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武侠世界第一轻功高手

“贫道现在非常确认一件事!”

“什么事?”

“虽然容貌不是很相似,你的容貌在沈家属于异类,但你肯定是真真正正的沈家人,比沈玉门更加相似。”

“前辈,您一大把年纪,这么大一个前辈,怎么还玩儿伦理哏呢?”

沈炼下意识吐槽了一句。

心说虽然我的容貌和沈在宽、沈玉门、沈浪全都不相似,但肯定不是什么遗留在民间的皇子、魔子、佛子。

姜老道冷哼道:“沈炼,我为什么来找你,伱应该比谁都清楚吧?”

“晚辈对前辈奉若神明,一直都是以礼相待,绝不敢有半点不敬,前辈莫要听信谗言,平白冤枉了好人。”

沈炼越说越是委屈,好似真的遭到天大的冤屈,六扇门大牢里面,至少有八成的犯人,演技不如沈炼精湛。

“前辈得道高人,肯定是不会相信谗言的,全怪编造谗言的人,您吃饱了就去找他,随便打,打坏我赔!”

“哼!别试探了,你小子聪明一世糊涂一时,难道没听说过,出家人不打诳语么?和尚是不可以说谎的。”

姜老道提示了一句。

沈炼心中陡然一惊,如果老僧恪守佛门戒律,说明他从没有说过谎。

老僧自我介绍的时候,开玩笑般说出自己的法号,他的法号似乎是

——法海!

沈炼:(;Дi|!)

沈炼面上满是冷汗。

不对啊!

法海应该是唐朝人才对!

沈炼当年编故事的时候,看过金山寺和法海的资料,法海是唐朝人,出身于世家大族裴家,就是“邪王”石之轩出身的那个裴家,父亲做过宰相。

据说某位皇子患有恶疾,御医不知该如何医治,法海便代替皇子出家。

这叫做“替僧”。

法海初始之时颇为不愿,挑水砍柴的时候嘟囔着“和尚吃水翰林挑,纵然吃了也难消”,此后得高僧点化,自此诚心诚意修佛,终成一代高僧。

法海怎么可能活到现在?

难道这个法号是可以继承的么?

沈炼满是震惊的看着姜老道。

姜老道看着沈炼的表情,便知道沈炼理解了他话中含义,笑容满面,露出和蔼的笑容,拍了拍沈炼的肩膀。

“听说你很喜欢笔墨记录?”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儿,及时把听到的看到的记下来,日后遇到相关问题的时候,能及时找到参考资料!”

“说得好,这么喜欢动笔,应该写过不少文章吧?你写过什么啊?”

沈炼讪笑着胡扯:“前辈,你这是说笑话了,晚辈最爱舞枪弄棒,枪杆子用的很流畅,笔杆子玩不转的。”

姜老道认同的点了点头:“所以这篇书稿字迹像是狗爬,如果是拿枪杆子的人写的,就可以解释清楚了。”

姜老道拿出的不是别的,正是沈炼当初投稿给天机阁的白蛇传初稿。

“沈捕头真是好文采,谁能想到大名鼎鼎的白蛇传,是一个喜欢舞枪弄棒的杀星写的,这可真是有趣啊!”

虽然姜老道什么都没说,但看他嘚瑟的眼神,便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沈炼,你也不想让法海知道,你是白蛇传的作者吧?

沈炼:_| ̄|○

您老人家真是够无聊的!

怎么连这些东西都能查出来?

“是不是很好奇,我怎么发现的这个秘密?这是你主动告诉我的。”

“请前辈解惑。”

“你带着两个女娃游玩,最是春风得意,忍不住唱了几曲歌词,这些歌词在戏曲中没有,只在初稿之中。”

沈炼:偷看说情话是要长针眼的!

沈炼确实在无意中露了底。

众所周知,带着两位红颜在西湖断桥游玩,少不得要哼唱几句,甚至还要男女对歌,演一出“烟雨渡情”。

有关白蛇传的歌曲实在是太多,有些能在戏台上表演,有些却不可以。

沈炼哼唱的那几句,刚好是自己印象最深,写在书稿中,却没有在戏台上表演过的,恰好被姜老道听到。

姜老道这种得道高人,向来是无所事事无聊至极,下意识调查了几番。

然后沈炼就跪了!

“敢问前辈有何吩咐?”

