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本来就生着闷气,而且也想不出办法,此刻听夫人又罗嗦了起来,翻来覆去就是这些话,火立即大了起来。
只见他猛地一拍桌子,长满茧的大手一巴掌拍的桌子上的茶壶茶碗都蹦了起来,茶水立马就洒满了桌子。
“谁叫他去跟赵家小姐偷偷幽会,我们家从来都是老实人,没做过伤风败俗的事情,而且他竟然还把人害死了,这是人做的事儿吗?”
想了想,王福心里的那口气还是没有出去,于是继续大声说道:“而且那个小丫鬟明明就是看到了他接走了自家小姐,他却说没有见到,这说去谁信啊。说不得就是这个畜生见色起意,对人家小姐起了什么心思,人家小姐害怕,想跑,结果就落水了。张大人公正严明,这是大家公认的,我没脸去再说什么。”
王福的夫人一听,哭的声音更大了,一边哭着一边说道:“你怎么能信一个丫鬟的话,不信自己的儿子,儿子说的话你也听见了,他去等了两个小时,没有见到人他才走的。你不信儿子的话,我信,我去求张大人,让他重新审儿子的案子。”
说着,王福的夫人就要往外走,王福看到之后气已经到了极致,拍了一下桌子,站起来说道:“好,你去,不怕丢人你就去,反正我是不会去的,就当没生过这个小畜生。”
王夫人听到他的话,一边哭着一边就出门去了。
李墨在暗中看着王夫人出门,又看了看站在屋里眼中无神的王福,眉头略微皱了皱,这个忙其实自己还真未必帮得上,也许得重新找人了。
这个案子的卷宗自己已经偷偷去衙门看过了,很清晰,没有什么问题。
五天前的晚上是赏花节,算是魏国最大的节日之一,白天看鲜花,晚上看花灯。
尤其是到了晚上,各个店铺的门前都摆满了鲜花还有花灯,异常的热闹。虽然说在郑重程度上不如大魏国的春节,但是仅从热闹来看,犹有过之。
因此,这天晚上,也是相互喜欢的小男女约会的日子。在这一天里,即使是有些男女之防,两边家里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两人相聚一下。
但这是有前提的,只有订婚的男女才有这待遇,而且男方要有仆人跟着,女方也要有丫鬟跟着。
如果少了一个条件都是万万不行的,尤其是第一个条件,那是前提。
但是王福的儿子和赵家小姐可是没有订过婚的,不只是没订婚,两边的父母甚至都不知道两人暗中喜欢这件事情。
这可就是大事了,两边的脸面都下不来,可以说,被别人知道之后都是大大的丢了脸,王福别说去找张大人说情了,现在连出门都觉得脸上臊的慌,感觉周围的所有人都在对自己指指点点。
这对于十几代在靠山镇生活,并且有身份,一直奉公守法的老实人来说,实在是莫大的难堪。
更别说此时虽然重视传承,但也更重视祖宗,辱没了老祖宗十几代留下的名声,他真是死了也不敢去见祖宗了。
不过如果只是私下见面了,也不是没有缓和的余地,虽然王福家有些高攀了,但也不是高攀不起的那种。
两人既然喜欢,那之后让他们尽快成亲就是了,随着时间流逝,这件事慢慢也就过去了。但现在的问题是赵小姐落水死了,王福儿子的罪就大了,这个名声也彻底掉在地上了。
李墨一边在街上走着,一边回忆着案情。
五天前,王福的孩子和赵家小姐约在晚上八点,在新北桥见面。
赵家的丫鬟说,自己是在桥下亲眼见到小姐和王家公子在桥上见面,然后一起牵着手走了,自己看到小姐和王公子走了之后就回家替小姐遮掩了,再见到小姐的时候,就是有人发现小姐尸体的时候了。而两人见面的时间应该是八点刚过,差不多八点五分,因为之前她和小姐都正好听到了八点的梆子声。
