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章 重出江湖

山猫这么一说,大家尽管有点害怕,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一个个去找高一点的地方去往沼泽湿地的方向看去。

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xz在沼泽地兴风作浪。

只可惜看来看去,只看到那野猪在湿地上扑腾嚎叫。

并未看到污浊的浑水下藏着什么怪物。

陈凌也看不清里面的东西,但看到周围的环境后,心里头暗想:“不会是土龙吧?”

但是看看周围,这里是南山深处的沼泽,距离北山那边紧挨着大秦岭瘴气山谷的湿地还是挺远的。

两条土龙是在瘴气山谷附近的湿地安家了。

并且已筑巢产卵。

按说是不会轻易离开。

“再说就土龙那体型,吃鸭子大鹅还行,想拖下去一头野猪,估计够呛。”

陈凌想着,又暗自摇头,觉得不大可能是土龙。

不过看阿福阿寿和狗群都是躁动不安,在湿地旁打着转转,叫个不停。

陈凌便走过去,对着远处沼泽地里将野猪拖下去的地方,砰砰开了几枪。

山猫等人见状,也过来冲里头开枪。

一阵密集的枪声过后。

浓郁的火药味弥漫,沼泽地了没了动静。

虽然大家也知道肯定是没有打到里头的东西,但放了一阵子枪,心里痛快多了。

今天这先是让一群黄喉貂吓了一跳,要回家了又有沼泽地的怪东西出来吓人,不发泄一番,心里疑神疑鬼的,容易落下心病。

“行了,时候不早了,把野猪开了膛,咱们就往回走吧。

等回去了,我去金门村问问山猺子的事,要是广利叔不知道,我再打电话问问懂这个的老教授。”

陈凌又给大家安了安心。

然后处理好猎物,各自或背或扛,由老虎与狗群开道,向山外赶去。

至于沼泽地里头有啥。

他们没谁去打破砂锅问到底,非要追究一番真相的。

天快黑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早点回家的好。

不过今年山里就是热闹得多。

太阳一落山,鸟雀归林,野兽出洞,各种野东西就都出来了。

时常是在两旁的林子当中,突然传来‘沙沙’的响动,便有狐狸、山狸子、松鼠各类小兽蹦蹦跳跳的远去。

有时候还有野猴子在昏暗的林子里吱哇乱叫。

阿福阿寿见了还想去追。

被陈凌呵斥了几句,才老实下来。

当然也有很多窥视它们的野兽,和在高处山岩上蹦跶的野牲口等。

对于这种情况,他们也只是放几枪惊跑它们就算完事。

总的来说,回去是很顺利的。

即便是背了猎物,他们出山的时候也比进山脚程快。

傍晚没到七点呢,就已经赶回村里了。

早上八头鹿,晚上又背回来十来头野猪,村民们纷纷出来围观。

那些来游玩的,也是凑过来身后在猎物上摸来摸去,啧啧称赞。

陈凌见此再次喊了声:“撵山下水,见者有份,大伙先散开,一会儿都有肉分。”

瞬间引得欢呼声雷动。

对这些城里人来说,来这里游玩,风景好吃得好也就算了。

遇到打猎的居然还能分到猎物的肉。

既惊喜又觉得新奇。

很多人上学都没领过奖,现在啥也没做,就能分到肉。

还是人家刚打的猎物。

这种感觉真是太棒了……

于是一个个兴高采烈的,叽叽喳喳的跟个孩子似的。

连那些中年汉子也都高兴得脸庞发红,给陈凌他们递烟啥的,场面热乎的不得了。

纷纷说以后只要有时间就还要过来玩。

这次说的就带上了真情实意了。

毕竟除了陈凌家的农庄外,村里的东西还是相当便宜的。

物价便宜,住得舒服,玩得开心,怎么能让人不喜欢呢。

路远点就远点,也无所谓的。

当晚,农庄大门外灯火通明,陈凌就在这儿摆着几张大门板拼成的桌子当成肉案板,跟大家伙分肉。

今天的猎物大多是两头老虎打到的。

而老虎现在明面上又是跟着他,是他养的。

那今天自然还是他来当‘头铳’,也就是他自己分的猎物最多,也享有分配权。

村民们很高兴。

但还是没有这群城里人的情绪高涨,一个个人头攒动着,在肉案前围得严严实实,不停地说着话,对那些开膛破肚的野猪和梅花鹿指指点点。

有很多人确实没见过野猪,也没见过梅花鹿,更没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就特别好奇。

