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男主极品亲娘(三十)求订阅啦

“她倒是一片好心,可怜季三郎一家,这才请季三郎的娘子给家里洗衣服。”

万娘子对顾倾城虽然有点儿恨铁不成钢,但她的评价还算公允。

“但,好心也要用对地方!”

万娘子说到这里,就是在教导女儿了,“季三郎和他娘子都是愚孝的人,就算帮了他们,好处也落不到他们身上。”

就像这一次,顾氏请季三娘子来家里洗衣服,每盆衣服给五文钱。

高于市价,这是妥妥的想要照顾。

然而,季三娘子早就被婆母辖制住了,得了钱,都不用婆母开口,她就会乖乖上交。

他们三房,在季家还是过得最差的一个房头。

三个孩子,全都饿得面黄肌瘦。

要知道,季家并不缺钱,大房、二房和四房的儿子都在书院读书。

最小的五房,儿子还小,不到上学的年纪。

否则,这家的孩子也会去读书。

唯有三房的季四郎,十岁了,看着也不是个蠢笨的,却被季老头儿送去书铺当学徒。

每天跟黑漆漆的油墨打交道,好好一个孩子,也变得黑乎乎的。

本该柔嫩的双手粗糙、干裂,指甲缝里全都是污渍,洗都洗不干净。

万娘子自己也是做母亲的,知道为人父母者,难免会偏心。

比如她,三个儿女中,也是更看重长子、更心疼女儿。

小儿子自然而然的被她忽略了几分。

但,万娘子也只是稍稍疏忽,却从未真的两样对待。

似季家这般,已经不是偏心了,根本就是不把三儿子一家当人看啊。

书院后街的新老住户们,都可怜季三郎一家,起初也都帮衬过。

可季家那对老货都不是好东西啊。

他们看到别人帮衬自家三儿子,不说羞愧,反而变本加厉的对待季三郎一家。

他们的意思也明白:你们不是觉得我家三郎可怜嘛,我还可以让他更可怜,你们索性就更大方些呗!

季老头儿两口子,居然故意的加倍的磋磨季三郎一家,以便“勒索”那些看不过眼的邻居们。

“有这样黑心烂肝的老人,咱们这些做邻居的反倒不好帮衬了。”

因为这样一来,不是真的帮人,而是在“助纣为虐”。

万娘子一脸愤然中带着无奈,缓缓说道,“不帮,还能让他们的日子不至于更凄惨。”

郑晚君听了母亲的话,认真点头。

她也是这么想的。

就像后世那些缺胳膊少腿的乞丐,大家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

给了他们钱,其实也是在助长某些坏人的气焰。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当某个行业没有了盈利,自然而然就不会有那么多被残害的无辜人。

“与其高价雇佣季三娘子,还不如偷偷照顾一下她的三个孩子呢。”

“唉,就算是那几个孩子,也不能太过照顾!”

“以前他们还能在季家吃上几口饭,可自从季老头儿知道邻居们会给吃食,这个老货,干脆就不让三个孩子吃一口东西了。”

提到那三个孩子,万娘子更是一脸的怜悯。

最小的才三岁呢,那胳膊腿儿,瘦得跟麻杆儿似的。

顶着一个大大的脑袋,看着就让人心惊。

季三郎愚孝,季三娘子没有主见,他们都是大人了,吃苦受累都活该!

可孩子呢,他们又有什么错?

他们根本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啊。

郑晚君听了母亲的话,忍不住在心底叹息着。

她除了讨厌妈宝男,也极度厌恶愚孝男。

哼,自己孝顺就自己去,把命还给你爹娘也随便。

为什么要拉上妻子、拖累儿女?

这种人啊,说穿了也是极度自私,把妻儿当成了自己的所有物!

万娘子说完了季家的种种极品故事,又把话题扯回到顾倾城身上——

“顾娘子心软,不但高价请季三娘子来做事,还会给她一些吃食。”

“可惜啊,她根本不知道,她给季三娘子的点心、窝头,根本就进不到季三娘子以及她的孩子们的嘴里。”

“还有那两个孩子,一到饭点儿,就被季老太赶到赵家门外。”

孩子们被打得身上一块紫一块青的,又饿又疼,哇哇直哭。

顾倾城不但要让他们吃饱,还有多给一些让他们带回季家。

否则,又是一顿毒打!

一想到每天都发生的惨剧,万娘子忍不住直摇头。

郑晚君则一脸恍然,“我说呢,每天总能听到隐隐的哭声。”

原来是顾氏招惹来的。

她这样,根本就帮不到季三郎一家,反倒让他们承受更多的苦难!

万娘子和郑晚君母女俩,理智又清醒,忍不住的齐齐摇头。

郑晚君甚至在想,如果她是季三郎的三个孩子,她对顾氏的感觉一定很复杂:感激,又怨恨!

