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不纯之旅(2)
那干瘪的身躯在空中飞速而过,众人瞥到那被如破布的魔法师袍包裹著的腐肉法师,立即不敢托大,战神们立即爆足斗气,法神已经启动法杖的护体魔法,口中极快地吟唱九级压缩禁咒。
然而,事实证明,即使成了法神,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在战场中也很容易被秒杀。平日的九级护身魔法确实能保命,可是面对巫妖连发的四个九级禁咒,还来不到第三下已化成飞灰,四个牛气之极的法神就接连战死。
幸好那四个法神成了目标,让那三个战神趁巫妖发动魔法的瞬间硬直,拼尽全身斗气突破巫妖的保护魔法,跃至半空将那三件干瘪的巫尸斩杀。
我在这时做什么?呵呵,女孩子,天不怕,地不怕,最怕就是恶心的东西,身为穿越骑士的凯欣也是一样,纤手死死地抱著我的后背。我能做什么,唯有与她坐在李靖的背上看戏。不要说我冷血,那群牛人那么牛,半日的语言而气得我够呛,不趁这机会宰了他们已是君子了。
很可惜,原来他们也不是君子。三人之中,其中一名战神砍杀巫妖之时,不小心击爆了巫妖的头颅,那颗什么之魄被他毁了。结果,趁大家也是浑身疲惫之时,他从后杀了那两个没有准备的战神,独占他们猎到的巫魄。
好了,戏也看完,我原本打算带凯欣骑著李靖与这个冷血家伙分别便算了,怎料那个杀人越货的战神以为我们两个不怎么多话的圣骑士好欺负,竟然打算杀人灭口,以防我们把他的恶行泄露出去。
当时,我并不知道原来一颗巫魄被炒到上百万,很多小国也淘尽百年国富、加上贵族们的私人捐款高价收购。国家若灭了,贵族的土地、国王的权力也会失去,那些统治阶层怎不会连内裤亦淘出来也要买巫魄?战神虽在平民眼中属於神一般的强大存在,最少其破坏力十分近似,也是能弹指间把他们秒了。就算战神的战力有多强大,他们还是人,仍有贪欲,一身的装备也要用金子堆出来的。
可是,那名战神的剑锋还未攻到我的身边,在凯欣的一声命令之下,**的李靖已对准那战神的面门射了一颗十级暗系压缩魔剑。最后一个团员被李靖干掉了,我只好大发善心,将那些曾经的队友火葬,顺手收纳了对他们来说已没用的极品装备。嗯,简单来说就是毁尸夺宝。
两枚榄核放在手心,即使隔著精神铠甲也传来冷飕飕的感觉。这么邪门的东西,我自然不敢把它放入贮物项炼。幻化一个精神小盒,随便把黑色的榄核丢进盒子,紧紧盖好,便放进腰包之中。
在接下来的四天之中,我和凯欣便在这片广大的暗夜森林中四处找寻巫妖的行踪。巫妖在常人眼中虽然强悍之极,可是有李靖这头十一级神兽在身边,那些打算偷袭我们的巫妖也岂能得呈,最终还是充实了我们的收获。
逛了四天,虽然有凯欣陪伴在我的身边,但是留在这魔兽乱走、死灵常飘的森林还是让我感到自找苦吃。正沿著森林的边缘回去,却碰巧遇上一支冒险队受魔兽围攻。出於人道主义立场,我们便出手相救。那些玄幻小说的情节简直是狗血之极,冒险队从来也不会有美女,多是彪型大悍,或是中年大叔,即使有女性成员也不是什么漂亮mm。
放些龙威赶退魔兽,那支死了两人的b级佣兵以为我们是单独进林猎杀巫妖的高手,便邀请我们加入。没事可做的我们有了新的伙伴便打消回去的念头,再次折回森林。
