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脚凳太滑,他笨拙地坐了好几次才上去。坐实了却又感觉屁股底下搁着针板,把他钉在这逃都逃不掉。他也……不太想逃的感觉。“可以把你的手给我吗?”林雪河微笑着说。楚河下意识地低头看自己的手,还拘谨地搁在大腿上握成个拳头,里头已经被热汗攥湿了。没出息。他心脏狂跳,把手飞快地在裤子上蹭了两下,才忸怩着伸出去,“是要看掌纹什么的吗?”电视里经常出现类似的搭讪套路。其实眼前的男人压根就用不着这套,就算连小费都不给,他也很难拒绝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林雪河握住了他的手,稳稳地拉向自己。人类的手很烫,是他不喜欢的温度。但除了温度,还有香味。眼前的人类拥有十分细嫩的皮肤,薄薄一层,包裹着肌肉和血管,却挡不住由内而外渗透的香味。“你的手真好看啊。”他垂眸低声呢喃,“我可以亲你吗?”这么直接吗?!他的声音似乎有魔力,被诱惑的人说不出拒绝的答案。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楚河都没打算说不,可还没来得及回答,掌心里传来一阵刺痛。失去自主意识前,脑海里只剩下最后一个念头。我靠,还是强制爱。**林雪河没有太多耐心按照家族手册上所写的,去一步步蛊惑看中的食物。眼前的人类明显很配合,走流程就可以免了。他懒得费工夫,直接低头一口,咬进了掌中青嫩的手腕。这个人类,和陆崇完全不一样。牙齿几乎没有受到阻力,他轻而易举地咬穿了皮肤和肌肉,甚至因为用力过猛,还稍稍退出来一点。淡金色的瞳仁变成血红。他捧着楚河的手,几乎半张脸都埋了进去,从远处看,像是在痴情地亲吻爱人的手心。被他亲吻的人类青年动也不动地僵坐着,仿佛被这灼烫的爱意吻丢了魂。好喝……鲜美。喉结滑动,林雪河大口地吞咽。他脑海中有一根弦绷着,提醒他单次食用量不能超过三百毫升。但初次猎食带来的感官刺激完全不受理智支配,他很快就越过了红线。吸血鬼的獠牙是中空的,牙管里天然分泌麻痹的毒素。被他猎食的人类即使被吸成干瘪的尸体,也不会反抗。腕动脉里血流的速度越来越慢。他终于勉强停下来,餍足的脸上升起甜美的红晕。与之截然相反的,是楚河惨白的脸。但那张失去血色的脸颊上没有丝毫难受的神情。甚至在林雪河放开他时,还恋恋不舍地将自己的手朝他唇边又送了送。“行了。”林雪河摆摆手,表示自己饭量不允许。他有些失落,自己按着手腕上渗血的牙印,低声说,“主人……不喜欢我了吗?”林雪河抿了一下嘴唇,望着这张年轻又青涩,渴望奉献的脸。他没有刻意植入契约关系,但是被他的毒素侵蚀的大脑,估计还要一阵子才能清醒。他想了想,说,“去给我买一双拖鞋。”“好的主人!”得到命令的人类欢欣鼓舞,仿佛得到了天大的恩赐,踉踉跄跄往外跑,“我马上就回来!”林雪河坐在原处回味,等拖鞋时,初步得出结论。抛开初体验带来的感官buff,他还是更喜欢rh阴性血。可惜人类的脚步不够快。拖鞋还没等到,他先等到了陆崇。看着陆崇从五光十色的灯带中穿行,他想,那部刑侦电影的导演确实很会挑人。历来用新人当主角,为演员好更为了电影好,给他安排的角色一定是贴合本人形象的。本色出演更好发挥,就算没实力也不会演得很离谱。视线中的这个人也是。他看着陆崇一身正气地往里走,跟环境格格不入的样子,感觉还在拍电影。好像下一秒,主角就要掏出证件,跟前台说那句经典的“警察,办案”。他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好整以暇地看陆崇朝着明显相反的方向走。可不知怎么,陆警官后脑勺像长了眼睛,毫无预兆地转头望过来。目光也是正义凛然的,十足锐利。他居然闪躲了一下,自己都觉得好笑。再看过去时,陆崇已经大踏步冲到了他面前。“我靠!你眼睛怎么红成这样……饿狠了?”