那位张大人的判断是这个小丫鬟没有说谎,其中描写了小丫鬟没见过世面,不是心眼儿多的人。赵家的一些丫鬟,家丁,管家也大都是这种描述。
这就是现在审案的方法,张大人的判断李墨也基本认可。
应该也不会有众人一起撒谎的可能,有的话,以那位张大人的精明强干,这么多人,也不会不露出一点破绽。
但那位王公子却一直坚持说自己是八点准时到的新北桥,因为当时河的两岸刚刚开始放灯船,可是一直等到晚上十点也没有见到赵家小姐的身影,最后才失望的走的。他是第二天衙门口的人来找他,才知道的这个消息。
这种观点张大人自然不会相信,编的也太离谱了,都承认约定一起见面了,但不承认见到了,摆明了是推脱。
当然,最后判定王公子死刑也不只是因为丫鬟的证词,还有一些目击证人。
靠山镇说大也不大,赵家和王家,尤其是赵家,那是很有名望的,故事又这么离奇,因此传播的很快。
衙门悬赏目击证人的告示贴出去之后,第二天就有五六个人找来,说那天晚上确实看到一身白衣的王公子和同样一身白衣的赵小姐在桥上见面了。
那些都是与两家没有什么关系的人证,他们的话是可以采信为证词的。
这才导致王公子当堂被判了死刑,只等刑部复核后秋后问斩。
这整个案子按说是没什么问题,衙门也只能审成这样了,李墨自己的判断也是这样。
唯一让李墨觉着不对的就是王公子的一些供词,不断的重复自己一定要让大人杀了那个凶手,那种冤枉和伤心不像是假的。
所以虽然心里判断应该是王公子杀了人,李墨还是决定今天晚上去牢里亲自问一问他,如果人是他杀的,李墨是不会管的,如果不是,那这个忙自己自然会帮。
至于说王公子的话是不是真的,这对于李墨来说最不是问题。
当然,李墨也不是闲来无事来靠山镇给他们帮忙的,他本身来的目的就是要找一两个匠人,让他们把大哥和二哥的大儿子收为弟子,最终也成为一个匠人。
这对多少辈子都生活在矿场的人来说已经是鱼跃龙门了,那可是城里的体面人,是矿场中人想都不敢想的生活,一家人都会跟着受益。
监牢的位置在靠山镇南面,周围都是一些比较穷苦的人家。
对于李墨来说,进入监牢自然不成问题。
一个简单的法术,就让狱卒把自己带到了王公子所在的监牢,监牢里其他的犯人则早已被李墨弄晕,睡过去了。
狱卒在开门,李墨则透过牢门的缝隙看着王公子。
此时他的一身白衣早就变得血迹斑斑,这是被打的。
还有一身的泥土,这应该是在大堂或者监牢里弄得。
本来本绑得紧实的头发已经披散开来,此时整个人呆坐在地上,
牢门打开,李墨迈步走了进去,对方没有任何的反应,就像是失了神志。
李墨这时注意到对方的双手,拿起来一看,只见对方的双手的指肚已经磨烂了,连指甲都被磨烂了一些,露出了里面的血肉。
看到这里,李墨的眉头微微一皱。
这不是被打的,应该是在被拖下大堂的时候,双手用力想抓住地面导致的。
十指连心不是说着玩儿的,如果一个人真的杀了人,即使是被判了斩首,也不会做到这种程度的,最多就喊两句冤枉,被人拖着下了大堂。但他们不会有这种磨穿手指的决心的,只有内心比死亡还痛的时候才会有这种拼命也要留下的心。
这种决心,人如果不是心有冤情,再狠的人也不会有。
即使是再凶狠的人,再不想死,也战胜不了那种一时的痛苦,会暂时放弃,因为他内心知道自己不是冤枉的,趋利避害,这就是人的本性之一。
李墨跟着江枫的时候,不知见过多少凶狠之人,但只有极少数能在江枫的折磨下撑下来,这种人即使是江枫也是佩服的,但这位王公子看着并不像。
“不是那种狠人,难道真的是被冤枉的?”李墨喃喃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