还有些人也分不清这些猎物身上哪个地方肉比较好,看着野猪脑袋那么大,鹿脑袋的角那么漂亮,就凭着好玩的心态,让陈凌把脑袋分给它们。

也有的见识过野猪王的獠牙,就追问陈凌这些猪咋没獠牙呢,他们是想要獠牙收藏的。

但不管如何。

每当陈凌给他们分到肉的时候,他们是最高兴的,一个个就像是排着队领奖的小学生似的。

那股子兴奋劲就别提了。

最后一帮子人热热闹闹的折腾到了晚上九点多才散去。

有独自一人的,有夫妻俩的,也有一家好几口的,各自学着村民那样,把肉用草茎捆上,拎得高高的,喜气洋洋的就回家去了。

看那高兴的样子,晚上恨不得抱着肉睡一样。

不过他们高兴过后,还是得面对现实,因为这些肉是没办法完好的带回去的。

那没办法了,只能吃掉或者把肉留在居住的村民家里了。

也有舍不得的,觉得第一次分到猎物的肉,感觉很新鲜,有特殊的纪念意义。

更多的人就选择吃掉。

所以第二天早上,村里早早的就飘出了肉香,各家各户都在用大锅炖肉。

陈凌一分肉,省了这些人一天的伙食费了。

当陈凌父子俩从县城骑着马,带着两头老虎回村里来的时候。

好多人还拦住他,让他待会儿尝尝出锅的鹿肉和野猪肉。

说实在的,按陈凌的挑剔,这些猎物的肉除了那些半大的野猪,别的就没啥可吃的,全是喂老虎的。

梅花鹿多是老鹿了。

野猪呢也有一半是母猪。

这样猎物的肉就需要炖很长时间,还不一定炖得烂。

不过人家热情,陈凌也就下来与大伙攀谈几句。

说东说西,说老虎说山中野兽,说当地传闻,也说从村里年轻人嘴里听来昨日山里遇到的奇闻怪事。

像黄鼠狼的山猺子捕猎野猪,沼泽地有怪物拖野猪下去吃掉等等。

说起这个,大家的谈兴都很高,也没人急着去看肉好没好,到没到出锅的时候。

连村民们从田地里巡逻回来,也加入他们当中,和赶饭场一样。

说着说着,就有小孩子的妈妈奇怪的问陈凌。

说他们进山一趟就能打到这么多猎物,山里的那些野物能经得住他们这么打吗?

陈凌就解释说,他们这里打猎也就是入秋之后,秋冬季节居多。

而且也就这两年猎物多了才开始。

春天夏天是禁猎的。

那是野东西的繁殖旺季。

另外,就算春天不完全禁猎,能进山打猎去,也不多的。

最多就是下点夹子,下几个套子,弄点小猎物罢了。

至于会不会把山里的野物打完,这个担心实在没必要,他们也不是每天都去的,有老虎也不会吃完。

再说了,猎物又不是没长腿,到了一定程度了,不会那么傻傻的不知道跑的。

况且快秋收了很多人家里还有正经事要做。

有的甚至收完秋了,就要继续打工去呢。

打猎这种事,又不是人人技术高超,进山必有收获,哪比得上在外头打工赚钱多呢。

在外头闯荡着混起来了,总比在这山沟里强。

“你们城里人就是想得多,俺们这儿以前那野东西多的,公社组织去打,个人也进山打,打猎啊采药啊,那可都是除去公分之外,实打实能落在自己手里的好东西,收获好了,不只能填饱肚子吃上肉还能有点余钱,大伙一个比一个积极。

那个时候没搞几年确实是把山里的东西打少了。

你说都打没了么,那也没有。

很多都跑大秦岭深处去了,要不就是往南去了。

山里的野东西也都精着哩,不会等着你把它们一锅端了还不知道跑的。

你再看看这两年山里是啥样就知道了。

什么梅花鹿、麂子,这不又都回来了么?豺狗子、豹子也回来了,连土豹子也多得很。”

这是陈大志在说话,人家给他递了几根好烟,他谈兴很浓,说起来就没完。

赵玉宝拄着一根长长的赶羊鞭子在旁,闻言就嗯了一声,“大志说得也有道理,不过我上半年没来你们村的时候,老韩跟我说,现在国家全面禁枪了,要把各类枪支全都收缴上去。

除了明面说的怕闹出大乱子,就是怕没完没了的打猎。

说啥很多稀有的动植物,都快灭绝了,人家外国人早就有这方面法律,咱们应该也快了。”

“那俺不知道,你们大作家大教授说的,老百姓哪里听得懂。”

陈大志摆摆手,把视线看向陈凌:“让富贵说,富贵不是有那啥打猎的证么,他是啥时候都能打猎。”

