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四章 先做点小买卖

也许是智者塔在维卡西亚人心目很神圣,卫兵并没帮他通报:“赶紧走,这里是谁都能来的?”

事实上,林琅穿得太普通。智者踏是贵族才能进去的地方。

林琅看卫兵长矛逼过来了,只好另想办法。

他真非要进去,这点卫兵根本拦不住。只不过,他是来求助的,不是来求气的。

智者塔里的智者不仅是令人尊敬的有大智慧的人,更加是魔法或者斗气修为很高的人。

他要是闯进去,过卫兵这关,面对里面的智者难道也打?

打不打得赢不是关键,关键是闯进去和被允许进去是两码事。

他闯进去了,在所有维卡西亚人眼里,就是亵渎和冒犯了他们的信仰。

特别是对智者塔里的人而言。他冒失闯进去了,对方最大的可能就是直接跟他拼命。

这会进不去,他只好等待。

再过一段时间,就是大草原最重要的节日。到时,智者塔会向所有人开放。

反正也没几天了,他到时再找机会就是了。

…………

“客人,是卖东西还买东西?”

林琅扛着一个大包,走进一家货栈式商铺。一个穿着东方服饰的商人笑面迎人。

“听说你们收的皮毛?”林琅将大包放地面上。“大角雪羊的皮毛,你们收不收?”

商人眼一亮,忙说:“收,当然收。如果皮草做得好,价格绝不亏待这位兄弟。”

林琅二话不说,打来大包裹,里面都是大角雪羊皮。都是他在那个深坑附近打的。

商人取了一张,铺在草席上。蹲着摩挲着毛发,又搓揉了一阵,感觉柔软浓密。这皮革硝得很好。

然后又翻过来,仔细检查皮革。只头部多一个孔。而且很小。

商人心里赞叹,确实是好皮毛。

共有二十八张羊皮,他都仔细检查过。

“这位兄弟,这些都是好货色。每张两个紫金币,我收了。”

林琅笑吟吟,说:“这个价低了。”

商人看他一副‘再给你一个机会’,笑着说:“两个紫金币价格不低了。整个维卡西亚也找不到更高的价。”

“确实找不到超过两个紫金币的价。不过同样找不到二十八张雪羊皮。”林琅笑吟吟说。“一张这样的雪羊皮带回东部,价格少说也要翻上几番。”

商人心里错愕,面上不显,含笑说:“兄弟说笑。我们来回行商,实则也就赚个跑腿钱。哪来的几番?”他顿了一下。“每张再加五个秘银币,这是我们能出的最高价了。”

林琅摇头:“二十个紫金币。如果你嫌贵,我找别人卖。”说着开始动手将羊皮折叠放好。

商人听到他的报价,心里一跳。不是说二十个紫金币这个价格吓人,而是这个报价很大胆。

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报价这么大胆的维卡西亚人。

他沉吟着。

林琅手上不慢,丝毫没有妆模作样的意思。

眼看着他要将羊皮打包好了,商人才说:“兄弟,二十个紫金币,这个价格实在太高。我们回到东部可就亏本了。”

林琅将大包裹打包好,扛起来说:“能带二十多张学羊皮回去,你们就已经赚了。”

说着抬脚就走。

商人听了这句话,就知道是遇到明白人了。

看真要走了,他连忙上前拦住说:“兄弟,兄弟。莫急着走。你怎么也要给我一个考虑时间啊。十个紫金币,成交。”

雪羊,并非是什么了不得的魔兽。它甚至不是魔兽。因为没有魔核。

但是它对于人来说很稀有,而且很受追捧。

雪羊皮毛通体洁白,没有一丝杂毛。而且毛发柔软,保温性非常好。是深受东部贵妇人贵族小姐喜爱。只不过,这种皮草却很少见。

雪羊终生生活在雪山深处。雪山中危险重重,它们在山地里健步如飞,猎人极少能猎到。而有本事能捉到它们的人,绝对不会是猎人,不会专门去捉它们,捉到了也不会卖。

一年也收不到几张,经常一张都收不到。

所以林琅说得没错。只要带着这些雪羊皮回到东部,他是稳赚的。而且会狠赚一笔。

如果是一两张学羊皮,带回去通常只能在制作皮草时做一些修饰。但如果有足够的量做成整件的皮草,价格机会飙升。

两年前,据说有一件雪羊皮斗篷,卖了一千八百紫金币。那最多只用了五张学羊皮。

而这里有二十八张。那就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好的雪羊皮草,市面上极少见。绝对是送礼佳品。

