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冰云为沈炼穿好铠甲。
这是朱标送的全套铠甲装备。
三叉束发紫金冠,虎头连环铠,红锦百花袍,虎爪登云鞋,由于沈炼有一件披风,倒是无需再辛苦裁缝。
“夫君真的要上战场?”
“男儿生世间,及壮当封侯,战伐有功业,焉能守旧丘?哪个男儿没有驰骋沙场的梦想?我等了很多年。
昨天对战完颜决、金刚法王,好不容易在军中立下威望,为的就是领兵冲锋陷阵,怎能错过这个机会?”
沈炼伸了个懒腰。
每个男人都会有这样的梦想。
策马扬鞭,驰骋沙场,纵横无敌。
太平时节自然是绝好的事情,但如果战争到来,肯定想持枪上阵。
莫说沈炼这等炼体莽夫,就连李寻欢都有些想法,可惜他有任务,负责大军后勤工作,睡觉都在库房内。
倒也不是没有例外。
沈炼身边就有两个例外。
一个是钟元,一个是靳一川。
没什么特殊原因,就是他们两个不擅长骑马,马上作战实力大损。
沈炼拿起孤问,抖了个枪花。
“谁没做过封狼居胥的梦呢!”
肃州位于甘肃西北部,肃州西边有座城池,叫做酒泉,再往西是敦煌,肃州向东走是张掖,再往东是武威。
这四个城池,是霍去病的战功,是汉人的荣耀,是彪炳千秋的功勋。
靳冰云在沈炼脸颊上轻轻一吻。
“夫君去吧,妾身等你回来!”
“等我回来,我就带你去敦煌、酒泉、张掖、武威看看,看完这些,顺路去趟天水,看看天水姜伯约!”
沈炼撩动披风,萧洒而去。
军法不容情。
迟到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沈炼当然不会迟到,虽然不是最早来的,却也不是最晚来的,月牙儿打了个响鼻,发出哧溜溜的嘶吼声。
常茂笑道:“很激动?”
沈炼打趣道:“您不激动么?想想西边的酒泉,东边的张掖,想想这两座城池记录的赫赫功勋,难道常大将军不激动么?我觉得您比我更激动。”
常茂呸了一声,不再言语。
“现在还有点儿时间,听说你小子很擅长诗词,背几句提气的诗!”
常茂瞪着大小眼儿看向沈炼。
“少年十五二十时,步行夺得胡马骑。
射杀中山白额虎,肯数邺下黄须儿。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汉兵奋迅如霹雳,虏骑崩腾畏蒺藜。
卫青不败由天幸……”
“呸呸呸,卫青不败,那是因为卫青英勇善战,怎么就是天幸了?”
常茂找到机会,心说你这小子,终于被我抓到话头,给你个教训!
沈炼笑道:“非也非也,末将觉得这句诗最是提气,无论那些酸腐儒生,如何看不起卫青的出身,把他的战绩归结为运气,或者说是天子宠信,但他们不得不承认一件事,那就是这句诗的前四个字,卫青不败,他们绞尽脑汁的贬低卫青,却否认不了他的战绩!”
卫青霍去病的功绩照耀千古,是很多武将的毕生梦想,但出身不好,文人写诗词时,时常或明或暗的贬损。
王维这首诗不算什么,骂的最狠的是苏轼,颠倒黑白,出口成脏,用词粗鄙至极,很难想象,这等粗陋不堪的言语竟然是苏轼这位文豪写出来的。
更难想象,宋朝的文豪,为何会对汉朝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如此怨恨。
可惜,卫青的战绩是实打实的。
无论那些文人如何贬损,说卫青出身不好,也必须捏着鼻子承认,人家就是有战功,运筹帷幄,百战百胜。
别管卫青怎么赢的,哪怕他是开着高达攻破匈奴,那也是打了胜仗。
总不能睁眼说瞎话吧?
那未免太过于无耻!
文人相轻,这等低级露怯,是会被人耻笑的,而且会耻笑很多年。
常茂闻言,想不到反驳的理由。
心说这小子说得对啊!
由于常遇春昔年的杀戮,很多文人对常家颇有微词,常茂原本很愤怒,现在却觉得,随便你们怎么骂,我爹的功劳是真的,谁能把这掩盖过去?
呃……
只能说,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还是有廉耻心的,心中再怎么不喜,对于板上钉钉的事,也无法颠倒黑白。
史艳文听到两人的谈论,心说沈炼果然厉害,胡诌都能说这么多。
“沈炼,你不喜欢王维?”