“哼哼哼哼哼哼~~~~”

姜老道阴阳怪气的哼哼,看起来像是征收苛捐杂税的贪官污吏,让沈炼觉得后脊发冷,差点把盘子甩出去。

“前辈,您是得道高人,不能做出这般姿态,太跳脱,不够庄重。”

“你这想法实在是太俗气了!

谁说前辈一定沉稳庄重?

谁说大侠一定英俊潇洒?

前辈高人就不能跳脱耍乐么?

武林大侠就不能秃头雀斑么?

那都是凡夫俗子的无聊幻想,实际上大侠也有秃头的,有身材发福的,有脸上贴着膏药的,有满脸皱纹的。

同样的道理,前辈不一定稳重,有的返本归元,赤子童心,随心所欲,好似顽童一般,能够用最纯的眼睛,看破红尘的因果,看遍世事的无常。”

沈炼竖起大拇指:“前辈,您说的非常正确,您昨晚下棋赢了么?”

姜老道:哔哔哔哔哔哔哔……

“我带你去西湖好好玩玩。”

“玩什么?”

“玩一个钓鱼的游戏。”

“要不要戴着头盔?”

“不需要,鱼饵不需要头盔。”

姜老道一把抓起沈炼,飞一般的去往西湖,澹台镜明问道:“左诗,咱们要不要做点什么?比如,把周围的游客全部都遣散,免得夫君丢脸。”

左诗面色略有些绯红:“昨天我就把这片湖面包下来了,原本想着今天去游湖,没想到只有二爷去游湖!”

“你想的真是深远。”

“二爷喜欢什么,我就做什么。”

“夫君最喜欢舞枪弄棒。”

“奴婢也擅长舞枪弄棒!”

澹台镜明:⊙﹏⊙∥

左诗:

姜老道中午便离开了。

沈炼原本想邀请他吃午饭,品尝杭州本地最正宗的“西湖醋鱼”。

姜老道接到了邀请。

姜老道忙不迭的跑路。

据说,那天,他的轻功有所突破!

……

杭州府衙。

冯少卿邀请沈炼去府衙做客。

作为杭州知府,而且是通过科举考试步入仕途,冯少卿绝非凡俗之辈,背后站着数位大佬,消息非常敏锐。

胡惟庸案已经结束,冯少卿无需从沈炼那里套情报,变得冷淡很多。

不过近来背后之人传来消息,沈炼武功又有突破,已然至阳无极,炼体的至阳无极,足够被赏赐子爵爵位。

根据朱元璋故意透露的口风,沈炼的封地就在杭州,多半会是钱塘。

捕快沈炼,可以表现得冷淡。

钱塘县子沈炼,就不能冷淡了。

宦海沉浮二十年,冯少卿可谓是狐狸中的狐狸,面皮厚如城墙,好似没有先前的冷淡,把沈炼当成了子侄。

怎么论的?

苏州知府程砚堂的女儿,是沈炼同门师妹,程砚堂是沈炼半个叔叔。

冯少卿和程砚堂是同窗好友,两人亲如兄弟,也算是沈炼半个叔叔。

这份关系其实并不算是胡扯。

同窗求学,同场科举,同时中举,关系比结义兄弟更加亲厚,如果两人家里一男一女,早就定下娃娃亲。

“贤侄近来安稳的很啊,我听那些江湖供奉说,沈捕头安定了,江湖就安定了,他们能稍稍的喘几口气。”

“冯叔叔误会了,小侄向来都是以德服人,从不做徇私枉法之事,更不会靠着武力欺压良善,畏惧我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都该被抓进去。”

“贤侄最近可有什么案子?”

“从西域回来,身心俱疲,只想在苏杭休养数月,江湖中,似乎也没有什么大案子,值得我去办理吧?”

“我有些事想请贤侄相助。”

“冯叔叔请讲。”

“贤侄可知地狱镖局?”

“知道,地狱镖局王牌杀手,贫富双杀手,被我朋友击杀在西域。”

冯少卿闻言把心放到肚子里。

“这我就放心了,前些时日,钱塘县富户马家,接到地狱镖局名帖,表示要在七日之后,杀光马家满门,原本想请金山寺的高僧相助,贤侄在此,这件事就交给贤侄,贤侄怎么看?”

沈炼笑道:“七日后灭门?这话说得不错,不过灭门的不是马家!”