二十八张雪羊皮,换了五百六十个紫金币。

商人虽然赚少了许多,但依然心满意足:“兄弟,日后如果你还猎到雪羊,只要质量都能像这样的。不管多少都给这个价。不过还请兄弟不要对外说。不然我对其他同行就难交代了。”

林琅笑着点头:“同行如冤家,这个我懂。”

“同行如冤家!”商人呵呵笑说。“兄弟看得通透。”这果然是个明白人啊。

看着林琅的黑眼睛,商人笑说:“兄弟果然不是寻常人。”

林琅笑了笑,又从行囊中取出一个布袋,打开了:“店家收不收魔核?”

商人看到袋子里的魔核,他也算是识货的,看到其中一颗的透明度,心里吸了一口气,重重点头:“收,当然收!”

看这块魔核和颜色,应该是八阶以上的水系魔兽的魔核。

这比学羊皮更可遇不可求……

遇到了还错过,做梦都要后悔死。

魔核没有固定的价格,商人请出背后的老板,谈了一阵子价的,将林琅拿出来的二十几颗魔核以五千八百紫金币收了。

林琅那个商店后,还谨慎地留意有没有尾巴跟着。

结果让他很满意。

他的武力形式与这个世界不同。灵元外放,可以探查方圆百多丈范围。这个感知范围,可以称得上是人体雷达了。

其实他也太过小心了。那颗让商人倒吸一口凉气的魔核,来自雪枭。雪枭在这个世界的评级,属于八阶魔兽。

能杀死一头八阶魔兽的人,没有几个商人愿意为敌。捧着还来不及呢。

所以谁还敢派人跟踪,难道你还想跟一个至少八阶魔法师或者斗士玩黑吃黑?

寿星吃砒霜呢?

没人跟踪,他就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将装钱的大袋子塞进须弥手环,然后像个没事人似的转到另外一条街上。

这条街是另外一大类货物的集散地。

草药。

这个魔法世界的医学非常落后。也许是因为魔法的存在——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能应用魔力——使得这里的人类对神控制这个世界的一切这个观点深信不疑。

他们相信,只有信仰神灵。才能获得力量、生命。

所以医学不重要。

维卡西亚的医学体系,是巫医。就是跳大神。

不过他们跳大神的人,都是有一定的魔法能力。可以利用魔法给人提供一点生命力。用地球人的说法,就是提高一定程度的免疫力。

但免疫力不是万能的。所以这里的病人的生死,被认为是神的意志。

这与凌忧界的医学体系完全不同。

凌忧界的哲学,并不是神学。他们承认神的存在,但不认为神掌控一切,而是认为神制定了规则,也就是天道。人要遵循天道行事。

不过在凌忧界的哲学中,天道也不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各有各的理解。

有大道无形的说法。

这就让凌忧界在一定约束范围内,呈现百花争鸣的状态。医学也有发展的空间。

而这个世界呢?

医学不是没有,也有素医。

素医是什么?

就是没有魔法,用草药制作成药水治病的行医人员。

但本质上依然是利用魔法力来治病。因为素医使用的草药,都是被认为带有魔力的。

在林琅看来,魔力本质上就是灵元。

正是因为这些素医,在这个以武力为尊的世界形成了一套独特医药学体系。

草药不仅可以制作治病药水,还能制作在一定时间内提升或者回复魔力或者斗气的药水——而且这个才是发展的主要方向。

林琅在打这个注意。

在雪山中,在走出雪山的路上。他也发现这个世界的一些东西,对地球人有很不错的效果。

无聊之余,也收集了一些。

走出雪山后,大草原中草药更多。他就是利用那些草药的药性制作了几种药水,又建议深埋火化死者和病死的动物尸体,消灭传播治病的蚊子,然后就治好一场会人畜共患的流行病。

那其实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流行病,只要有对症的抗菌药物,和掐断传播途径就很容易扑灭。但对这个世界落后的医疗体系而言,那就是死亡率极高的瘟疫。

他出手治病,不仅仅是圣母病发作。取得本地人信任的目的才是关键。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次出手,让他对大草原不少药材的药性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同时在治病期间,他还收到不少各个部落送来的草药——不管是不是用于治疗瘟疫的,只要他说的都一个马队一个马队送来了。