可是,这队冒险团在击杀了一只死灵巫妖后,又再次为了利益互相撕杀,最后的胜利者又想杀我们二人灭口,结果又在凯欣的娇斥之下,李靖又一次把来人杀掉。我又一次把他们火化,顺手收纳了他们的极品装备。不同的是,这次却有一位受了重伤的骑士皇并没有死去。
他的名字我已忘了,只知李靖用魔法把他救活过来后,他告诉我们那巫魄能散发一种气息,让附近的人类心中的阴暗面不停放大,所以说,只要接近巫妖的人类若果有什么邪念,就很容易被挑拨了起来,再付诸行动,只有心智强大的人才能抵受得住。
我本来不信,可是把巫魄丢到他的手上时,那人的确升起杀人灭口的情绪,幸好那人本性十分纯良,还是放下巫魄,才能停下杀心,不然早已被李靖灭了。得知他入林猎巫只是为了赚钱替妻子治病,我们便给了他面额一万金币的支付文书,让他得尝所愿。那些诱发人类阴暗面的榄核,还是炼金术士才有方法克服,这任务根本就不是他这一个圣骑士能完成的,最少在他战胜巫妖后也无法战胜自己心中的邪恶。不过,话说回来,炼金术士有魔导器能抵制那邪恶,却没能力击杀巫妖。
文书推迟了几遍,他勉强收下后,在临走前告诉我们,若果把那些巫魄直接卖给各国王室,现在被炒至每颗上百万金币。听到这消息,我心想佣兵公会和冒险者公会也太黑了,收购价只有五十万,白白吃一半以上的差价。既然现在的巫魄那么值钱,我立即带著凯欣传战森林,不停追杀巫妖。
当遇上别的佣兵和冒险团时,我们多数会被他们邀请入伙,在团战巫妖过后再看他们互相残杀,然后就是对我们出手,接著就是我又一次烧尸夺宝。心性善良的凯欣每次也提醒新的伙伴不要被巫魄迷惑,可是只换来众人的误解,认为她是想独霸战利品。我却没有她那么好心,若果他们真的如同那个骑士皇那么纯良,自然不会受到巫魄的影响。
其实,我和凯欣知道自己的性情和这些人也差不了多少,只是因为精神铠能抗著那巫魄的诱惑,所以,我千叮万嘱凯欣不可以脱下所有的铠甲,最少也要留下护手,即使和我在帐中激战也是一样,咳咳...又跑题了。总之,在森林中流连了近一个月,杀了上百只巫妖,看过新加入的佣兵团或是冒险团进行著相同的轮回,我终於看腻了。呃,其实我没有那么高尚,说实话,森林的巫妖已被我们杀得所剩无几,是时候返回人类城市好好休息一下。
返回附近的一个小城镇,我并没有著急卖出巫妖之魄,而是向佣兵公会售出那些遗物,即是那群佣兵和冒险者的极品装备。虽然明知他们压了不少价,但那是不义之财,能换多少就换多少,最重要的是,我的贮物项炼已经爆满了,袋著这些不合用的物品倒不如换一些金币支付文书更好。
估值了一个下午,那堆成小山的装备终於确定能换上三千多万金币。这间分会没有那么多现金和支付文书,须要七天后才能调集。
"抄!哥哥,别听他瞎扯,他根本就是找人来杀人夺货。"站在大门外的李靖不愤地传音道。它有龙眼,我也有,我当然知道那个分会长动什么心思。
结果,我和凯欣砸了这家分会后,随意拣了几件装备根据他们的估值换了五十万金币。这个公会属於这个穷困的小王国,把装备卖给他们,即是变相卖给王国,我才不相信这个穷国会在这危急关头还会动用上千万买单兵装备,也不相信他会把这些极品卖给别国,想来想去,只有杀人越货的机会最高。
所以,我来这里的本意只是想知这些装备最少值多少钱,再一点一点地在接下来的旅途卖给其他商户。不知道装备行程真麻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