……

季小四,也就是季三郎的长子,却没有像郑晚君推测的那般,对帮助自己的顾倾城生出了怨怼。

相反,他很感激!

因为虐待他们的从来都不是顾娘子。

而顾娘子的好心,也确确实实帮到了他和弟妹们。

每次看到顾娘子那美美的、柔柔的模样,感受到她的心疼与怜悯,在书铺被当成牛马使用的季小四就满心感动。

还有顾娘子偷偷塞给他的馒头、点心,也让他心里都仿佛被塞满了。

更重要的,还是顾娘子点醒了他——

“去书铺做学徒,其实也不坏,好歹能学一门手艺。”

“老话说,荒年饿不死手艺人,有了手艺,就有了吃饭的本钱。”

“……我家夫君,也是不被父母疼爱,小小年纪就一个人出来闯荡。”

“那时啊,他在药铺给人当学徒,人家掌柜的、坐堂大夫都提防着,根本不会教给他真本事。”

“但,我家夫君聪明啊,人家不教,他就偷着学。”

“为了偷学本事,他给坐堂大夫端茶送水、捶腰捶背,洗脚、倒夜壶……”

“吃的最少,干的最多,三年的时间里,我夫君学会了辨认药材、炮制药材,还学会了诊脉,和几个简单的药方。”

顾倾城对季小四说话的时候,好看的杏眼里闪现出了回忆。

精致的面容上,更有着无尽的骄傲。

“我家夫君硬是靠着偷学,学到了真本事。”

“回到老家,当了个赤脚大夫,看病、卖药,凭借自己置办齐了偌大的家业。”

顾倾城回忆过往的时候,还不忘用眼角的余光扫了季小四一记。

发现这孩子脸虽然被油墨熏得黑乎乎的,一双眼睛却格外明亮。

尤其是听到了赵国栋的逆袭故事,小小的少年,胸脯都挺了起来。

顾倾城心底微微叹息,倒是个好孩子。

即使如此,那就再提点他一句吧——

“哦,对了,我家夫君还靠着药柜上的药名儿,学会了识字哟。”

“识了字,就能看懂书,而读了书,就能明白更多的道理!”

“我家夫君可是赵家庄极少数的读书识字的人,他知道了读书的好处,这才从小就供大郎读书!”

书铺里,最多的就是书!

季小四是在后面印书作坊干活的小学徒,接触不到书,却整日跟雕版作伴。

只要想学,他总能学到。

顾倾城觉得,自己已经提点得够多了。

季小四是继续当个印书匠人,还是能够由此而走上另外一条路,就只能靠自己了!

听顾倾城说到了赵青云,季小四的眼睛愈发明亮了。

赵青云虽然刚刚搬来,但在书院后街,早已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年纪小,天资聪慧!

过目不忘,过耳成诵,简直就是话本子里才会有的神童、文曲星。

而就是这样优秀的赵青云,他的父亲也曾经是个学徒。

若没有他父亲的努力奋进,估计都没有现在的赵青云。

季小四的胸中陡然生出了豪气。

他用力握紧黑漆漆的小拳头,都是学徒,赵青云的父亲能够偷学到本事,我为什么不能?

我这辈子或许比不上赵青云,但我可以培养我儿子啊。

再者,我才十岁,未必就不能成就一番事业。

“谢谢您,顾娘子!”

季小四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他知道,顾娘子对他说这些,是在提点他,是在教导他。

顾娘子,果然人美心善。

旁人都说顾娘子软弱、糊涂,不能为儿子们遮风挡雨,是个失职的母亲。

季小四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顾娘子比自己的亲娘好太多。

同样都是软弱、立不起来的女人,顾娘子却愿意听儿子的话,而他娘呢,则根本就说不通道理!

眼底闪过一抹哀伤,很快季小四又打点起精神。

将顾娘子给他的一个馒头藏好,他就挺起小身板,大步朝着书铺的方向而去。

“阿婶,他们都说您这样做,并不能真的帮到季三郎一家!”

目送季小四离开,顾倾城正准备转身回去,西侧却传来一记细小的声音。

都不用扭头去看,顾倾城便知道是谁。

西侧邻居的那个“小孙女”,姓韩,乳名娇娇。

如果只听名字,大家都会以为,这孩子的父母应该非常疼爱她。

否则,也不会给她取一个“娇娇”的小名。

但,看到韩娇娇的模样,再跟她有了相处,就会知道:她的父母,似乎并不爱她。

不能说双方吧,至少有一方是不爱的。

而另一方也严重失职。

好好一个孩子,硬是怯懦、胆小,自卑、敏感。

明明“祖母”是个颇有气势的人,“孙女儿”却这般畏手畏脚,一身的小家子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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