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笑了两声,然后说:“其实你只是发音不准,语调不对而已。我还是听得懂你讲的英文。”
开口说英文,除了发音和语调外,还能剩什么呢?
我们各买了二十元的红豆饼。
一拿到红豆饼,她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你刚刚没吃饱吗?”
“有呀!刚才吃得好饱了。”
“那你怎么还吃得下?”
“女人如果能够抗拒美食的诱惑,就不会有那么多间瘦身中心了。”
我点点头,算是附和。
“还有一块钱……”她低头沉思一会儿,然后说,“我干脆给你电话号码好了,你待会儿打公共电话给我。”
她拿出纸笔,写了8个数字,递给我。
“我怕一块钱不够用。”我笑着将纸条放进外套的口袋。
“是吗?”她看了我一眼,冷冷地说,“敢跟我打赌吗?我绝对不会让你投第二块硬币的。”
说完后,她转身向前走。
她又恢复冰封状态,原来南极就算会出太阳,也仍然有黑夜。
我跟在她身后走着,彼此没有交谈。
在一个路口等红灯时,她又摸了一下右耳垂。
我突然发现,她摸耳垂的动作和水晶耳环的淡蓝光彩一样,都有点刺眼。
“很晚了,你怎么回去?”
“我在这附近租房子,走着去就行。”
“需要我送你吗?”
“不需要。我不喜欢让人知道我住的地方。”
“嗯,那么再见了。”
“你还是可以用英文说bye-bye的,不要怕被我笑。”
说完后,她又笑了出来,拿出一块钱硬币:“记得打电话给我,路上小心。”
我回到家,随手把背包和红豆饼搁在餐桌上,立刻再出门打公共电话。
“请问……”
“不用问了,这里只有我。”她很快地打断我的话,“你到家了没?”
“已经回到家了。你呢?”
“废话!你电话打假的吗?”
我打了一下脑袋,暗骂自己的愚蠢,然后思考着要怎样继续。
“那你干吗还跑出来打公共电话?”
“不是说好要打公共电话吗?”
“那么你身上也一定只有一个一块钱硬币啰!”
“对啊!”
“真笨!我们又没打赌。给我你的电话,我十分钟后打给你。”
我不假思索地念出电话号码,连该犹豫该怀疑该兴奋或该婉拒的考虑时间也没。
“嗯,是我。”十分钟后,她在电话那端的开头就是如此简单。
“你的电话只有你,我的电话可未必只有我哦!”
“我相信你一定会乖乖地待在电话旁等我的,不是吗?”
她的笑声透过话筒,反而有种稚嫩的感觉。
“你说对了。”被她的笑声感染,我也轻松多了。
不晓得是因为电话线可以提高她声音的温度,还是电话中的她原本就不冷,我觉得跟她在电话里聊天是很安全的。
所谓的安全,是我不必担心我脱口而出的任何一句话,会引她射来一支冷箭。
曾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忘了我和她只能算是不熟的朋友,或甚至连朋友也谈不上。
有点像是入了戏的男主角,当他情不自禁地搂住女主角并发誓一生一世爱她时,却忘了在导演喊Cut后,她可能只是别人的黄脸婆,拥有与他无关的喜怒哀乐。
也许她甚至会抱怨刚刚男主角的拥抱太紧。
我只记得她打电话来时,刚过午夜十二点。
这时的Cinderella应该已经换去一身的华服,脱掉那双玻璃鞋。
没有华服和玻璃鞋的伪装,Cinderella才叫灰姑娘,而不是她自以为的高贵公主。
当我挂上话筒时,仙女的魔棒失效,我才知道已经发生了什么事。
“早上十点整,台北火车站西3门口见!”记得她是这么说的。
我却忘了我是如何答应的。
我甚至忘了我是否有答应。
我只是看看墙上指着四点的钟,然后计算着还剩下几个小时的睡眠。
我知道她不喜欢等人,所以我提早到西3门等她。
但不喜欢等人的人通常会有个坏习惯,就是会让人等。
就像会嫌饭不好吃的人通常都不会煮饭的道理是一样的。
十点十五分,她出现了。
“嗯,你好。”我打声招呼。
“哟!这么客气?好像我们是陌生人一样。”
她歪着头微笑着。
“去哪?”我问她。
“你听我的,还是我讲你听?”
