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旗袍
接下来半个多月我没有再见到许嘉年,
陪孩子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因为我需要更多精力用来打理滨蓝国际。
我把自己和孩子所有的股份都还给了顾弈琛,目的就是想他不要再为了这些股份不择手段算计我们母子。
除了允许他每周去家里看一次孩子以外,我跟顾弈琛也不想再有其他任何交集。
所以我要求他把顾氏旗下滨蓝国际落到我名下之后,
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解除滨蓝国际之前和顾氏有关的所有业务。
由于滨蓝国际打造的就是高端的商务型酒店,之前大部分业务要依附在顾氏的产业链下,
所以我的决策,给酒店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影响。
“夏总,这是你让我整理的酒店上半年的GOP数据,可以看到在我们接手的短短两个月内,GOP已经下降了百分之三十,这样下去的话,恐怕要撑不了多久。”
下午我刚出去办完事情回来,林秋月就来跟我汇报工作。
我接过她递来的数据表看了看,又抬头看见林秋月有些发愁的样子,微笑着安慰她:
“秋月姐,别着急,企业改革,动荡是难免的,越是这种时候我们越要沉住气,你先看看这个。”
我说着,将一个文件夹递给她。
林秋月接过去打开看了看,下一秒顿时眼冒精光似的盯着我:
“夏浅,你这是要加盟维尔缦?”
“是的!”
我点头确认。
维尔缦,是全球知名连锁酒店品牌,旗下在全世界多个国家和一线城市有上千家酒店。
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只要我能够成功加盟维尔缦,就不怕酒店经营不下去。
而且我也想给滨蓝国际换一个招牌,彻底和顾氏解除所有联系。
林秋月也表示支持我的想法,当即上网去查有关维尔缦的资料,查过之后更是有点没底气:
“夏浅,维尔缦可是全球商旅酒店的天花板,全世界想要加盟维尔缦的酒店投资人不计其数,而且业界都说维尔缦对加盟商的要求极其苛刻,我们又恰恰不是管理酒店的专业人士,恐怕没那么容易。”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果因为难就不敢尝试,那注定一事无成!”
我这句话其实也是对自己的鼓励,在有这个想法之前,我就已经仔细了解过维尔缦,自然了解加盟维尔缦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
但我用法院判给我儿子的股份跟顾弈琛换了这家酒店,
并以此作为顾弈琛一次性支付给我儿子的抚养费,
那就意味着,如果我经营不好这家酒店,我和我儿子都将一无所有。
不管多难,这次我都要为我儿子,全力以赴去拼一把!
并且这一次,我要完全靠我自己的能力去争取,只有靠自己得到的一切,才会让我真正感到踏实。
所以我绝不是纸上谈兵,而是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秋月姐,我定了一件旗袍,你现在帮我去取一下,然后今晚六点随我去唐悦。”
“唐悦?就是维尔缦旗下目前在滨市唯一的那所加盟酒店?”
“是!因为我得到消息称,维尔缦法国总部董事长,今天傍晚会落地滨市下榻唐悦,并且唐悦酒店已经为其准备好了一场隆重的欢迎晚宴。”
“原来如此!可是夏浅,你为什么要穿旗袍去?”
林秋月有些不解,为什么我非要穿一件旗袍去见维尔缦董事长?
对此,我只是略带神秘的一笑,先卖了个关子:
“今晚你就知道了!”
晚上七点,我在秋月姐的随同下来到了维尔缦—唐悦酒店。
酒店灯火辉煌的宴会厅里,名流云集,觥筹交错间尽显繁华。
而当我走进晚宴的第一时刻,就吸引了众多惊艳的目光,只因我身上穿着一件特别的旗袍。
这件旗袍是香槟色的真丝面料,精湛的剪彩完美勾勒出我S型的身段曲线。
尤其是旗袍上那片凤求凰图腾格外让人惊叹,
那是用银色金色和红色丝线,一针针手工刺绣上去的。
据我了解,这件旗袍的设计师光是在这幅凤求凰图腾的刺绣上就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
可想我为得到这件旗袍花了多少钱财和精力。
不过,此刻看到整个晚宴上所有人的目光都因为这件旗袍而聚焦在我身上,不管付出了多少代价,都是值得的。
因为我需要让这场晚宴最尊贵的主角,注意到我。
“她是谁啊?身上这件旗袍也太美了吧?”
“她长得也好漂亮啊,你看人家那皮肤,简直白的发光,气质还这么高雅,也不知是哪家名媛?”
“我认得她,她是顾氏集团原来的总裁夫人,不过因为顾总婚内出轨夏氏集团千金,两人已经离了!”
“对对,我也听说了,好像前段时间这个女人还去顾氏集团要跟顾总抢股份呢,不过后来她只得到了顾氏旗下的一个酒店,就是那个滨蓝国际。”
“那也就是说,她现在是滨蓝国际的老板呢!”
“怪不得气场这么强,原来是女霸总啊,果然漂亮的女人都不简单啊……”
在一片议论声中,我穿过衣香鬓影的人群,迈着淡定从容的脚步径直走向了晚宴中央,
最终我的脚步停在了坐在轮椅中的,那位古稀之年的法国老人。
他就是我精心准备,今晚特地要来见的人,
维尔缦国际连锁酒店,法国总部董事长——弗兰克维。
“您好弗兰克先生,久仰大名,很幸运,今天终于见到您本尊了!”
众人诧异的目光下,我走到了坐在轮椅里的老人面前。
出身法国的弗兰克维先生,虽然已经七十多岁,并因为多年前一场意外落下了残疾,
但即使坐在轮椅里,雪鬓霜鬟的他依然西装革履,浑身透着绅士儒雅的贵族气质。
虽然弗兰克维先生是正宗的法国血统,但据我了解,三十几年前,他曾经因为深深爱上一个东方女孩,而选择放弃法国的家族事业,
然后执意追随他心爱的姑娘来到国内发展,并在那个女孩的家乡也就是滨市,定居过整整十年。
所以我知道弗兰克维先生会讲中文,我便也用中文与他问候,
但他用那双蓝宝石般的眼睛紧紧盯着我看了足有几秒后,却用法文向我询问:
“请问这位小姐,你为什么,要穿这件旗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