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起死回生

骨断、筋折、血竭、气衰、神穷、法尽……

庞谢趴在地上,脑子里昏昏沉沉,几次都要昏死过去,或许对他来说,能够昏死过去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可惜的是,脑子里就好像有一把钢刀在搅,每次想要昏迷过去的时候,就会不断地挑动他衰弱的神经,一阵阵深入骨髓的剧痛,硬生生地把他从昏迷的边缘不断拉了回来!

大脑里面犹如刀搅,丹田里面好似火烧,四肢百脉有如无数蚂蚁撕咬,每一样剧痛都超过了普通人的承受极限,对他来说,刚刚被金翅大鹏鸟打骨折的痛苦,甚至已经完全没有感觉。

“你别想就这么死了,我会把你带回狮驼国,剥皮抽筋,吊在火上,一刀一刀剐了吃!”

大鹏金翅鸟一只脚踩在他背上,平静地说道,声音里面蕴含着说不尽的怨毒。

“那你最好小心一点,不要太用力,搞不好我下一秒钟就死了。”

庞谢挣扎着张嘴说道,潮湿、腥臭、苦涩的泥土,从嘴唇进去,被唾液化开,黏在舌头上,充斥着他的味蕾,让他感到一阵阵的反胃。

“你放心吧,我不让你死,你想死都不行!”大鹏金翅鸟冷声说道。

庞谢没有再说什么,心中忽然泛起一个念头,就这么死了么,拼命的追逐长生,拼命的提升修为,到头来死的反而比其他人都快,甚至还不如对修行一无所知的张胖子活得久。

这么说来,难道是我错了么?

“我没错……”

庞谢喃喃说道,鸟要高飞,鱼要潜水,人要活下去,修士要修行,这是自然的天性,听从天性的做法,永远不会是错的。

“错的是这个世界……”

庞谢的目光渐渐坚毅起来,盘古开天,清而轻者上升为天,重而浊着下沉为地,鸿钧老祖紫霄宫传道,洪荒掀起无数大劫,待到女娲补天之后,人族终于大兴,踏遍千山万水。

无论盘古,还是女娲,或者是鸿钧老祖,都没有说过,这个世界属于一小部分人,这世上的洞天福地,只许少数人把控,这世上的法术,只许少数人掌握,这世间的万物,只能围着少数人去转!

就像眼前这珞珈洞天,自南海观音之后,本是无主之物,凭什么就被人占去?又凭什么不许别人进来?

如此一座洞天福地,莫说是华国亿万民众不知道,就算是他这种修行人,若非机缘巧合,也难以踏进一步!

有限的资源,聚拢在更有限的人手里,不为人知,隐秘发展,成就一个又一个的仙人,这就是修行界的真相么?

红尘无数生灵,懵懵懂懂而生,迷迷糊糊而死,生生死死,比如朝露,难道他们不想长生么?难道他们不想活下去么?

也许想,也许不想,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从生到死,都没有选择的机会!

“这个世界错的太离谱了,如果能活下去该多好,我一定要改变整个错误的世界……”

庞谢心中默默念道,他已经没有力气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只是他没有发现,在他脑中转过这个念头之后,丹田之中,一枚符文忽然发出七色毫光,将整个丹田照的通透。

这枚符文不是别的,正是先前已经始解大成的“医药”符文。

当初,他为了救李天华一命,不惜以身试药,结果在药毒攻身之际,这枚符文忽然凝为实质,从此始解大成,从中诞生出一道神气无比的药气,不但救了他与李天华的性命,而且成为他日后的一桩依仗!

这也是他迄今为止,唯一炼化到始解大成的符文,只可惜从那之后,这枚符文再没有变化过。

今日,这枚符文终于又生变化,这变化的原因,不在于世间万物,而在于他的心神的变化。

……

小医医病,大医医国,医病与医国本就是相通的事情。

百余年前,神州大劫之时,华国曾有一位先贤,东渡扶桑,学习欧罗巴医术,想要凭借一身精妙的医术,医治华国百姓,为神州复起,出自己的一份力。

这位先贤在扶桑蹉跎三年,一直郁郁寡欢,不知自己学到的医术,能否拯救华国黎民,后来有一天,他无意中见到一部记录电影,看到了一名华国百姓被扶桑人处死,其他人却只是围观的场面,发现这些人虽然身强体壮,却都麻木不仁,完全没有任何表情,当即触动心灵,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原来在这世上,医病只是小道,医国才是大道,大道不行,小道就算再为精湛,终究也是一场空。

从那日起,这位先贤便弃医从文,凭借手上文章,去医治这个国家,终成一代文坛宗师!

医道便是如此,从医病到医国,不经这种心灵上的蜕变,永远无法迈入更高境界。

今日临死之前,庞谢忽然动了救世之念,这才触动这枚符文,悍然从始解大成,再次发生锐变,一跃成就真解!

唰!

完全凝为实质的银白色符文,不断的放出七彩毫光,在这光芒的照耀之下,堆积在他身上的药力迅速划开。

这些药力都是先前吃的那些天材地宝堆积起来的。

之前没能化开,一是因为这些天材地宝都是西方净土难得一见的珍品,等级实在太高,不是始解大成的医药符文能化开的。二是因为他之前虽然被抽干了生命力,却是修行功法的自然反应,既没有生病,也没有受伤,医药符文自然也不会激活。

如今,这枚“医药”符文,一跃真解,已然有能力化开他体内堆积的药力,更何况他已被打成重伤,也有足够的理由,去救治他的伤势。

霎那之间,七色毫光所到之处,浓厚的药力迅速消解,化作种种不同的气流,在他体内穿行,有些轻灵,有些厚重,有些补气,有些益血,还有些往脑髓窜去,专门修补神识。

在七色毫光的催动下,这些奇异的气流瞬间补入他的身体,弥补了他几乎油尽灯枯的生命力,滋润着他干涩至极的神识。

这十多天,他吞服的天材地宝不下百件,大部分都堆积在体内,这一化开,顿时如长江大河,汹涌的向他身体内部每一个末梢涌去。

不过几秒钟的功夫,他消耗一空的生命力不但全部弥补回来,而且更有精进,大脑之中一阵清凉,神识骤然恢复如初,扫动之际,运转如电,比他受创之前,更快了数倍。

接着,丹田之中的法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充盈起来,周身百脉的气血,飞速生长出来,,一身筋骨重新续在一起,一身伤势已经完全治愈。

庞谢趴在地上,忽然感到体内充满了力量,当即也不客气,双手猛一撑地,飞身从地上跃起,将踏在他身上的大鹏金翅鸟撞了个趔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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