭时的沈清徽,更温柔,眼神要更柔软。
他抬眼看向自己,眼神清冷,像覆着一层霜,但仍然有着很高的教养与礼貌,对他点头致意。
路威走过去,同他打招呼,“沈先生怎么来了?”
“接她下班。”
沈清徽扬了扬下巴——对面,就是他们的会议室。
会议室是四面玻璃,只有百叶窗帘,但是没有拉上,缝隙里,看到江鹊站在打印机旁等待着,有时候弯腰整理一下。
路威感觉有点不妙,虽然自己并没有做什么,但总觉得,沈清徽好像在这看了有一会。
“啊,那……”
“没事,你先走吧,我等她一会。”
沈清徽话并不多,看路威一时语塞,他也只是淡笑,同他道别。
路威感觉松了口气,借口说自己有点事先走了。
沈清徽点头致意,视线向里面看着江鹊,其实这些日子他从不觉得十五岁的年龄差算什么,但是看到江鹊跟路威这样年纪的男人站在一起的时候,他忽然失神片刻。
但这样的摇摆的情绪,是在看到江鹊的眼神时停止住的。
江鹊对着路威笑,是很客气礼貌的笑,从不像看他的时候,是鲜亮的只看着他,有点小姑娘的骄纵,有雀跃的欢喜。
沈清徽都说不清怎么,只想到这样被江鹊特殊的放在心上,唇边就染上点笑意。
胡小可六点钟准时下班,出来的时候看到外面坐着的男人,又一个360度回旋折回办公室。
她强忍着激动的情绪,走进会议室,“鹊鹊!外面那个是不是你男朋友!”
江鹊讶异,往外面看了一眼。
隔着百叶窗,撞上沈清徽的视线,他眼神里终于带上笑容,用口型跟她说:不急,我等你。
江鹊点点头,心情扬起来。
胡小可捂着心脏,“哦莫!”
江鹊被她惹笑了,“我打完这个就下班了。”
“册那!你哪儿找的这种男朋友?”胡小可压着声音,心情澎湃。
江鹊正好打印完最后一页,她回想了一下,“那天下雨,捡的。”
“捡的??”
“他捡的我。”江鹊回的颇为认真。
胡小可,“那我希望今年多下几场大雨,最好比依萍问她爸要钱那天还大!”
江鹊笑了笑,同胡小可告别。
胡小可忧伤,“我等你走了再走,我再多看两眼。”
江鹊去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关掉电脑打卡出来,沈清徽在等她,
是江鹊第二次看他穿这样正式的正装,比那些模特和演员都好看多了。
沈清徽很自然地牵着她,看江鹊的小眼神,他忽然有点不自在,抬手松了松领带,而后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是不是有点显老了?”
“不会!特别好看!”
江鹊摇摇头,被他牵着走进电梯,江鹊低头看了看自己,运动裤,简单的t恤,站在他身边有点违和——不违和的,是他紧牵着她的手。
“沈先生,今天您怎么来接我了?”江鹊在电梯里问他。
沈清徽看到江鹊跟那个女孩不卑不亢地相处,忽然觉得自己是有点多心。
他对她坦白,“总觉得你最近在加班,以为你被人欺负了不敢告诉我。”
“怎么会!”江鹊笑了,一句话说的,最后有点娇嗔的意味,“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沈清徽笑着说她,“是,长大了。”
江鹊撇撇嘴,而后看向他,“您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不忙吗?”
“不忙,就开了个会。”
江鹊忽然想到祁婷,有点不知道不知道怎么启口,就斟酌了下语言,“沈先生,我有个朋友也在白蕊那边……那边没事吧?”
“那边最近在整顿,我不知道具体情况。”沈清徽问她,“电话打不通?”
江鹊点点头。
沈清徽沉吟了一下,“晚点我让程黎问问。”
“好。”
江鹊觉得他足够可以信赖。
沈清徽没有多提,因为沈明懿名下的公司都跟沈睿言的挂钩,沈睿言又牵扯在沈家地产里。
现在沈明懿身在国外,他的公司由封远弘接手。
其实并不是沈邺成心疼这么孙子,而是沈邺成明白,沈家地产是他奋斗了一辈子的成果,他不想看到大厦倾倒,自己的心血毁之一旦。
于是找了封远弘来处理烂摊子,说的是让沈明懿去国外避避阮佳思去世的风头,其实还是想找个能撑大局的——封远弘出身好,家里的关系脉络广不说,人也有足够能力,于是高薪挖过来。
封远弘能解决好沈家的烂摊子自然最好,最后不过也是给他一些股份,还能与封家维系好关系。
可沈邺成到底是个老狐狸,能不能保住沈家地产还是未知数,他必然也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要说在沈睿言和沈清徽中选一个,沈清徽是必然,在他眼里,沈清徽不单纯与他有血缘关系,更是维系着港城庄家的纽带。
只要有沈清徽,沈家就不会倾塌。
所以他执意不肯让沈清徽掺和进来,是有他的私心。
沈睿言,说到底只是一个保姆的儿子,就算流着沈家的血,也撑不起什么大事。
而沈清徽不掺和进来,是因为他对沈家没什么感情。
沈邺成的心思,他怎么会看不明白?
在沈家三十五年,说是亲人,其实一点亲情都没有,还要被血缘与亲情捆绑着。
庄景月从来不在乎他,她的母爱,一点都不曾分给过他,沈邺成算计着他身上的价值,只把他当成一枚棋子,往前往后能得失什么,好像都被明码标价。
沈清徽厌恶这一切。
电梯门打开,沈清徽同江鹊出去,江鹊大概也能察觉到沈清徽神情有点疲倦。
但即便是这样,他的玫瑰仍然如约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