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我回去就帮朱胖子减肥

秋凤梧不是话多的人!

秋凤梧更不是有问必答的人。

可他对于沈炼等人的问题,不仅是有问必答,而且主动做出补充,言语间抬高家传剑法,稍稍压低孔雀翎。

为什么要这样呢?

他已经与沈玉门达成同盟,和沈炼天然就是盟友,何必要如此客气?

对沈炼客气也就罢了,他和令狐冲岳灵珊没有半点交情,和华山派没什么故旧恩怨,为何同样是这么客气?

因为孔雀山庄遭遇最大的危机。

孔雀翎丢了!

所有江湖人都明白,武器利害不代表武者厉害,但孔雀翎的名声,实在是太广太大,是孔雀山庄的根本。

如果让人得知,孔雀山庄已经没有孔雀翎,昔年被孔雀翎击杀的那些人的后辈子侄,怕是要结伴来翻旧账。

我三姑奶奶的邻居的二大爷的三表哥的儿媳妇的大表姐,在三十年前被孔雀翎杀了,秋凤梧,你给个说法!

听起来似乎很没有道理,实际上更加没有道理,强词夺理都算不上。

那又如何?

这些人是来落井下石的,他们本就不是来讲理的,能找个理由,是因为沈玉门的面子,否则直接就是围攻。

孔雀翎遗失这件事,暂时只有秋凤梧父子知道,他们都装作不知道。

积极结交各大势力,充分展示家传剑法,有朝一日事情暴露出去,就算没有孔雀翎,也能凭剑法守住家业。

孔雀翎是被谁盗走的?

楚留香?白展堂?司空摘星?

不可能!

孔雀翎遗失的时候,这三位神偷都刚刚出道,江湖有名的盗贼,唯有范良极成名已久,并且行事百无禁忌。

难道此事是范良极所为?

也不是!

按照范良极的性格,如果他盗走了孔雀翎,肯定会大张旗鼓的宣扬。

谁盗走的孔雀翎?

为何这么多年从未使用过?

没有人能解答秋凤梧的问题,他只能装作孔雀翎并未遗失,努力练剑,期盼能够把家传剑法练得登峰造极。

众人各怀心思,赶赴衡阳。

……

有沈玉门慷慨解囊,众人全都骑骏马赶路,就连上官雪儿也不例外。

枪法和骑术有些关联,某些招式要在马上施展,骑马很有好处,只不过上官雪儿年纪小、个子矮,只能骑乘温顺的小马驹,不能骑高头大马。

上官雪儿好奇的问道:“师父,我听说宝马需要从小培养,让马随着主人一同长大,如此才能人马合一。”

沈炼笑道:“有这个说法。”

“我的马是宝马良驹么?”

“当然是,这匹马有部分汗血宝马的血统,等到成长起来,高大威武,速度奇快,性如烈火,最爱驰骋。”

“比起师父的月牙儿呢?”

“各有所长吧!越是宝马良驹,就越难伺候,你要亲自喂食、刷毛,要小心它感染虫病,必须精心照料。”

骑兵为什么贵?

因为养马实在是太贵了!

不仅吃得多,而且必须吃得好,否则就会掉膘,掉膘就会减损战力。

骑兵并非是一人一马,很多时候都是一人双马,蒙元标配一人三马。

马贵。

人更贵!

最简单的例子,飞机贵还是飞行员贵?培养飞行员要付出多少资源?

骑兵的花销,可想而知。

上官雪儿这匹马,是沈玉门高价收购的良驹,带有汗血马的血统,成年后迅捷如风,但成长过程中,需要请驯马高手饲养、培育、训练,如此方才能够成为良驹,否则就是浪费宝物。

举个例子,江湖第一枪法高手,邪异门主厉若海,有一匹“蹄踏燕”。

就连厉若海这等高傲人物,每天也要亲自去喂马,给马洗澡、刷毛。

沈炼的月牙儿是蒙古马,这种马最大的好处,就是没那么精贵,适应各种恶劣环境,耐力极强,最能吃苦。

如果比纵横驰骋,蹄踏燕能把月牙儿甩的看不着影子,但长途奔袭,乃至于在恶劣环境中生存,蹄踏燕很快就会变得瘦弱,月牙儿却能精力充沛。

蹄踏燕契合厉若海的性格!

