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夜里九点多,猪头肉终于出锅了。
一只只金黄的猪头在卤熟之后成为了诱人的酱红色。
满院子飘香。
就算这四面挂白,院中摆着灵棚的地方,也挡不住人们吃肉的热情。
大人小娃子拿着碗排着队等着盛肉。
谁想吃舌头,谁想吃猪耳朵,自己捞就是。
每个猪头上的两只猪耳朵陈凌都是割下来的。
不然几个猪头放在一个大锅里炖,带着耳朵很占地方。
“嘶哈,俺滴老天爷,太香了,太香了……这猪头弄的也太香了,这猪皮吃一口,好吃的俺差点翻白眼,好吃晕了都……”
“嗯嗯呜呜呜,猪耳朵也好吃,嚼着真香,越嚼越香……嗯呜,富贵以后你有啥活就喊俺们哈,只要再给俺弄一锅这样的猪头,俺给你当牛做马都行。”
陈凌也捞了一个耳朵跟舌头,配了点偏瘦的猪头肉,捧着碗和睿睿父子俩吃着。
周围是一圈蹲在地上捧着碗狂吃的小萝卜头们。
陈凌不是第一次做这个猪头了。
但小娃子们从来没吃到过。
睿睿也还没吃过呢。
他以前只在王素素嘴馋的时候做上一次。
王素素喜欢吃猪蹄、猪耳朵,他就把猪头跟猪蹄一块炖。
而这猪头过油炸一遍,不仅能除去猪腥味,吃起来还不那么腻,卤熟之后这猪皮还会更劲道,更入味,qq弹弹的,吃进嘴里香滑满口,真叫一个满口香。
王来福的两个儿子也是只顾着吃,有个这样心高气傲却又没本事、自卑敏感的爹,他们是真的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两人披着一身白孝服蹲在墙根狂炫了两大碗。
吃完后,两人互相对视一眼,一边擦着嘴上的油,一边嘿嘿一笑。
老大王聚杰凑到弟弟跟前小声说:“咱俩娶媳妇还让富贵来当厨子。”
老二王聚英刚要说啥,忽然脸色一变:“完了哥,光顾着吃肉了,还没让守夜的人喝酒哩。”
老大王聚杰也忘了这茬,急忙去问王来顺。
王来顺还没吃完呢,闻言就抬眼看了侄子一眼:“喝啥酒,这肉还没吃过瘾,谁顾得上啊……唉,反正你不用管这个,你达啥也教不了你,这点事都不懂嘛。”
守夜的人喝酒吃小灶,那是漫漫长夜,还守着死人,总得找点事干,弄点热呼气出来。
并不是必须有的。
现在这么多人,这么热闹,有酒没酒随人高兴,谁想喝就去喝,不想喝就别喝。
怎么高兴怎么来就是了。
这俩侄子没经过啥事。
他爹王来福也教育不了两个儿子什么人情世故。
要不是作为亲叔叔,碰上这样的人家,他是说啥都不会来做这个管事的。
村里就这样热闹着,持续到很晚。
陈凌吃了两块肉,就把睿睿带回家去了。
本来他还把睿睿送回去后倒上杯热茶就过来了。
虽然说他不是王家的小辈,并不是一定要他去守夜的,再说他还是厨子,白天还要忙活的,得休息好。
但村里这年月娱乐活动少,除了过年,大伙没啥事也不会像过红白喜事这样凑一块热闹热闹。
村里除了闲汉也没哪家人会像这样光明正大的打一晚上的牌。
或者喝半晚上的酒。
这是老少爷们儿都喜欢的场合。
何况陈凌还憋着一口气去逮大雁呢。
结果回到家。
二黑就跑出来冲农庄东侧的牲口圈汪汪大叫。
那是小青马住的地方。
陈凌一看二黑这反应就知道小青马肯定又偷偷溜出去了。
果然,走过去一看,里边空了。
“踏马的,这王八蛋还学聪明了,知道等人都睡了才往外溜……”
陈凌青着脸,要不是他今天回来的晚,还逮不到这家伙呢。
家里有小娃,黑娃小金两个很懂事,管着狗群不让晚上乱叫。
只要没啥大事,小青马偷偷溜出去了它们也不会叫。
就连管事精二黑也不会乱叫。
而小青马比之前鸡贼多了,晚上出去撒一次欢,早晨天不亮就跑回来了。
人起床过来看,它老老实实在牲口圈里待着呢。
这也是从上次之后就再没逮到它的原因。
“他奶奶的,这还是吃得太饱了。”
老话说马无夜草不肥,这小青马夜里不睡觉,还有精力出去瞎跑,从这一方面来说,什么品种的马都比不上。
“哞~”
看到陈凌生气,旁边的小白牛探出脑袋来,轻轻叫着安慰他。
旁边还有一个稚嫩的小脑袋,挤在小白牛庞大的身躯嗙,眨着黑白分明的眼睛好奇的望着。
“睡吧睡吧,没事。”
陈凌看了眼在自己怀里困得睁不开眼的睿睿,抬头迷迷瞪瞪的看着他,伸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又伸手在小白牛跟小水牛的脑袋上拍了拍:“睡吧,都睡吧,没事了。”
不能因为小青马一个不听话的,让全家跟着不安生。
出去跑就出去跑吧,等来年开春就给它找个公马配上。
到时候看它还敢不敢不老实。
只是陈凌也不知道,小青马出去溜达整天都是去什么地方。
