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俩来到山林外时,发现这里已经站了好几个人。
其中一名妇人看了看罗秀儿姐妹,笑道:“那些死孩子,连小狗儿都不如。公子回来了,他们不说个清楚,直接就跑过去了。”
罗秀儿向田野远处眺望,只见在一里多外的道路上,有一个牵着白马的青年,不是赵云是谁?
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牵驴子的壮汉,以及营中的三个孩子。
小狗儿跳着脚叫道:“子龙哥哥回来啦!子龙哥哥还带了个朋友来做客呢!”
“在哪?在哪?”
路氏急慌慌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片刻之后,路氏带着一股劲风,从罗秀儿的身旁冲了过去。
一名妇人连忙将路氏抓住,嗔道:“你闹哪样呢?”
路氏没管她,只是仔细看着远处的人。
半晌后,她拍手笑道:“他没死,他真没死!”
“晦气!”
那名妇人轻啐一句,放开了路氏。
然而,她的脸上,同样露出喜色。
罗秀儿也很高兴。
赵云回来了,说明赵云真没食言。
这样一来,营中这些老弱,以后还是有活路的。
跟着赵云回来的,自然便是周仓了。
而那一头瘦驴,却是他们在路上捡到的。
真是捡的。
因为,驴子的主人身受箭伤,已经死在路边了。
看起来,驴子主人应该是遇上了盗贼,当场挨了一箭。
当时,他拼死逃走了。
却因伤势过重,最后死于道旁。
对此,赵云和周仓都是习以为常。
二人在路边挖了个坑,将那名死者埋了,牵走了他的驴子。
当赵云到了山前,发现营内之人全都出来了。
小狗儿放开罗秀儿,跑到赵云面前,仰起小脸问道:“子龙哥哥,你果然替我兄长报仇了吗?”
“这是小狗儿,他的兄长罗狗儿,前天救了我一命。”赵云向周仓解释了一句,俯身向小狗儿正色答道,“那是自然!我已将仇人的脑袋砍下来了!”
他本想取出卫烁的人头,向在场众人展示一番。
又怕惊到了孩子,只好作罢。
小狗儿又问:“姐姐说,只要子龙哥哥帮忙杀了仇人,我哥哥就能在另一个世界过好日子,是真的吗?”
赵云重重地点了点头。
“太好了!哥哥能过好日子喽!哥哥能过好日子喽!”
小狗儿拍着双手,欢呼雀跃地朝后面喊道。
赵云摸了摸小狗儿的脑袋,指着周仓:“小狗儿,这是周仓哥哥。”
小狗儿这才看向旁边的周仓。
看见周仓满脸胡子,她的眼神顿时露出害怕神色。
赵云连忙伸手握住小狗儿的一只小手,低声道:“别怕,周仓哥哥很厉害,心地也很善良,最喜欢保护小孩子。
小狗儿眨了眨眼睛,像个大人一般躬身行礼:“胡子哥哥好!”
“呵呵。”
周仓摸着自己脸上的胡子,露出得意之色。
小狗儿终究还是有些害怕,悄悄挪到赵云另一边,说道:“我给哥哥引路。”
赵云一边前行,一边把周仓介绍给其它人,并向周仓介绍了罗秀儿等人的名字。
当看到那些窝棚,周仓有些发愣。
“公子,你就住在这种地方?”
赵云想起周仓对自己出身的误会,只得说出了这种窝棚的由来:
“以前,我打算独自前往洛阳求官,就想给他们寻个安生之地。听说卫烁那边在招人,就把他们临时安置在了这里。”
“啊,原来是这样。”周仓恍然。
两人跟着小狗儿,一路进入赵云的窝棚。
落座寒暄两句,罗秀儿便端来了食物。
有这速度,却是因为路氏早有准备。
在不疯颠的时候,路氏还是很能干的。
对于有着后世记忆的赵云来说,这些食物都很粗劣。
无非是混着野菜叶的稀粥,粗粮饼子,以及一些泡菜。
但对周仓来说,这已经算是美味了。
事实上,赵云没有意识到,当他完全融合了丁锐的记忆以后,他对饮食也变得挑剔起来。
一天要吃三顿饭!
面粉太粗吃不下!
粮食没煮烂吃不下!
没菜没油也吃不下!
为了让自己吃饭时不那么痛苦,赵云找铁匠打了一口铁锅,又找石匠打了两块不大的石磨盘。
这个时代,这两样东西都还没有。
至少,赵云没在任何地方见到过。
那个石磨的上下两扇磨盘,每一块都有百十斤重。
得用四个人抬着走,可谓十分折腾人。
赵云之所以收留几名青壮,原本就是为了让他们抬那两扇石磨盘!
赵云还编了些鱼笼子,遇到河流就去捕鱼捞虾。
然后,烤着吃,或者用动物油脂煎着吃。
为了得到动物油脂,赵云经常进入山林打猎。
一旦打猎,就非要猎杀一只野鸡,或者野兔。
因为!
叫花鸡很香!
烤野兔更香!
闻一闻香味,就能让人口水长流。
两世都是最下层百姓出身,他无法坦然自若地吃独食。
因此!
他吃三顿,别人也能吃三顿。
他有好吃的,别人也能分到至少一半。
虽然因为人多,大家都只能尝个味道,但也十分不容易了。
众人以前,何曾尝过如此美味?
这也让赵云得到了众人的尊敬,更是坐实了他那“大贵族”出身的身份。
故此,自从康成器加入进来,赵云就被众人以“公子”相称了。
周仓会觉得赵云这边的饭菜好吃,也就不足为奇了。
赵云端着木碗,将稀粥大口喝完,随后才吃起饼子来。
罗秀儿快步走过来,拿过赵云的碗,又给他盛了一碗。
周仓见状,忙也把自己碗里的粥大口喝完,随即望向罗秀儿。
罗秀儿当没有看见,很干脆地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