月牙儿契合沈炼的性格。

至于上官雪儿,打不过,那就赶紧骑马跑路,肯定要养一匹速度快的,对方若是敢追,就用回马枪捅死他。

华山朝阳峰比较清苦,走水路肯定要租船,陆路基本上都是靠双腿,就连岳灵珊,平素也没有太多骑马机会。

如今能骑到高头大马,岳灵珊非常高兴,欢快的在丛林中驰骋,岳不群并不管束,只是让令狐冲看顾一二。

令狐冲倒是没有这么兴奋。

背靠朱月明这位好大哥,令狐冲享受过无数宝物,见识早已不同寻常。

岳灵珊欢快的骑马,被丛林中一个三十来岁,鞋拔子脸,腰间别着歪把子弯刀的家伙看到,此人原本在树杈上打瞌睡,被马蹄声吵醒,正要发怒,却发现是个活泼娇俏、清秀可人的美人。

“不错,田大爷艳福不浅!”

此人不是别个,正是江湖有名的采花恶贼,“万里独行”田伯光。

田伯光轻功高明,还有一手快刀功夫,从不招惹名门大派,因此过得颇为潇洒,甚至让他潇洒到了今日。

“小美人,过来玩玩啊!”

田伯光得意的大笑,左手扔出套索卷向岳灵珊,想把岳灵珊掳走。

岳灵珊武功远比不得田伯光,但她最近和上官雪儿玩的非常欢快,学到了很多离经叛道的奇葩救命手段。

眼看套索袭来,岳灵珊一个倒纵向着后面飞掠,用力一踢马屁股,骏马受到刺激,猛地抬起前蹄,壮硕庞大的身子高高扬起,恰好挡住了套索。

岳灵珊在地上打了个滚,从怀中掏出上官雪儿送的百宝囊,也不管里面是什么东西,直接就给扔了出去。

“砰!”

火药引爆,白雾弥漫。

田伯光担心有毒,后撤数步,他的轻功颇为不俗,一退便是三四丈。

岳灵珊轻轻按动手腕,她的手腕藏着木婉清同款手弩,这是上官雪儿送的保命底牌,自动装填,能射五次。

射出弩箭之后,岳灵珊向着来时的方向跑去,田伯光飞速追逐,两个起掠便靠近三丈,满脸都是得意之色。

“小美人,别跑了,和田大爷玩个好玩的游戏,保管你享乐无边!”

眼见田伯光靠近,岳灵珊反手再次射出一发箭矢,田伯光轻松避过。

“小美人是只小野猫,我就喜欢你这种性格,越挣扎我越欢快!”

“那你肯定也很喜欢我!”

令狐冲骑马赶来,挥手把岳灵珊拦在身后,拔剑出鞘,直指田伯光。

田伯光冷笑道:“你这小子敢坏田大爷的好事!也罢,老子抓了你,不怕小美人不从,我就喜欢这戏码!”

令狐冲勃然大怒:“我觉得你更喜欢这个,给我去阴曹地府赎罪!”

“嗤!”

宝剑破空而起。

田伯光不屑的冷笑,令狐冲剑法虽然不俗,速度比他慢的太多,他决定先擒下令狐冲,以令狐冲为威胁,逼迫岳灵珊就范,那种感觉,最是畅快。

弯刀出鞘,刀气似狂风扫落叶,卷向令狐冲胸腹,令狐冲宝剑回旋,轻巧刺向田伯光腋下,田伯光慌忙退避。

令狐冲牢记朱月明的叮嘱。

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敌人,直接用独孤九剑砍他,狮子搏兔亦尽全力,对敌之时若有犹豫,必然会被敌人偷袭。

跟随朱月明这段时间,令狐冲对战过诸多江洋大盗,独孤九剑用的已经颇为纯熟,江湖人多以刀剑为兵刃,令狐冲最熟悉的就是破刀式破剑式。

不等田伯光避开剑气,令狐冲下一剑飞刺而来,刺向田伯光的心口。

田伯光出刀虽快,但无论他如何挥刀劈斩,都会发现剑尖近在眼前,就好似他主动撞上令狐冲的剑尖,想要靠轻功逃离,却无法脱离剑气范围。

先前令狐冲那招乃是示敌以弱,以此诱敌,免得田伯光逃遁,如今两人贴身近战,田伯光脚步刚刚移动,剑锋便随之而至,要切断他的双腿。

“我杀了你这小白脸!”

田伯光疯狂的乱劈乱斩,令狐冲脑海却异常清明,牢记朱月明叮嘱,敌人看似疯狂,实则可能是故意示弱。

——在击倒敌人之前,必须维持全力出手的姿态,不能有丝毫松懈!

