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屈辱的条约

西慈并不是一个喜欢妥协和退让的人,从来不是。相反,她非常强势,非常自尊,非常喜欢掌握绝对的主动和权力。

但,她有过超出常人的妥协和退让。

从很小的时候,父亲早逝的她就学会了向生活妥协和退让。

入宫以后,她更学会了向皇帝、皇后妥协。对于咸富帝来说,她永远是最机灵,最懂事,最贴心的那一位。而对于东慈,她永远是最听命,最效力,最有担当的那一位。

她甚至多次向恭亲王奕欣、曾国藩、左中棠、李鸿章,做出妥协。

这就是西慈,在她处于下位,受制于人的时候,她总是能隐藏好自己,做出妥协和让步,以低调谦卑的姿态维系良好的关系。

而所有这些妥协当中,最让她感到屈辱和不平的,就是对那些始终高高在上完全藐视其权威的洋鬼子们。

可是没有办法,打不过人家。所以,她支持洋务派们搞各种研发,让他们去造枪造炮。为的就是有一天自己强大了,腰杆子硬了,可以不再继续向洋人卑躬屈膝。

她一直期待着有那么一天,可以硬气的站起来,一把撕碎所有和洋夷们签订的那些不平等条约。

对于西慈来说,这些条约太可恶了,就像铁链一样捆锁着自己,更像压在她身上的一块大山。

而且,这大山的重量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的增长。

一份份的条约,里面字字句句,都是西慈铭刻在心的伤痛。她绝然不会忘记这些条约。

首先,是黛青与吉利国签订的《羊州和约》。福寿膏战争爆发后,德光二十一年(光元1841年)五月,吉利国炮击羊州,双方于5月27日签订休战协定,即《羊州合约》。条约规定非羊州本地的军队一律退出羊州城六十里以外;七日内交出六百万两白银给吉利一方作为赔款。然而,在黛青方面遵守条约退兵且付清钱款后,随即撕毁合约,继续扩大战争。不过,因为这个条约并不是由黛青朝廷真正认可的条约,所以一般不被视为正式的黛青与列强的不平等条约。

正式被公认为黛青与列强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黛青-吉利《江宁条约》。该条约于德光二十二年(光元1842年)八月二十九日签订。条约共十三款,主要内容包括割让群带路鸟,赔款二千一百万两白银;开放羊州、福州、厦门、宁波、沪上,五个沿海城市为通商口岸。允许吉利国人在这些通商口岸居住并调派外交官,吉利国商人在黛青经营,应纳税费均需与吉利国外交官协定。而且,取消原有公行垄断贸易模式,改为吉利国商人可以自由自主的在通商口岸城市经营。

《江宁条约》签订后,黛青又与吉利国于德光二十三年在广粤省的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

黛青-吉利《江宁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到花旗国后,花旗国也派特使来黛青,要求黛青给予花旗国与吉利国同等的通商条件。黛青于是派钦差大臣、两广总督耆英与花旗国特使顾盛谈判,双方最终于德光二十四年(光元1843年)7月3日签订《黛青-花旗五口通商章程》与《海关税则》,因签约地点在澳门望夏村,故而也称《望厦条约》。

继吉、花两国之后,兰西国得到消息后也趁机跟风,派出公使要求获得与吉利、花旗同样的待遇,兰西国公使拉萼尼来到澳门,而与他同来的还有八艘兰西国军舰。德光二十四年(光元1844年)10月1日期起,拉萼尼与清朝钦差大臣、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举行会谈。10月24日,耆英和拉萼尼分别代表黛青、兰西两国政府在羊州黄埔的一艘法国兵船“阿吉默特”号上签订了黛青-兰西《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因条约在黄埔签订,因此也称《黄埔条约》。

以上条约都是西慈的公公,德光帝在位的时候签署的。德光帝驾崩后,西慈的丈夫咸富帝即位,咸富帝接手的是一个已经走向衰落的烂摊子。而就在他即位之后,就爆发了着名的太平光明国事件。