“那还不是都一样。”
“当然不一样呀!一个是请求,一个是命令。”
她煞有介事地说着,好像很认真地在区分两件容易混淆的事。
“不过不管是请求还是命令,只要让我当家就好了。”
她笑得有点狡猾。
“好吧!当家的,您做主就行。”我也笑了。
所以,我发现跟她在一起的好处:我永远不必担心要去哪里杀时间。
她总是可以临时想到要去的地方,然后挑选出当时心里的第一志愿。
事实上,她似乎永远只有第一志愿,而没有第二、第三志愿。
如果第一志愿可以如愿,那她会兴奋莫名;如果不能如愿,那么即使我远在十米外,她的神情和身影也会让我感到62蔡智恒文集寒冷。
俗语说:万事起头难。
起了头后,以后似乎就不难了。
从那天起,上至看电影逛街,下至坐那班4∶55的火车,我们都会在一起。
这样算约会吗?有时我心里会闪过这个问题。
如果从旁人的角度来看,我们可能像是不做肢体接触的恋人。
除了我们的肢体一直没有交集外,其他情侣们约会时应该会出现的现象我们都有。
唯一缺乏的是,我们从不争吵。
理论上,争吵是不好的。
但矛盾的是,人们的感情通常要累积到一定的程度,才有资格争吵,也才会争吵。
我常怀疑,是否应该说是我们根本吵不起来,而不是没有争吵的机会。
她讲话的语气像冰,脾气也像冰,生气的样子更像冰。
即使我有熊熊的怒火,恐怕也无法使冰块燃烧吧。
每当早上起床后、深夜睡不着、下午无所事事时,我总是会很理所当然地想到她,就像口渴时会想拿杯子倒水来喝。
如果爱情的本质像口渴的,那么她是我解决的过程,还是我满足的方法?
换言之,她是杯子,还是水?
我也常想起一句话:“何自有情因色有,何缘造色为情生。”
为何你会对她产生感情呢?那是因为她的样子已经深印在你脑海。
为何你的脑海里会有她的样子呢?那是因为你已经对她产生感情。
原来生命的本质是个回圈,连爱情也是。
而当我惊觉时,我已陷入了回圈。
唯一可以拉我跳出这个回圈的,只有她的水晶耳环,或者说是她抚摸耳垂的动作。
但就像流行歌曲里所唱的:“爱与不爱都需要勇气,于是我们都选择了逃避。”
她逃避心里对他的思念,我则逃避她有男朋友的事实。
如果在周玉寇面前不能提到黄义交,那么“他”就是我们之间唯一的忌讳。
有一次,她模仿了电影《流氓大亨》中钟楚红的角色对白:“爱过一次,元气大伤。”
这是她最接近忌讳的一句话。但也只有这么一次。
我忘不了的原因是因为她也忘不了抚摸右耳垂。
“如果,只是‘如果’,你真的喜欢我的话,你会告诉我吗?”
“假设,只是‘假设’,你没有男朋友的话,你会喜欢我吗?”
“‘如果’你喜欢我,‘假设’我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告诉我吗?”
“‘如果’我喜欢你,‘假设’你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喜欢我吗?”