田伯光真疯也好,假疯也罢,令狐冲只顾进攻,独孤九剑全力施展,只见剑光闪烁,刺穿刀气,在田伯光惊骇的目光中,剑锋划过了他的咽喉。

“锵!”

宝剑收回剑鞘!

“砰!”

田伯光死尸倒地!

这仍旧是朱月明的叮嘱。

“令狐老弟,江湖规矩,和公门律法不同,但有那么几种人,遇到之后务必要斩杀,尤其是采花恶贼。”

“这些人只会恃强凌弱,为一己私欲侵害无辜女子,被侵害的女子,要么悬梁自尽,要么出家为尼,有些甚至流落烟花柳巷,可谓惨不堪言。”

“这些人惯会演戏,故意做出讲义气守诺言的姿态,实则装模作样,欺你年轻,哄骗于你,博取好处。”

“你看这本《忠义水浒传》,里面的菜园子张青,便是个中好手。”

“什么狗屁讲义气,什么他妈的狗屁三不杀,不过是在瞎胡扯蛋。”

令狐冲原本还有些不理解,但眼见岳灵珊被追逐,幻想着若是岳灵珊惨遭凌辱,顿时生出无名之火,只觉得朱月明教导的道理,实乃正义公理。

这种人不杀,还有什么人该杀?

岳灵珊虽然受到惊吓,但并没有太过惊慌,小声问道:“大师兄,这家伙是什么人?我没有得罪过他。”

令狐冲道:“歪把子弯刀,此人应该就是‘万里独行’田伯光,如今他只能去阴曹地府里孤道独行了!”

“啊?他就是田伯光?”

岳灵珊惊恐的拍了拍胸口。

不知道名字的时候,岳灵珊并不觉得恐惧,得知田伯光名号,顿时觉得惊恐不已,恐惧之后便是愤怒,岳灵珊快步走过去,狠狠踢了尸体几脚。

令狐冲笑道:“小师妹,别把他给踢坏了,这家伙的悬赏是很高的。”

令狐冲曾经不怎么在乎钱,但自从岳松涛暴雷,莲花峰差点破产,再加上朱月明的指点,才知道钱财的珍贵。

按照令狐冲以前的性格,应该找地方安葬田伯光,现在当然是换悬赏。

这家伙的尸体值一万五千两!

人总是需要成长的。

很多道理必须经历过才会懂。

岳不群并不是很擅长教徒弟,风清扬也不会教这些,朱月明却是这方面的好手,他虽然利用过令狐冲,但教导令狐冲的道理,足够他受用终生。

沈炼等人赶到之后,看着地上死不瞑目的尸体,心中暗暗感叹。

有个好大哥真的很重要。

向问天会教你如何是非不分。

朱月明会教你如何名扬江湖。

众人带着田伯光的尸体,去附近的府衙兑换了悬赏,原本不应该在附近的府衙兑换,但有沈炼的面子,当然是特事特办,痛快的给了悬赏金。

击杀田伯光之后,沿途没有再发生任何意外,众人安全的到了衡阳。

诸多武林宗派纷纷松了口气。

沈炼从他们家门口过,却没有发生流血杀戮,当真是祖宗显灵,祖先堂里烧高香,坟里出现白屎壳郎……

……

衡阳,别称雁城,属于衡州,隶属湖广行省,南岳衡山便位于此地。

此时已经是秋天,正好可以看到衡阳一处奇景——雁回祝融。

这本是衡山剑法中的一招,也对应着秋天特色有的景色,北雁南飞。

范仲淹曾经写过:

——衡阳雁去无留意!

描写的便是秋天时节,大雁飞往南方过冬,衡阳是重要的栖息地。

除了奇景之外,正好还能喝到衡山特产的云雾茶,吃到秋雁鹅菌。

之所以是“秋雁鹅菌”,是因为这种蘑菇生长于春秋两季,只在三月份和八月份生长,如今正好能吃秋菌。

另外一种比较好吃的食物,名字叫做观音笋,二月份才会生长,衡阳酒家会晾晒笋干,但却没有新鲜的笋。

时令鲜果,当然是猕猴桃。

衡山特产一种非常优质的猕猴桃。

沈炼到达刘正风家中时,刘家招待客人的果品,便是以猕猴桃为主。

可惜,没能看到刘正风!(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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