咸富三年(光元1853年)九月,受太平光明国的影响,沪上发生小刀会起义以响应太平光明国。战争对于当时在沪外国商人产生了巨大的恐惧压力,他们认为《上海租地章程》已经不能适应形式需求,纷纷通过本国公使向黛青朝廷提出修改条款的要求。咸富四年(光元1854年)7月8日,吉利国领事阿礼国、花旗国领事马辉、兰西国领事爱棠正式宣布经三国公使共同签署的新土地章程,即《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而这个章程,完全是由三国领事自行拟定,根本没有与黛青朝廷做任何协商,完全无视了黛青的主权和体面。

咸富也不是一般的倒霉,还没有把太平光明国的问题解决掉,吉利国和兰西国又对其发起了战争。史称第二次福寿膏战争。而北方的传统强邻罗斯国,也趁机其病要其命。罗斯国派出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率领哥萨克军队直逼黛青东土重镇瑷珲城下,迫使清廷与沙俄展开谈判。萨哈连将军奕山最终被迫妥协,于咸富八年(光元1858年)5月28日与穆拉维约夫签订了《瑷珲城和约》,

又称《瑷珲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萨哈连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六十万平方千米的领土。原属黛青领土的乌苏里江以东的被划为黛青-罗斯共管区;萨哈连江、乌苏里江只准黛青、罗斯两国的船只航行。此条约签署之初一度被黛青朝廷拒绝承认,但在后来的《京师条约》中,罗斯最终还是迫使黛青给予以认可。

《瑷珲条约》只是趁病要命的趁火打劫的行为,罗斯国此时并非黛青的主要对手。真正在第二次福寿膏战争中的主角是吉利国和兰西国。最终,战败的兰西国被迫签订了《天津条约》。

可是咸富帝这个时候又讲究起帝国的面子来了,当各国公使率领军舰要来黛青更换条约的时候,咸富帝居然拒绝其进入京城。要求其退至上海换绝。此举当然惹怒了列强,于是又打了一仗。结果是可想而知的,黛青本来就已经是败军,都准备签城下之盟了,怎么可能打得过。然而咸富帝为了自己的虚荣面子也是拼了,把当时黛青最后的力量,好儿勤的塔拉骑兵全都拉了出来,结果在八里桥被吉利、兰西两国一举全歼。至此,咸富帝已经将黛青帝国最为精锐的军事力量的全部败光。黛青军全面惨败,咸富帝可耻的逃离京城,只留下其六帝恭亲王奕欣负责与列强谈判。最后只能在京城签订一个当时最丧权辱国的条约《京城条约》。而在签订条约的时候,不仅吉利国和兰西国参与其中,罗斯国和花旗国也无耻的以“调停人”的身份参与其中,趁机捞了一把。

在《京城条约》签订后不久,咸富帝就驾崩了。德光帝、咸富帝,父子两代人,可以说把黛青二百余年以铁和血打下来的尊严全部输光了。自此以后,无论世界上如何看待黛青,黛青人自己反正是开始看不起自己了。而这种屈辱的痛苦,还不能被年幼的新君共治帝所理解,却很自然的被作为共治帝的生母西慈完全承受了。

然而,西慈却丝毫不能为这些痛苦而有所反抗,不仅如此,她还要延续公公、丈夫的模式,继续向列强屈辱低头,而且,至少在西慈自己的感觉里,这种屈辱更为强烈。因为无论别人怎么做,西慈都会下意识的感觉对方在欺负自己,更何况列强本来就真的是在欺负黛青。

而且,这种欺负还比以往更加强烈。

首先,共治三年,黛青与罗斯国签订了《勘分西北界约记》。条约规定黛青西北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全部划归罗斯帝国。

共治十三年,倭奴国在花旗国的扶持下,派出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军三千入侵黛青的福摩岛。随后,黛青与倭奴国签订了《京城专约》,条约规定黛青承认福摩岛生番曾经伤害过倭奴国属民,是对大倭奴国的无礼冒犯,大倭奴国出兵讨伐福摩生番实为“保民义举”,黛青向倭奴国道歉,并赔偿白银五十万两。倭奴军队撤离福摩岛。

到了光统帝继位之后,光统帝刚刚继位,就爆出来一起“马嘉理事件”。吉利国趁机向黛青提出各种要求,最终签订了一个《烟台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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