陈凌哈哈一笑:“我说啥,我也不知道啊,我有证我也不乱打啊,山里多了就打,少了就不打呗。”

他这话听着无赖。

其实现实就是这样的。

因为在国内,这种禁猎或者禁渔都是区域性的。

比如国家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强调猎杀捕捉野生动物会判重罪,划分出来三六九等。

但是某个区域,某种野物泛滥成灾,比如野猪,这就要特殊对待。

像是后世都二零二几年了,很多地方却又都放开了,一年当中的禁猎期缩短为三个月,也就是夏天三个月禁止打猎。

剩下的三个季节随便打。

当然了,这个就是为了对付野猪的,其它猎物一年不能猎杀超过多少只,也有猎杀标准。

再说明白点,陈王庄这里的野物都开始泛滥了,风雷镇那边野物少,那风雷镇那边就安分点遵纪守法少去山里打猎,陈王庄这边该咋地还是咋地。

因为这里的野物危害庄稼危害山民安全了,就得去打。

等打的少了,那就不打呗。

根据实际情况来嘛,多简单的事。

再说了,陈凌还有神奇的日月洞天,只要猎杀的不过分,说是能为所欲为也差不多了。

“行了,你们吃吧,我还有事呢。”

聊了一阵,陈凌就准备走了,对赵玉宝说:“我给韩叔打电话没打通,待会儿得去金门村一趟,打听打听刚才聊的山猺子的情况。”

赵玉宝闻言长长哦了一声,“是这样啊,我说小林昨晚也没回去,去他老钟那边了,你咋自己回去了,原来是问老韩这事儿了啊。

那你去吧,我们待会儿再找你岳父放羊去。”

“好嘞,睿睿,不要玩了,咱们走了。”

陈凌牵上马,走到路边,这时睿睿正跟村里的一些小娃子们围着两头老虎玩闹呢,让老虎坐在地上,把老虎脑袋摆的全是骨头,摆的高高的,让它们顶着。

弄得阿福阿寿一脸委屈巴巴,还不敢动弹。

一动这些骨头掉了,还得重新来。

它们又不敢有一点反抗。

没办法,陈凌让它们看孩子,它们能不看嘛。

现在陈凌一发话,终于松了口气,小跑到陈凌身边,离睿睿离得远远地。

陈凌把他抱到马上:“看你弄的手上脏的,回去洗洗手就跟着你姥爷玩吧,别跟着我了。”

他听了立马转过小身子,用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望他,哼唧着撒娇:“嗯~嗯~爸爸,睿睿乖!”

这是还想跟着他出去到处玩呢。

“你还乖?把阿福阿寿吓成什么样子了?我看那些小狗獾子就是你给放走的。”

陈凌无语的刮了他一下小鼻子。

家里也就黑娃小金和小白牛不怕他,由着他折腾,很是耐心。

别的就不行了,尤其阿福阿寿这些后来的,本来刚开智就还是小孩子心性呢,碰上睿睿这样调皮捣蛋的小奶娃,都是孩子,凑一块,天生就相克。

陈凌让它们带娃实在是委屈它们了。

于是就把阿福阿寿留在家里,关在木楼的一间客房里,先不让它们出来。

他自己就带着睿睿骑马赶往了金门村。

到了金门村,还没到刘广利家呢,就看到一帮子人在在金水河撑着船拿着枪,在河里来来去去,对着河畔的水鸟不时开上几枪。

“嚯,好家伙,今年连枪帮也重出江湖了啊。”

所谓枪帮,就是水上打猎的,这个打猎自然不是打渔,而是专门猎杀那些水上大大小小的水鸟的。

比如野鸭子、白鹭、大雁等。

小一些的,麻嘎子、秧鸡子,甚至水边的土燕子那也有打的。

像是陈凌这个年纪的,小时候还见识过枪帮打猎的盛景。

再往后像是六妮儿他们,甚至再大一点的,就都不知道了,听都没听说过。

甚至不知道这些水鸟有啥可打的。

还是以前跟现在大不一样的缘故。

以前有的年份,那大雁野鸭子,就跟陈王庄水库的土燕子一样,飞起来的时候遮天蔽日的,动辄数千上万只。

那时候枪帮也叫打雁队,和打狼队差不离,由公社组织,也有自己去的,白天晚上沿河行船,寻找这些水鸟的落脚点,然后一群人就开始轰轰烈烈的举枪猎杀。

最繁荣的时候,离得老远都能看到天上的野鸭子和大雁往水面掉,一天打数百上千只,比撵山打围还要刺激过瘾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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