陆崇雷厉风行地闯进来,先是吃了一惊,然后一把攥住他,“跟我走。”来的路上就想到了。在这种地方活蹦乱跳的人类在他眼里就是送到嘴边的食物,万一还有不怕死的来勾搭他,跟直接嚷嚷“来吃我”有什么区别。趁还没闯出祸来,陆崇拉着他往外走,那脚不沾地的速度,好像再多待一秒他就会扑进人堆里,随机挑个倒霉群众生啃一口,“快快快,走!”“……”林雪河皱眉挣扎,一时竟然也挣不脱,怒极反笑,“你”“主人!”一声极具穿透力的尖叫作为预告,楚河怀抱着一双毛绒拖鞋,祭出生死时速冲到了他们面前。他挡在林雪河身前,用看敌人的目光死盯着陆崇,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似的,恶狠狠道,“你要对主人干什么?放开他!”“……”对视间,林雪河目光飘移。只剩陆崇,继续用难以言喻的眼神看着他,“主……人?”第14章 事已至此。林雪河面不改色地指了指拖鞋,“是很软的那种吗?”“……”现在是拖鞋软不软的问题?!那小服务生还斗鸡似的瞪着一双眼。陆崇咬牙压低声音,“‘主人’?你咬人家了?别太饥不择食了你。”林雪河说,“放开我。”他语气平平,但不悦的情绪已经很明显。陆崇愣了一下,松开手,看着他往后退,双手环胸靠在墙上。楚河半跪在他脚边,拆开新拖鞋的包装,恭恭敬敬地给他换上,然后仰起脸眼巴巴地望着他。林雪河伸手拍了拍他的头顶,给予他想要的夸奖,“好孩子。做得好。”陆崇看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他知道血族能通过吸血控制人类,但也不至于这么肉麻吧,被使唤跑腿还一副无上荣耀的模样。“接下来要干什么呢?”他依恋地顶着林雪河的手,“我什么都想为您做。什么都可以。”“回去睡觉吧,”林雪河说,“按照人类的作息生活。”如果估计得没错,天亮时血族契约的效力就会消失。楚河一脸意外,不舍又委屈地说,“不能让我陪在您的身边吗?”林雪河俯身,轻轻抚摸他的脸颊,如神明怜悯信徒,“我会记住你的。你叫什么名字?”与外表的美丑或血液的味道好坏无关。眼前这个年轻的人类男孩,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猎物”。他会记住的。即使是再冷血的种族,也有自己的初猎情结。“楚……楚,河。”“楚河。”他低声重复了一遍,说,“去吧。”楚河呆呆地看着他,大颗的眼泪顺着脸颊落下,哭了好一会儿才摇晃着站起来,神情恍惚地回家了。林雪河也站直身体,踩在毛绒拖鞋里的脚趾动了动。感受到柔软的包裹,他心情稍微变好了些,踢开刚刚脱下的皮鞋往外走。他在家里长年不出门,很久不穿正装,也一直习惯穿拖鞋。来外面买的新鞋不是为他手工定制的,材料再好穿上也总是磨脚。更何况这几天走路多,更不舒服。在家里他总嫌闷得心烦,出来之后倒是怀念起自己家的好处了。“你没有必要拉扯我。原本我就是要走的。”他对陆崇说,“下次再这么对我动手,我也会动你的手。知道吗。”他眼底的血红已然褪去,恢复成平日里淡漠的金色。陆崇却感到莫名的寒意,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双手,目前还健在。“……哦。”陆崇带来的司机等在外面。宽敞的迈巴赫商务后座比出租车舒适很多,让林雪河的心情又恢复了一点。何况验证了他的捕食能力并没有问题,也算没白来一趟。有问题的是陆崇。他转头看向有问题的人,上车后一直没说话。越是安静就越是反常,“你在生气?”“没生气。”陆崇不假思索地否认。“我生什么气啊,有什么可生气的?没有。”“……”林雪河点了一下头,表示接受这个说法。接受得有点太干脆了。陆崇憋了几分钟,自己开口,“我只是在想,你跑出来之前起码跟我打声招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