“王维的诗词,我很喜欢,但不代表我会认可他的所有观点,无论多么伟大的诗人,终归是人,不是神仙。
人肯定是会犯错的。
人会有自己的喜怒哀乐。
王维不喜欢卫青,这很正常。
我不同意王维的观点,也正常。
如果有人不认同我的观点,这当然也是正常的,为何非要相同呢?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诗词歌赋,哪有统一的标准?”
史艳文笑道:“准备列阵,战场不是耍嘴皮子的地方,多和常茂学学,他久经沙场,最懂如何冲锋陷阵。”
沈炼回头看了看常茂。
常茂得意的挺起胸膛。
……
辰时三刻,大战开启。
还是老样子,远距离火炮弓弩,近距离贴身肉搏,骑兵冲锋,步卒列阵,所有人各司其职,谨守本分,如果有人胆敢捣乱,军法处置,当场斩首。
“沈炼,等会儿跟紧点,我来教你如何冲锋,这和江湖武斗不同!”
“末将遵命!”
“儿郎们,随本将军冲锋!”
常茂挥舞禹王神槊,策马奔驰,一马当先冲了出去,他最擅长冲锋,能用最迅捷的冲锋,撕开敌人的防线,如同恶狼一般,把阵型撕扯成碎块。
如果瓦剌的战阵是一匹丝绸,常茂就是锋利的剪刀,把丝绸扯碎。
他不会刻意追求杀戮。
杀戮会减缓冲锋陷阵的速度。
常茂的责任不是斩将夺旗,而是摧毁敌人的军阵,让敌方大军无法发挥出军阵优势,最终被分割包围。
这种战术名为——穿凿!
只要限制不住常茂的速度,阵型便会被冲的七零八落,前军影响侧翼,侧翼影响中军,进而影响全部军阵。
期间发生的踩踏、嘶吼,能极大地引动混乱,从出现伤亡开始,便会有人生出退意,如果伤亡达到一成,仍旧坚持不后退,已经算是精锐士卒。
人都是怕死的!
除非拥有崇高的信仰,否则很难战胜死亡的恐惧,就算徐达统兵,如果伤亡达到三成,也必须后撤整训。
正是因为恐惧、怕死,在死亡的威慑下,在求生本能的作用下,会做出不理智的行动,产生奇葩的意外。
可能影响自家大军,也可能绊倒冲锋的骑兵,从常茂的角度而言,这不仅需要灵觉,还需要丰富的经验。
最关键的是,心态要稳。
不要因为敌人挑衅影响速度。
不要为了杀戮敌军改变路径。
不要做任何耀武扬威的动作。
冲锋就是冲锋。
耀武扬威,那是冲完了的事情!
沈炼的灵觉不必多说,学习能力更是冠绝天下,眼睛盯着常茂,手中随之做出动作,冲锋两三圈后,已经能够达成同步,同进同退,共同挥枪。
也先用令旗指向沈炼:“常茂身边的持枪小将是谁?速速去查清!”
过不多时,探马返回:“此人是明廷虎威侯、虎威将军沈炼!”
也先喝道:“沈炼?中原人才,何其多也!传令下去,杀沈炼者,赏黄金五万两,封瓦剌第一勇士!”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也先许下的赏赐不可谓不重,但沈炼昨日击杀金刚法王,悍然登顶天下第一炼体高手,纵然身有损伤,谁知道沈炼伤在何处?谁舍得用性命去赌?
好不容易获得今时今日的地位,用性命去博取虚名,岂不大亏特亏?
沈炼不知瓦剌军中变化,只是跟着常茂冲锋,模仿他的动作,学习如何在大兵团作战中,保持冲锋速度。
常茂看起来像是莽夫,但他冲锋陷阵的时候,却堪比绣花的姑娘。
穿针引线,浑然天成。
绝无半个多余动作,绝不浪费一丝一毫气力,尤其是战马的力气。
马蹄落下的瞬间,枪尖已经找好敌人的破绽,批亢捣虚,千军辟易。
没有阵型能挡住常茂的冲锋。
也没有阵型能挡住沈炼的冲锋。
双枪并举,无可比敌。
勇悍的瓦剌士卒,奋勇冲锋的瓦剌勇士,尽数在二马错蹬时,倒在常茂禹王神槊之下,或者被沈炼击倒。
冲锋之时,如果被扫落下马,后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被马蹄踩碎。
也先略带无奈的长叹口气。
他已经看出史艳文的算计。
这是最呆板的军阵。
这也是最无懈可击的军阵。
任何锦囊妙计,均失去效果。
任何奇谋妙策,均白费力气。
无论也先怎么做,史艳文都不搭理他的算计,就是稳稳的推进,哪怕也先九曲十八弯,也会被强行掰直。
原本想着靠武林高手烧粮,结果派去多少死多少,就连金刚法王,都被沈炼悍然轰杀,他还能派出谁呢?