……

马家大屋位于钱塘县飞貂镇。

只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这个镇子经营的是貂皮生意,从北地运送过来的貂皮货物,都要经过飞貂镇,经过镇上高手工匠缝纫,贩卖到江南各地。

苏杭之地的刺绣名传天下,最擅长在丝绸刺绣的是神针薛家,最擅长制作貂皮的工匠,十之七八在飞貂镇。

最近几日,飞貂镇充满肃杀之气。

原因很简单,马家家主马象行,不知得罪哪路豪杰,那位豪杰不惜花费重金雇佣地狱镖局,杀光马家老幼。

据说,佣金是黄金十五万两。

据说,地狱镖局总镖头,成名江湖数十年的杀手,亲自参与此次杀戮。

十五万两黄金,足够让地狱镖局所有杀手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做完这一单之后,所有人都能金盆洗手。

马象行只觉得哔了狗了。

他们家虽然是富家大户,但全部家产加起来,最多价值黄金两万两,飞貂镇的生意,也并非是他一家独大。

能出得起十五万两黄金,说明身家至少有黄金百万两,这等富户,随随便便就能踩死马家,何必要雇杀手?

苏杭之地虽然繁华,但能出得起这么多钱的家族,无外乎沈家和陆家。

马象行就算被大象踩了脑子,也不觉得这两家人会雇佣杀手杀自己。

到底是谁呢?

地狱镖局凶威赫赫,说灭人满门必然灭人满门,接到地狱镖局送来的杀人名帖,马家满门老幼,七十八口,几乎可以说是必死,应该准备棺材。

马家没有准备棺材。

不仅没有准备棺材,甚至没有丝毫的恐惧,马象行甚至很期待,等到地狱镖局到来,便知是谁要灭杀自己。

沈炼来了。

沈炼守在马家的正堂。

马象行对沈炼非常有信心,就算地狱镖局的杀手一拥而上,也会被沈炼尽数灭杀,包括那位地狱总镖头。

虽然对沈炼很有信心,该演的戏还是要演出来,否则人家不来怎么办?

若是地狱镖局知道沈炼在此,多半不会来杀戮,不来只是砸了牌子,来了却是丢掉性命,钱哪有命重要?

为了保证一战功成,沈炼让马象行做出转移家人的姿态,马家在镇外有一处安全屋,名叫“九重霄”,倒不是自高自大,而是安全屋位于山腰。

那座山名为九重霄。

马家人要逃往九重霄。

地狱镖局要追击九重霄。

沈炼留在马家大屋断后。

嗯!

断后!

确实是断后!

沈炼翻看着姜老道留下的任务,皱着眉头想着该如何断后。

姜老道走之前,让沈炼去调查一件特殊的隐秘,没什么好处,没有金银珠宝武功秘籍灵丹妙药神兵利器,并且还会有诸多征战,涉及诸多隐秘。

那是沈炼如今最期待的东西。

武功到了大宗师境界,便开始领悟独属于自己的武道,突破大宗师,到了至阳无极、金刚不坏,寻常秘籍几乎没有任何帮助,需要去参悟武道。

要么打出来。

要么悟出来。

该从哪儿入手这桩案子呢?

姬家、魔教,这特么有什么关系?

姬家先贤,魔教高手,湮灭于历史洪流的隐秘,到底藏着什么东西?

沈炼越想越觉得期待,就连留下来断后的郁闷,也被兴奋彻底消弭。

……

公鸡栈。

这里是飞貂镇最怪的客栈。

既出售米面酒菜,同时也出售大大小小的棺材,卖棺材的客栈,可以说是怪中之怪,所以老板叫做怪伯。

这天晚上,寒雾弥漫,天气阴冷的让人遍体生寒,公鸡栈没有生意,怪伯正打算上板,外面来了几辆马车。

一辆马车停在公鸡栈门外。

九辆马车整齐的排在广场上。

那处广场是做棺材的,非常非常的宽敞,否则无法容纳九辆马车。

一个通体漆黑如墨,黑的好似烧焦的木炭的年轻男人,笑呵呵的从马车上跳下来,远远看去,只能看到一排小白牙和两只眼睛,比怪伯更怪异。

“掌柜,不要急着打烊,今天是你发财的日子,我需要一些棺材。”

“多少?”

“一百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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