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土豹子

“好家伙,这塘子里鸟不少啊。”

“富贵快把狗喊到跟前来,都别出声,咱们打它几只,今天晌午饭就有了。”

确实,这片湿地,除了白鹤跟天鹅之外,还有野鸭子,青庄之类的水鸟,隔着芦苇荡都能看到不少,再往里面看不到的还有更多。

“不行啊,这水洼子太大了点,咱们就算打到了,落到水里,也不好过去……”

“山里的水洼子不能乱进,万一在哪处地方陷进去,那就出不来了。”

“他娘的,你这一说,野猪也跟溜了?”

这处湿地挺大的,黑娃和小金两个虽说还没断了骚,但野猪的方向明显是穿过湿地,到了对面山上去的,它们喜欢这种地方,能够轻松的闯过去,但人就没办法了。

现在这情况,扎竹筏也没必要,有这工夫野猪都不知道跑哪去了。

众人一阵丧气。

就在这时,陈凌忽的心头一紧。

他身边的两只狗也是瞬间支棱起耳朵,眼睛炯炯有神的看向一个方向,慢慢龇起了牙齿。

几乎就是眨眼之间,一道金黄色的身影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水边的芦苇之中,朝水鸟群猛地飞扑了过去,哗啦一声,水花四溅,紧接着是一阵惊恐的“嘎嘎”鸟叫,嘈嘈杂杂之间,芦苇丛剧烈晃动,洁白的芦花漫天飞散。

芦苇荡之中无数的鸟儿乱飞乱跳,白鹤、天鹅、野鸭以及各种叫不出名儿的禽类四散而逃。

众人被吓了一激灵,急急忙忙拿枪戒备。

群狗也乱吠着狂冲过去。

但这时早来不及了……

那只野兽迅猛如闪电,擒着一只仍在胡乱扑腾着的白鹤,一个纵身便跳到了树上,枝叶摇晃之际,身形已经隐没于浓密的林木之中,消失不见了。

“汪汪汪!汪汪!”

群狗狂叫,黑娃和小金两个更是气急败坏,盯着对面山上高大的树丛,焦躁不安的哼唧着。

它们似乎还能看得到那只野兽。

但碍于宽阔的湿地相隔,是没办法及时追上去了。

“献、献哥,那是啥?打哪里钻出来的?”

年轻的小子们没察觉到任何动静,突然就蹿出来这样一个家伙,实在是被吓得不轻。

“不知道。”

王立献皱着眉头望了望,他也没看清楚。

便转头问陈凌:“富贵你哩?看到没?”

陈凌只是说恍恍惚惚看到一个影子,比土狗大不了多少,金黄色的皮毛,与枯黄的芦苇颜色相近,长得似乎和豹子差不多,但是身上却没啥豹子那样的斑纹。

他也觉得挺奇怪的。

这次进山来,很多东西听说过没见过,所以乍一看也是懵得很。

“听你这么说,那应该是土豹子了……”

王立献凝神细想了片刻,又点点头:“比豹子个头小,跟豹子长得像,八、九不离十是这东西。”

“没想到啊,金门村那边有土豹子了,在咱们这边也能碰到,看来是这些年猎户少了,这东西又多了起来。”

“土豹子?”

“那不就是老一辈说的老犸虎么!”

众人面面相觑,年轻的则有点害怕。

比起扒狗子,他们是听着土豹子的故事长大的,知道这玩意儿的厉害。

土豹子,老犸虎,草豹子……

反正这东西叫法多得是,都是吓唬小娃娃的,除了常进山的猎户,很少有人真正见过。

“就是那东西,大伙儿都当心着点,今天入了夜后,屙屎撒尿不要走远了。”

陈大志脸色也严肃起来。

“土豹子难防,金门村那些人为啥跑咱们这边山里,还不就是怕夜里带的狗不中用,让土豹子摸到身边么。”

“别以为是吓唬你们,让这东西近了身,就是个死,有枪都来不及开……”

众人听此不敢大意,都是一连声的应下。

其实土豹子并不是豹子,它们比豹子小两号,但能挖洞也能在树上搭窝,来无影去无踪,走起路来一点声音也没有。

要是让它盯上了,它能跟着你一路,攻击人的时候,悄悄摸到身边,都看不清它从哪冒出来的,比豺狗子还不好惹。

陈凌以前听父亲陈俊才讲过几次,说在更远的山里,山民们把土豹子叫做“山彪”,虎生三子,必有一彪的那个彪。

虽说以讹传讹成分较多,但足以可见这玩意儿的厉害。

“唉,山里咋净是惹不起的,让人到处担惊受怕,走到哪儿也不安生……”