那些草药,自然都让他收进了须弥手环。

那就当做是他的出诊费了。

他现在就是想制作几种药水。但他想要制作的药水,药材还不够。

不仅药材不够,甚至还不清楚需要什么样的药材。自然也还不确定要制作什么样的药水。

换句话说,他就是在碰运气。

大草原里收到的草药虽多,须弥手环还有不少来自凌忧界药材也可以用。但那些药材都还不足以制作出他心目中的药水。

他想去草药街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发现适合的药材。

逛了几家药店,并无发现。林琅也没泄气。因为这一条街有上百家这样的店铺,还有不少在街道两边摆卖的摊贩。

他在街边一个摊子上发现一堆带着环楞的动物角。

他不知道是不是药材,但这种黑色的长直角,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会摆在摊上,应该也是药材吧。

走过去蹲下,拿起一根:“这是什么角?”这好像是实心的角啊。

“是黑面驼的角。熬水喝了能解暑。”

黑面驼?

没听过!

林琅看了看角的根部,发现并不是锯断的,也不是敲断,更像自动脱落的——断口周围还有一圈绒毛。断茬也很规则。

他用指甲在断茬刮了一点粉末,放进嘴巴吞了下去。

体内用灵元加速吸收,然后探查它对人体的作用。

无毒……有退烧的作用,还能刺激淋巴细胞再生,应该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好像也不会有什么副作用。

不过他的身体因为灵元的存在,其实不能作为一个试药标准。具体的药效还要找病人试一试。

但那已经足够了。

这角的药效也只够了。虽然不知道能通过搭配能配制出什么样的药,但作为主药至少也可以做出退烧药了。对这个世界的人类应该也会有同样的效果。

发烧,在这个世界同样属于高死亡率的疾病。

林琅决定买了:“这怎么卖?”

“一个秘银两对。”

林琅瞧瞧这一堆,应该有三四十对,就说:“两个紫金币,我全买了。”

小贩心算了一下,同意了。

用绳子扎好,小贩又问:“兄弟还要吗?我家里还有。”

林琅想了想,说:“还有多少?”

“还有很多,有一屋子。都是去年在冬天在大草原里捡来的,都是新鲜的。”

林琅心想果然是自行脱落的,不过这东西也不贵,就说:“一个秘银四对,如果你愿意,我就都要了。”

小贩连连点头:“愿意愿意。我这就回家,不过要明天才能拉来。”说这小心翼翼看着林琅。就担心因为时间问题做不成这个买卖。

这种黑面驼角,是他们这些部落用来熬水喝的,比较解渴。想卖去药店,却又没人愿意收。

以往每年他都会来卖,但一次集市也卖不出多少。

这下能将一整年收集的都卖掉,能比他家一年养的牲畜收入都高了。

林琅也不急着离开这个城市,说了自己的现在的住址,又说:“你拉来了,就去找我。”

小贩千恩万谢牵着马走了。

林琅又逛了一会,又是在摊贩中见着之前从未见过的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他手里拿着一个像是猴头菇一样的东西,但小一点。也没有那么多绒毛。

颜色惨白,如果不是拿在手里,看着还以为是石膏做的呢。

“这个啊,是我们那疙瘩的特产。叫做骨包包,别看它长得不好看,用水熬烂了,可以治红皮。”

红皮,林琅知道。本地人将皮癣都称之为红皮。

这是外用药?

林琅同样用指甲,不过这次是掐的。

掐了一点,这分明是一种菌类。

菌类可能有毒,不能乱吃。特别是在大草原,本地人完全不吃菌类。

林琅在大草原驻留了一个多月,就看到过大草原长着不下百种蘑菇,但人畜都不吃。林琅倒是收了不少。不管是有毒无毒都收。

对于一个医生而言,毒也可以做成药,而药有时候也可能是毒。

不过他也没吃过。因为大草原里没有做汤的工具,也不炒菜。除了烤肉就是烤肉。想吃素的,同样是烤的。夹在烤肉里一起烤。

有蔬菜吃,林琅也就懒得惊世骇俗非要吃蘑菇。

现在看到这种奇怪的蘑菇,他也想起收的那些蘑菇了。也想起喜欢吃幻境里出产的蘑菇的邱馨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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