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的天气温暖明媚,而路星洲的状态也一天比一天好转起来,两个人这天晚上吃完晚饭后闲着无事,竟然聊起了之前路星洲在酒吧演出的经历,因此程念心血来潮,竟然想去酒吧看看。
天地可鉴,程念之前一直是一名好孩子,像酒吧这种地方就算成年了也不敢自己轻易进去,之前在这儿上学的时候也仅仅和朋友悄悄来过一次,但是当她见识到老外狂野的喝酒方式后,就打死也不再去了。但是,和男朋友一起去,这种感觉一定不一样的。
那种喝得微醺,躺在男朋友的怀里的感觉简直太美好了,但是只可惜,这种场景程念只在电视剧里看到过,具体是什么感受至今为止还没有机会试验,但是今天看样子是有戏的。
两个人一起顺着街边找到了一家看起来最为干净的酒吧,名字叫“Mint”。
一进去,熟悉的酒精味就扑面而来,此时在台上演唱的是一位女歌手,只见她抱着一把吉他,边弹边唱,还时不时尖叫两声和观众互动,台下的人虽然不是很多,但都很给面子的配合着歌手。
两个人找到一个空桌坐下,程念跃跃欲试,想点一杯鸡尾酒,但是立刻被路星洲拦住,理由是你喝醉了以后会耍酒疯,而以我现在的情况并不能很好的控制住醉酒以后的你。
啪嗒,程念的愿望瞬间破灭。
程念委屈,但想了想自己现在的状况确实不适合喝醉,因此只得默默接受了喝可乐的建议。
在一家酒吧里喝可乐,就好比在清真馆点猪肉一样,程念觉得这简直就是对这家酒吧的侮辱。
当然,虽然想是这么想的,可乐还是要喝的。
程念听着歌不由自主的也跟着点起头来,她侧身,对路星洲说道:“这首歌儿还挺欢快的,你不觉得和你之前的那些歌儿的感觉有些像吗?”
路星洲瞪大了眼睛好像受到了伤害,一副“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歌儿”的样子,“哪里像了,我的编曲和这个走的完全不是一个路线,它这个编曲我不是很喜欢,太杂。”
路星洲向程念说完这句话后,就听见他们的后方传来一声轻笑,一个褐发黑眸的男子慢慢抬起头来,摇着酒杯轻笑道:“Ifsuchasongthatcanstimulatetheatmosphereisnotagoodsong,thenwhatsongcanbecalledagoodsong?”
程念听到这话一愣,这个男人表达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在反问如果这样的歌曲你都觉得不是的话,那么你觉得哪种歌曲才是更好的呢?程念下意识去看路星洲的表情,只见路星洲皱着眉头紧盯着身后的人,注视良久后悄悄凑到程念的身边,问道:“他是在和我们说话吗?”
程念:“……”不然呢?
路星洲疑惑:“你说这帮海外侨胞是不是在国外呆的久了怎么和那帮老外一样这么不见外呢,就连说个话还能被抬杠,我能不能用脏话骂他?”
程念:“……”还有谁比你更不见外吗?
褐发男子名叫程臻,听到路星洲的话后默默无语,扶额无奈道:“喂喂喂,我能听懂中文……”
“哦,听得懂啊,听得懂正好,用英文骂人总觉得没有中文骂人有气势。”路星洲跃跃欲试。
程念本该拦着,但这是路星洲生病以后第一次这样开朗,因此把劝阻的话默默憋了回去,抬起头看了对面的男子一眼,心想,那就委屈你了,如果到时候被骂急眼了能不能别动手?就算动手,能不能只打他别打我?
程臻:“……”这突如其来的同情感是怎么回事?