“哈哈哈,你怕啥子嘛,野物其实没那么吓人,你怕它,它也怕你哩,老话说麻杆打狼两头怕,就是这个理儿。俺不说了么,是让你夜里不要走远,不要落单。”

“野物也知道人多不好惹,专挑落单的软柿子下手。”

陈大志与众人说着。

陈凌则继续和王立献在四周寻找猎物踪迹。

但是收获很小。

黑娃和小金依旧没断骚,对野猪的气味感觉还在,不过看它们的反应,野猪还在对面山上,过去很难,又有土豹子,大伙儿就都不想去了。

王立献道:“那往东南边走吧,下了鹰爪岭,绕过这片大水塘子再说。”

众人对此没什么意见。

慢慢走下鹰爪岭,等快中午的时候,几乎又到了昨天上午的地段。

但距离那处溪水还有不远的距离。

群狗不负重,显得比人耐力好。一路活蹦乱跳,四处嗅探着,跟在黑娃和小金身后不是惊飞树上的山鸟,就是吓跑林间藏匿的蛇类。

很快,小金加快速度,跑到一棵粗壮的栎树下。

这里有几团野物的粪便,这些野粪上能看到有很多裂痕,有些像是黑色的煤球。

王立献走过去,弯腰捡起来一块,轻轻捏碎,在手上碾了碾。

随后递到陈凌跟前:“这粪臭得很,是吃肉的野物留下的,不过里边还有草籽、果壳儿,没有骨头渣子,也没啥野物身上的毛,这就是吃素也吃肉。”

“再看这粪球,不是粪条子,这就是明显的野猪粪。”

陈凌仔细瞧了瞧,又闻了一下,记住了这种味道。

他明白王立献这是在教他。

便暗自牢记:食肉的野物粪便较臭,但是粪便里又有植物类残留,证明是是荤素不忌的杂食性野物,再根据粪便形状,由此来辨别出野物的种类。

陈大志也上前捡起来一坨:“摸着还有点湿软哩,就是这边上也没个啥脚印,应该挺长时间了。咱们还是先吃饭吧,早起没吃,现在走了大半天肚子饿得咕咕叫哩……”

刚留下的粪便,是湿软的,但四周肯定也会留下野猪的脚印,现在看不到,那就是时间隔得久了。粪便是在下雨之后才又变软的。

“先吃饭吧,也没啥可丧气的,山里昨天刚下过雨,这是最好的时候,顺着新鲜脚印儿,野牲口一逮一个准儿。”

王立献抬头向四面瞧了瞧。

下了山,就是昨天的溪流,但中午时间野牲口饮水的比较多,贸然过去,野牲口会受到惊扰,短时间就不再过来饮水,且惊跑的猎物,很难辨别踪迹。

于是和众人商量,就在林子里随便找个地儿先对付着吃一顿,填饱肚子就好。

大伙儿没啥意见。

简单吃过晌午饭后,收拾了下猎物。

现在已经有五只草鹿,一只麂子,一头梅花鹿、一只香獐子,另有十多只野鸡、野兔,三只野鸭子,看起来是不少的,但仍然不够分。

谁让他们七队来的人最多呢?

没办法,吃过饭也没人闲歇着了。

于是继续跟着王立献向着溪流的方向前进。

到了溪边,果然在雨后猎物的痕迹相当之多,且新鲜的蹄印非常明显。

小的有一排排类似老鼠的小爪子印儿,大的有鸡蛋大小,最大的甚至有拳头大小的蹄子印儿,王立献上前看了看,让狗嗅了嗅气味,就发现周围四面山上,哪个方向都有,是远是近一时间分不清楚。

陈凌就建议道:“要是不好上山撵的话,就下夹子吧。这地方来喝水的野牲口不算少。”

“嗯,这也是个好办法,老祖宗没枪炮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进趟山照样收货不小。”

王立献点点头,让大家把带来的兽夹子拿出来。

随后用各种野物的粪便在夹子上抹上两遍,把铁锈味遮盖住。

再找到合适的地方,把一个个夹子放好。

或是距离水边不远的树下,或是灌木丛、山坎附近。

“富贵,还有玉强,把你俩的家伙什拿出来吧,咱们再设几个套子,挖几道陷阱……”

“好。”

陈凌依言,取出套子。

玉强则拿了个锄头。

套子是牛筋绳做的,很坚韧,固定在树上,再用树枝或竹片设好机关,就成了。

而陷阱的位置就比较巧妙了。

跟夹子、套子配合在一起,类似于连环套。

就是兽夹子夹到猎物,或者套子把猎物套住,假如有东西来救,有野兽来吃,这陷阱就会起到作用。

周围照例是用粪便作为遮掩,有的地方还放上两块兔油,或者是松子类的坚果,或是其它野果,作为诱饵。

“走吧,咱们待得越久人味儿越重,夜里再过来溜一圈就行。”

“献哥,去哪儿。”

“夹子下了,陷阱也挖了,那咱们就顺着这个脚印儿最多的追过去,俺刚才下夹子的时候看过了,这是个麂子留下的……”

“啊?不是说麂子不好抓吗?”