谁能过李寻欢这关?
谁能闯过两位静斋仙子的剑阵?
谁能冲破锦衣卫的火枪、手弩?
激战到午时,瓦剌出现溃逃,不是也先的算计,而是确实撑不住。
大明的军械太充足了。
弩箭、炮弹,好似是白捡来的,肆无忌惮的消耗,从未停下来过。
外有火炮呼啸轰鸣,内有猛将搅乱军阵,面对排山倒海的猛攻,也先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称得上是名将。
史艳文敏锐的发现破绽,命令吃完午饭的生力军缓步推进,让疲惫的士卒退回去吃饭,吃完饭继续冲锋。
士卒三班倒的进攻,用严谨到极致的阵型,不断扩大己方的优势。
“传令,鸣金收兵!”
也先颓然的放下令旗。
他知道,自己已经露出败相。
营寨守不住了。
高昂的士气变得低落。
士卒开始出现叛逃,就算用鲜血作为威胁,最多只能支撑四五天。
到底该怎么办呢?
燕帖木儿,你的援兵在哪里?
当天晚上,瓦剌烧毁营寨,借助火墙的掩护后撤,天亮的时候,已经在五十里外安营扎寨,根据锦衣卫探查,瓦剌军心浮动,但也先威望极高,还有精心训练的精锐,很多都是装的。
史艳文不管瓦剌是装出来的,还是真的出现逃兵,亦或半真半假。
他的战术从来没有改变过。
稳扎稳打,稳扎稳打,还是他妈的稳扎稳打,稳的让人感觉绝望。
前进五十里,安营扎寨,翌日与瓦剌大军血战,击败他们,瓦剌大军后退三五十里,大明前进三五十里……
循环往复,但并非永无休止。
随着大明连战连胜,瓦剌向后退了二三百里,士卒伤亡惨重,士气低落到了极致,内部出现严重的分歧。
最让也先感到绝望的,则是朱标并未贪功冒进,而是每前进一步,都会查清周围路径,哪怕是乡间小路,也会被查探出来,任何埋伏均无效果。
什么诈败后退,伏兵四起,十方伏兵摆出十面埋伏大阵,根本不可能。
大明甚至派出数十文官,安抚周围瓦剌百姓,一边进攻,一边占领。
……
“咳咳~~”
王保保剧烈的咳嗽,拿出手帕擦了擦嘴,擦掉嘴角鲜红的血丝。
“王爷,大军集结好了!”
“出发吧,此战必须取胜!”
“王爷,咱们为何要这么做?”
“史艳文是个聪明人,他能想到我加入战场,想到我围魏救赵,想到我千里奔袭抄他后路,想到一切参与到战争的方式,但他肯定想不到这个!”
王保保面上闪过红光,好似回到那个意气风发、每战当先的年代。
“想彻底占据西域,想完全掌控丝绸之路,岂是那么容易的事!”
王保保飞速下令:“传令,用最快的速度进攻,踏着当年的路,再来一次大军西征,重现大元的辉煌!”
“是,王爷!”
传令官立刻去分派任务。
王保保的计划很简单,就是走一遍旭烈兀当年走过的路,一方面是在丝绸之路设置路障,一方面是看出蒙元的局势太差,需要留下缓冲的余地。
时移世易,如果直接参与战场,王保保未必能够取胜,既然如此,不如趁着还有些威望,向着西方征伐。
等到瓦剌和大明反应过来,蒙元或许已经站稳脚跟,史艳文的战术,并非没有缺点,最大的缺点是时间。
稳扎稳打,必然会减缓速度。
尤其是太子在军营的情况下,史艳文全部精力,都在于瓦剌战场。
这就是王保保的机会。
王保保,最擅长抓住时机!
……
沈炼脱下铠甲,觉得浑身舒畅,全身上下每个细胞都无比畅快。
“夫君,冲锋的感觉如何?”
“冲起来之后没有感觉,全身心投入到战场,现在回味当时的感觉,我觉得自己的枪法,还有改进余地。”
“如何改进?”
“再冲几次就知道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