“我认得你,你是路星洲,中国第一支未成年摇滚乐乐队主唱。”最后,程臻决定先发制人,化干戈为玉帛,其实是虽然他中文说的挺好但实在不会骂人却又不想吃亏。
“奥,认识我的人多了去了,而且我们已经解散了。”路星洲应了一声,满不在乎的说道。
程臻汗颜,又接着说道:“我刚刚听你说你不喜欢这首歌的编曲,但是这首歌在流行乐排行榜上很有名气,氛围感很强。”
路星洲听到这话,嗤笑一声:“气氛和氛围是两回事儿,你只能说这首歌让人听着挺有气氛的,这只能说明歌手控场能力很强,但是氛围感这个东西,不是说随随便便一首歌儿就能达到的,有很多歌儿只能烘托气氛,但是并没有氛围感,他们做不出来,氛围感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太难了。”
“这么说,你认为土摇就很有氛围感?”程臻讥笑。
“不啊,在我的世界中,有气氛就等于受欢迎,我玩儿是激情。”路星洲大言不惭,同时想了想又说道:“但是当然,氛围和气氛是无法违抗的,人只能被迫采取违背本意的行动。因为【大家】都这么说,因为【大家】都这么做,不这么做的话,就无法融入【大家】之中。”
程臻听完后轻笑一声:“你很有自知之明。”
“有自知之明的人才能理解讽刺,没有自知之明的人说多了也是白费力气,所以综上所述,我能听出来你在讽刺我。”
程臻耸耸肩没有否认。
“这首歌的编曲虽然稍微差了一点,但是动感很强,我很喜欢。”
路星洲狐疑:“这有什么不能说的?你觉得它好就好呗,我又没说它不好,只是我不喜欢。”
程臻挑挑眉,“我也没说什么。”
眼看两个人聊着聊着即将陷入冰点,程念终于冲出来充当救场大王,她笑笑,看着对面的男子问道:“难得遇到同胞,我叫程念,他叫路星洲,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程臻微笑,优雅的端起酒杯晃了晃,随后才开口:“Martin,叫我程臻就好。”他顿了顿,打了个响指,对着酒保开口,“Pleasemakeaglassoffruitwineforthelady。”
程念一听,急忙摆手拒绝:“谢谢,但我不喝酒。”
路星洲听到这话脾气也上来了,扯着个眉头呲牙咧嘴:“当着我的面给我女朋友买酒,姓程的我看你是活的不耐烦了吧!”
在场两位姓程的人默默无语。
最后,程臻笑着站起来与程念和路星洲告别,“很高兴认识你们,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改天可以一起吃饭。”
程念从来没有想过,缘分竟然来的这么快,她本来以为和程臻的相识不过是一面之缘,因此改天要一起吃饭这种话不过是成年人之间的官方话语,但是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当程念和路星洲在街边散步的时候,竟然又遇到了程臻!
和程念一样惊讶的还有路星洲和程臻。
估计连程臻本人都没有想到再一次见面竟然会如此之快,不是说好了中国人的改天就是可能再也不见吗?
但是不过一秒,程臻就恢复了优雅的样子,上前一步竟真的开口邀请两人一起共进午餐。
程念本来想拒绝的,但是没想到路星洲一口答应下来,程念的惊讶程度不亚于下巴掉到了地上,路星洲这是怎么了?他竟然主动答应了和别人一起吃饭,这简直是继上次邀请同学去家里吃火锅以后第二件突破的大事了!
当然,程念永远都不会知道的是,其实就是小气鬼一直还在对昨天的那杯酒耿耿于怀,你不是想请我女朋友喝酒吗,好啊,看我今天不吃的你破产才行!
程臻邀请两个人去了一家看起来很高档的西餐厅,通过聊天,程念才知道了程臻简单的个人情况,程臻从小随家人在费城长大,去年父亲去世,留下了一笔客观的遗产,于是富二代便开始过上了更加奢靡的生活,因此现在成功转变为一名伪富二代。
但是令程念感到意外的是,程臻是一名独立的编曲制作人,据程臻自己说,这也是他变得越来越贫穷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
“额……”程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得默默回了“加油”二字。
“你的歌儿是有多差,怎么一首火的都没有?你不行啊。”路星洲语言嘲讽到。
程臻此时正在切着牛排,听到这话眼也不抬一下:“怎么,你的《乐哈哈》就好到天上去了?”
程臻抓到了重点,看来虽然人在美国,却也是时刻关注着国内的娱乐新闻,直接拿抄袭事件开起嘲讽技能:“你听听你的歌词,什么跟什么啊,垃圾。”
“不好意思,我的《乐哈哈》获得了TVB最佳作词,你嘲笑我的词,就是在嘲笑TVB。”
“这么厉害啊,这么厉害不好好唱歌跑这儿来干什么?难不成就是单纯来度个假?”程念发现程臻此时已经抛弃了温润优雅公子哥的形象,就差挽起膀子翘腿和路星洲干架了。
“这你就不懂了吧。”路星洲故作优雅,拿起纸巾擦擦嘴语重心长的说道,“不能逃避只是强者的想法,错的并不会总是自己,社会上、人世间、我们身边,也会有很多人犯错,自己以为能够改变它,但其实只是顺应了这个如垃圾一般,冷淡又残酷的世界。”
程臻满脸问号:啊?你在说什么?这都哪到哪啊?
程念也满脸问号,肚子中全是疑惑:他在说什么?他为什么说这个?他说的什么意思?
路星洲看着两个人一脸疑惑,不由叹了口气,“算了,跟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根本就聊不来,真没劲儿。”
“到底是是谁没意思,你能不能说清楚啊,鸡汤文学早就Outdated了!”
“我的意思就是——”路星洲声音也大了起来,他了看坐在身边的程念,又嫌弃的看了一眼对面的程臻,突然笑开来,露出尖尖的虎牙,“我现在不想当大人了,我要去做孩子王,一脚能踩一个幼儿园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