在如果与假设之间,我们同时坚持着嘴巴的最后一道防线。
也许,我和她跟典型的情场男女一样,谁也不愿意先松口。
好像先松口的人会背负先沉沦的耻辱,或是冒着被嘲笑的风险。
就像传说中的鹬跟蚌,互不相让的结果,便是等着渔翁来造成两败俱伤的场面。
可惜情场上永远只有鹬跟蚌,从来就没有渔翁。
所以我和她不仅都不是赢家,连输得一败涂地的权利也没有。
不知道是第几次我们同坐4∶55那班的火车,我只记得那天仍是个周末。
那次她的话似乎特别多,多到竟然还泄露出她的腰围。
在火车快到桃园,我正准备等她头壳坏去也泄露出胸围时,她突然转移话题问我:“听过《4∶55》这首歌吗?”
“我没听过。是中文歌吗?”
“是英文老歌,它是《爱你一万年》的西洋原曲。”
“哦,好像有印象了。”
“想听吗?”
“好啊!”
她拿出CD随身听,把耳机的一端放入她右耳,另一端放入我左耳。
“准备好了吗?要注意听哦!”
我点点头。
她用食指贴近嘴唇,比了个“嘘”的手势。
然后按下了PLAY键。
YesIsawyouatthestationLongdistancesmileYouwereleavingfortheweekendCatchingthe4∶55Withyournewfriend……“好听吗?”听得正入神之际,她拔掉了我的耳机。
“很好听。为什么突然想到这首歌?”
“你很聪明的,自己想想。”
“我只是聪明,而不是通灵。”
她仿佛故意忽视我的抗议,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后来我才知道,她要表达的是歌词中的第三句和第四句。
因为两天后,她从桃园中正机场离开台湾,去了美国。
那是我最后一次跟她同坐那班4∶55的莒光号。
她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bye-bye。
当然更没像灰姑娘般,留下玻璃鞋。
虽然这是可以预期的结果,但这种结果发生时,我还是66蔡智恒文集无法接受。
我想莫名其妙的开始,势必要伴随着莫名其妙的结束。
甚至用“开始”来形容我和她之间,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因为我们可能未曾开始。
也许,我跟她不是不能开始,也不是不想开始,而是不敢开始。
她在美国的日子,我仍然口渴。
每当用杯子倒水喝时,我都会想:她是杯子,还是水?
曾经认为她只是杯子,于是想换杯子来喝水。
但后来发觉,即使她只是杯子,我还是会固执地当她是水。
因为如果换了杯子,我就不想喝水了。
我想,我将会因为这种变态似的坚持而枯萎很久。
“喂。讶异吗?”一星期后,我却又听到她的声音。
“当然讶异!你一切好吗?”
“还好,快适应了。”
“你走时怎么没告诉我?”
“告诉你干吗?你又不会跟我一起出国,那么何必知道。”
“起码我可以去机场送你啊!搞不好我们可以在机场来个洒泪而别。”
“少无聊了。快把笔拿出来,我念电话号码给你。”
三天后,我拨了通电话给她。
“MayIspeaktoCinderella?”
这是我第一次打国际电话,我练了好久。
“?”
“YoucancallmeNumberone!”
“Whatdoyoumean?”
“你可以叫我第一名啦!”
“Shit!是你怎不早说!”
“你听不出我的声音吗?”
“你的英文那么烂,谁听得出来!”
虽然我们仍能很轻易听到彼此贴心的问候,但我们的距离,已经不仅是空间,还有时间和气候,甚至是心情。
“我们真的离得好远,远到足以让你听不到我的心跳声了。”
“Bye-bye,你的晚安我的午安。”
“喂!你知道吗?其实下雪时没想象中冷呢!”