“水娃子你咋这笨哩?人少的时候不好抓,人多还怕它跑?你当富贵家狗是吃素的?”

“嗯,麂守一座山,这东西恋家,在哪个山头上生的,一般就绕着这山头到处跑,一辈子不会去别的地方,不怕追丢。”

“这样啊,那还等啥,走走走,抓麂子去。”

众人吆喝着向前。

走了不远就看到,山坡草上落着一些黏连在一起的黑豆豉一样的粪便,是麂子留下的,还新鲜的很。

黑娃和小金很轻松的便找上骚。

和一群土狗在陈凌周围打着转,鼻子耸动着,呼吸急促的哼唧起来,不安的踏着小碎步。

这个情况就不必多说了。

这只麂子就在附近。

陈凌和众人打了个手势,摸了摸小金的脑袋,低声说道:“去吧。”

小金立马蹿了出去。

黑娃带着狗群紧随其后。

黑娃威猛健壮,但速度丝毫不慢,强有力的腿脚爬坡上岩如履平地,小金却比它更快,眨眼之间几个蹿跳已经没了影。

不一会儿,山上就传来小金的狂叫。

黑娃带着狗群也汪汪乱叫,然后一只只狗逐渐散开,由黑娃打着头呈一个锥形,向山上围了过去。

王立献见状笑了,收起来猎枪,扭过脸对陈凌道:“看到没,这好狗就是要多练腿脚,这才几天,根本不用咱们上手了。”

有人听此,不无羡慕的道:“还真是,这样以后就没咱们啥事了啊,算起来,俺们还没狗中用哩。”

“咋还好意思分肉?”

陈泽立马就反驳:“行,那你别分肉,你要拿你就是狗。”

“哈哈哈。”

一伙人笑着。

就听山林之间像是钻进了头疯牛,到处被撞得哗啦啦乱响。

很快就听林子边上响起来“呜呦、呜呦”,轻微细弱,似是猫崽儿在叫,接下来就没了声息。

没过多久,小金带着群狗出了山林。

黑娃叼着一只肥硕的麂子,摇头晃脑的跑了过去,一路上还滴滴答答淌着血。

陈大志走上前瞧了瞧,竖起大拇指:“前后还没一顿饭的工夫,真厉害啊富贵。”

“大志哥,你说话能不能说清楚点,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骂人哩……”

“哈哈,俺这不是高兴么。”

陈大志掂了掂,这只麂子,回身报了个数:“这家伙,六十多斤哩,是个大公麂。”

《第一氏族》

这只公麂子,确实不小,体长几乎有一米半,高也有六十公分左右,背上是深褐色,胸口肚皮是浅淡的棕色,肚皮后面是淡黄色,逐渐变浅到尾巴成了纯白色。

头顶有角,但是不长,微微的弯曲,带着点分叉。

它的牙和香獐子差不多,但是要长,呈獠牙形状,向着嘴巴后边弯曲。

要是活着的话,这东西其实还是很好看的。

“沉得很啊,都有六十斤往上了,这是开始贴秋膘了吧。”

“不赖不赖,这斤量难得哟,光卖肉就能换不少钱。”

众人一一赞叹,随后将这只麂子攒蹄捆好,由陈玉强扛上,再次前行。

今天也不知道是雨后野物频繁出没,还是他们运气足够好。

沿着麂子所在的山坡,刚越过一道山脊,又发现了猎物。

这是一处茂密的松林,高大的松木,树下厚厚的松针,此时刚过正午,阳光正好,几头野猪正在低着脑袋,哼哧哼哧的用长嘴在地上到处拱着,悠闲的找吃的。

群狗立即竖起耳朵,眼睛紧紧盯着,尾巴也不再乱摇。

进山这三天,不仅是黑娃和小金,连带着其它土狗也都学到不少本事,进步的飞快。

一只只狗在发现野猪的那一刻,就立马变得谨慎起来,脚步放缓,低头弓背,眼神明亮而锐利。

但是全都没有轻举妄动。

似乎只要人没有出声,它们就不会发出一点声音。

陈凌跟着狗走在最前方,见到野猪赶紧向身后打手势。

众人立即举起枪,小心翼翼的靠近过来,走近这一看,只见三四米外的松林之中,几头灰黑色的身影鼻子拱地,慢慢的找着食,要横穿松林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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