要是知道小青马整天大半夜不睡觉跑出去干啥去,或许他就不会这么生气担心了。
……
霜降节气一过,山里一天天的冷了下来。
夜间结上霜冻后,麦苗就由鲜绿色转为了暗绿色。
就如同深秋的大白菜在经过霜打了之后会变得更好吃一样。
这麦田里的麦苗在霜降之后似乎也是这样。
很是吸引一些野物的青睐。
就好比这大雁。
是天天来吃,一天也不断。
它们虽然抵挡不住麦苗的诱惑……但每次行动异常谨慎,行踪飘忽不定,很难被人看到。
这天夜里就是这样。
或许是前半夜里王来福家那边太过热闹了。
后半夜里消停下来之后。
从东北边的夜空中便传来一阵阵“嘎、嘎”的鸣叫声,在天空中此起彼伏,响成一片。
趁着明亮的月光,若是抬头去看的话,会看到黑压压的百多只大雁,在头雁的带领下,排成一个个巨大的人字形。
由远及近飞过来。
机警的大雁群在高空反复盘旋几圈,发现地面上没什么危险,就展开双翅慢慢滑翔降落在麦田里。
大雁别看又被叫做野鹅,跟鹅一样攻击性特别强。
实际上这东西还是非常胆小谨慎的,每次落地之前都要侦查周围环境。
人多的地方,野兽天敌出没的地方,它们一般是不去的。
落地后,还要有几只打架厉害、性格凶猛、攻击性强的大雁在外围放哨站岗。
生怕危险来临的时候,来不及逃跑。
当然了。
这里也有个矛盾的地方。
那就是大雁虽然怕人,但是在它们群体数量足够庞大的时候,或者碰到人少的时候,单独一两个人,或者只是小孩子老人靠近,它们是不会害怕的。
甚至还会上前攻击。
今天夜里的这群大雁就是这样。
它们是后半夜凌晨四点多钟,将近五点钟的时候落到这里的。
成群结队地落在麦地里后,黑压压的一片,吃起麦苗来很有秩序:有吃的,有站岗的。
这家伙,要是不知情的人看到这麦田里黑乎乎的一堆,不断晃动的影子,恐怕要把魂儿都吓飞。
而陈凌他们呢,早就在这附近满眼振奋的等着了。
这些大雁却好像没看到一样。
警觉地大雁今天瞎了?
并不是。
是陈凌想了个比较奇葩的法子,还真有效果。
时间稍稍后退半刻钟。
后半夜到了凌晨三点之后,办丧事这边就消停了。
陈凌跟人打了会儿牌,就把剩下的猪头也放进锅里炖上。
是的,因为猪头便宜,就听陈凌的,买的比较多,所以还是要分成两三锅来炖的。
虽然猪头买多了,有的难免不咋新鲜,但这季节不是夏天,没啥大碍。
猪头收拾收拾炖上后。
也就凌晨四点多钟了。
这个时间点,正是大雁飞过来的时候。
夜深人静,天空过大雁的时候动静不小,离得还远呢,黑娃小金就开始提醒陈凌了。
知道大雁飞过来了。
陈凌看了眼时间,当即精神一振,喊上王文超他们几个拿上枪就往外走。
几人着急忙慌的跑到村外,麦田还什么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只是在深秋清冷皎洁月光下,麦田起了一层薄薄的白霜。
走近了就能看到,轻薄的霜似乎在月光下泛着微微闪亮的荧光,很是漂亮。
“幸亏赶得真及时,大雁还没飞过来……富贵叔,怎么办?是不是要找地方躲起来?那边沟里行不行?”
“躲啥躲,不用躲,你躲沟里怎么拉网?听我的,你们两个人一组,去咱们铺的网那些网旁边,挨着网躺下来不要动,等大雁过来。”
“啊?躺着?”
“让你躺着就躺着,别问那么多,大雁快来了。”
这是陈凌白天里看到疑似狐狸去抓大雁的情况,忽然想到的一个法子。
虽然有点奇葩,但不是没有道理。
撵过山,打过猎的清楚,山里的东西,不管是野猪还是野狼什么的,猎人带狗进山……这些野兽必先冲人。
因为野兽眼里,人比猎狗高大,所以人的危险程度比狗高。
换在大雁这里也差不多,人走着靠近过去,跟人躺在地上,在它们眼里肯定是不一样的感觉。
这两种的威胁程度在它们看来估计也是不一样的感觉。
陈凌想到就做,拿来一试,果然有效果。
他们躺在麦田,那大雁就跟没看到一样,嘎嘎叫着就从空中滑翔着落下。
落在地上先是疑惑的看了他们这些躺在地上挺尸的几人一样,然后就若无其事的各司其职。
该放哨去放哨,负责吃饭的,就各自找合适的地方大口开吃。
上百只大雁,一个个背着翅膀,扭着屁股,伸长脖子在麦田,挤成一团,欢快的啃吃着爽口的麦苗,像一只只贪吃的小羊一样。
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临近。
很多甚至吃着忘乎所以,精准的踩在他们铺设的大网上。
陈凌见此,心里激动得不行,蹭的就从地上爬起来,大喊一声:“扯网!”(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