“偷偷告诉你,台湾同乡会会长好像很喜欢我哦!你该加油了。”
“我发觉我有梅花性格哦!梅花是愈冷愈开花,我则是愈冷愈兴奋。”
与电话相比,我比较喜欢收到她的信件。
不管是贴邮票的信,还是E-mail。
除了说些生活学业上的琐事外,她最常重复的,就是那班4∶55的莒光号火车。
因为她一直很怀念跟我同坐4∶55火车的时光。
她还说她曾在纽约火车站看到一班4∶55的火车,不过是68蔡智恒文集在第九月台。
“管他的,我就上了车。反正在美国,到哪里都是陌生的。”
我似乎能感觉到她在电话那头耸耸肩:“So,whocares?”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只身在国外念书的女孩子,是不该没有眼泪的。
起码在碰到端午节或中秋节之类的节日,总该象征性地流下几滴眼泪意思一下。
可是不管是在电话或信件中,我从未听见或看见她示弱。
她总试图去“证明”她是快乐且不孤单的,并尽可能炫耀异乡新鲜有趣的生活。
即使述说她的车子在雪地里抛锚也是如此。
有一句俗话是这么说的:“帅哥跟美女一样,你愈证明你是,你就愈不是。”
那么,她愈证明她快乐,是否代表她愈不快乐呢?
毕竟真正的帅哥美女,一看便知,不需证明。
“圣诞节有一个月的假期哦!我回台湾找你。”电话中的她兴奋地说着。
“好啊!需要我去接机吗?”
“不用了。我到家会call你。”
“嗯。”
“干吗反应这么平淡?你应该要雀跃万分呀!”
“是是是。我真是高兴到无尽头啊!”
“笨蛋!”
“嗯,是我。”回到台湾的她,声音听起来是如此的近。
“嗯……”我有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毕竟九个多月没见面了。
“明天出来见个面吧!”
她没变,邀约总是用惊叹号,而不是用问号。
“When?andwhere?”我说。
“假装我们要坐那班4∶55的火车,我们第一月台见!”
“我能认得出你来吗?”
“废话!”
我很轻易地认出她,即使火车站里仍然挤满了柠檬。
但让她像苹果的,不知道是那熟悉而远远的微笑,还是青色白色红色的装束?
“你好像没变。”我走近她。
“会吗?你不觉得我变漂亮了?”
“不,应该说变得更漂亮了。”
“你倒是变得会说话了。”
“去哪?”我也是没变,习惯让她当家。
“我特地出来让你看我一下而已,只有十分钟。待会儿我爸妈要帮我洗尘。”
“我已经看到了,那么……”
“那么你就可以瞑目了。”
“你的幽默感还是没变。”我叹口气。
“很好,你仍然可以欣赏我的幽默感。我先走了,晚上再call你。”
可能是巧合,她刚转身离开,火车汽笛声也响起了。
4∶55的莒光号,还有她跟我,同时离开台南火车站的第一月台。
那天晚上我等电话响起,一直等到凌晨一点。
“嗯,是我。”
她的开场白没变,但声音哽咽了。
“你怎么了?在哭吗?”
“难道笑会是这种声音吗?”
“为什么哭呢?”
“我看到了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你很聪明的,应该知道。”
这次我突然通了灵,我猜她看到了那副水晶耳环。
“然后呢?”
“我在想我以前为什么那么傻?为什么不让我先认识你?”
“于是?”
“于是我气自己的无能,连忘掉一个人也做不到。”
“因此?”
“因此我更气了,我把它丢到窗外。”
“然而?”
“我发觉我好心疼。”
“结论是?”
“我……我好像根本忘不了他,尤其在知道他也到了美国以后。”
我第一次听见她哭,她的哭声让我联想到杯子破碎的声音。
我想,已经破碎的杯子,再也无法盛水了吧。
耳畔仿佛又响起那班4∶55火车离站的汽笛声……“Cinderella,放那首《4∶55》的歌来听吧。”
“你现在要听?”
“嗯,请把CD音量开大声一点,我才听得到。”
“为什么突然想听这首歌?”
我没回答,只是叫她也一起听。
就像我们第一次在火车上共用耳机来听《4∶55》一样。
与其说是她不能挣开那副水晶耳环的枷锁,倒不如说是我无法忍受水晶耳环的刺眼光彩。
所以,再见了,欣蕊。
不,你说过我仍然可以说英文的。
Sobye-byeCin-CinderellaEverythingjusthastochange……你也是很聪明,应该会知道这句《4∶55》歌词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