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艳的一幕在这间卧室中出现了。
李墨在酒精的麻醉下,不停的吸吮着丽莎的香唇。大手在她的身上上下游走着。
丽莎也被李墨的冲动给征服了。享受李墨的激吻。
各种姿势,各种角度。李墨做出了各种表情。足足两个小时。这才放过丽莎。
其实在深层的意识中,丽莎被夏冰取缔了。李墨知道夏冰的身体承受不住太长时间的折腾,只好提前解决掉。
让丽莎一度以为李墨是酒后才这么厉害的!抚摸着李墨的脸庞,丽莎用纸巾擦拭着他的汗水。又欣赏了一会李墨满足的笑容后,丽莎知道自己该回家了。要不然明天可能就出不来了。
还是帮着李墨把所有的衣服都脱掉。这才穿上衣服,准备离开酒店。
在临走的时候,丽莎还是忍不住在李墨的脸上亲了一下。
来到酒店门口,满脸红晕的丽莎下意识的带上了墨镜。让吧员跟服务员都惊讶万分。都以为贵族就是这样高傲呢!
找了一辆出租车,丽莎上车后,为了自己的安危还是跟家里跟自己关系最好的汤姆叔叔打着电话。并且告知了自己马上到家。
回到家后,丽莎冲进自己的浴室,不停的看着自己傲人的身材。想到跟李墨刚刚啪啪完,激动的钻进了浴缸。
回味着李墨强有力的动作,丽莎居然再次脸红了。
其实丽莎也够倒霉的,李墨其实就是把她当成了夏冰。只是到最后这件事也没人戳破。
第二天醒来,李墨揉着脑袋,不停的絮叨着“太疼了,以后可不能喝这么多了。”
起身以后,这才发现自己的衣服都整整齐齐的摆放着。这根本不是自己的性格啊。再想到自己喝多。肯定是丽莎帮着自己把衣服脱去的。
但这也脱得太干净了吧!李墨尴尬的看着自己的兄弟傲然的挺立着。
可能是喝多了难受,李墨还真没往那方面想。径直走进浴室,洗澡去了。
洗完澡这才让李墨舒服不少,他决定今天不能再跟丽莎腻在一起了,该去找孔爽了!这才赶忙穿上衣服。走出房间。
来到一楼,李墨又交了房钱,这才离开。并嘱咐吧员,告诉他们如果丽莎来找自己,就说李墨有事情办,今天就不陪她了。
刚刚离开不就,丽莎还真的来了。刚路过吧台,就被叫住了。说明了李墨留下的话后,丽莎崔头丧气的离开了。
同一时间,李墨已经坐上了酒店准备的车,朝着孔爽的家开去。路上李墨没跟司机闲聊。其实他一直在琢磨着,为什么孔爽不开机。
从昨天开始,李墨时不时的就给孔爽打一遍,直到现在,还握着电话呢。
路上司机也累了,这么远的长途路程,李墨不可能不让司机师傅休息。他也尝试过自己开车,只是左侧同行,实在是不熟悉,李墨为了安全着想还是放弃了。只能等师傅休息好。
但还好法国的公路非常宽敞,上了高速以后还不限速。600多公里的路程,加上停车休息,也只走了将近5个小时,这是李墨没想到的。关键是车好。上道就230,240迈!
来到一桌叫做卓林的城市,跟柏林的名字还真有些相仿,李墨给了司机1000马克,让他找个地方休息,然后自己开车回到酒店,不用等自己了。
这次出来,司机是酒店安排的。那他也知道,这么辛苦李墨会给自己小费的。生活就是这么不容易,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这样!
接过李墨的小费,司机跟李墨道别后,真的找个地方去休息了。要知道来回可是1000多公里啊!
站在比柏林还陌生的城市中,李墨真不知道该怎么寻找这个孔爽这个女人。
但来都来了,李墨可不是轻言放弃的人。
现在可不是跟国内联系的时候,要是真找到罗斯福,肯定有办法联系到孔爽,可现在李墨的行程,他可不想被人发现。
漫无目的的走着,居然天空下起了小雨。李墨没办法,只能找个地方比喻。
在德国,最不缺少的就是酒吧,虽然现在是中午,但酒吧里已经热闹非凡了。
推门进去,还好没有被淋的太湿,李墨找了个位置,因为人太多,根本没人能照顾到李墨。
做下来以后,这才有服务员看到李墨,主动跟李墨打着招呼,但说是的德语,李墨无奈的用英语说道:“不好意思,我不懂德语,您会说英语吗?”
服务员听的出来李墨说的是英语,但刚好他不会说。但还是说了句“不好意思,请稍等。”说完话,他应该是去找其他的同事去了。
不到1分钟,李墨还在观察着四周的人呢,就见到一个美女朝李墨走了过来。
“欢迎您来到卓林。请问先生您想喝点什么?”
李墨看了下美女,笑呵呵的说道:“给我来杯啤酒吧,再来点小菜?”
“好的先生,请稍等。”美女笑了下给李墨打酒去了。跟在柏林的时候一样,都是水龙头放出来的,李墨已经习惯了。
美女服务员冲李墨微微一笑“先生,您是第一次来卓林吧!”
李墨刚刚喝下一口啤酒,点点头“是的,我也是刚到这个城市的。好巧,正好下雨了,我是来避雨的!”
“我看的出来,要是游客肯定会备一把雨伞的,卓林的天气变幻无常,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下雨了!如果您想在这边旅游,我奉劝您,还是准备一把雨伞吧!”美女笑眯眯的提示着李墨。
怪不得,李墨从窗户看出去,果然雨已经听了。笑了笑,跟美女说了句谢谢后,李墨独自喝着啤酒,心里琢磨着该怎么才能找到孔爽。
一杯啤酒下肚了,李墨还是焦头烂额,真不知道该从哪个地方下手。
努力着回忆着当初孔爽给自己留下的信息。上面除了一个电话以外,就是孔爽的姓名了。可能是因为李墨实在不熟悉国外人的姓名,居然只记住了后半段,把前面给忘记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叫什么法尔斯尔吧!具体的李墨还真不敢确定,只能凭借着这个信息想办法去打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