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烧枪(有条件的朋友,支持一下,5/10)

ps:看《黄金渔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起点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大野猪的视力似乎不太好,它走出林子后没去看对岸那些手持长枪的家伙,‘哼唧哼唧’的走到河边,低下头就开始大口喝水,露出一溜儿又厚又长的鬃毛。

这是个好机会,猎杀野兽不是牛仔的对决,用不着打招呼,需要就快解决,保罗右手握拳摆了个姿势,众人安静下来,看他托起了手里的莫辛纳甘。

坎巴尔山的泉水和雪水从山上往下淌,河流是逐渐变窄的,河水逐渐变得更湍急,然后汇聚于海洋中。

尼尔森正好带众人到了这条河在半山腰的最宽处,河面接近六七米,而众人都穿着迷彩服,有没什么声音,野猪竟然一直没有察觉到几个死神在身边。

秦时鸥举起了ak-47,尼尔森用手慢慢压下枪口,耳语道:“用莫辛纳甘,ak枪口震动的太厉害,即使能打死这猪,最后也打成烂肉了。”

保罗半跪在地,右手扣着扳机,左手稳稳的拖着枪口,眼睛、准星和野猪头三点一线,看上去很有那么一番卖相。

秦时鸥以为他会一枪从猪的眼睛射入上演电影中的剧情,结果,保罗一扣扳机,‘咣’的一声清脆巨响,子弹擦着野猪的脑袋射入了它的脖子!

这一枪可不是致命的,野猪被枪击受痛嚎叫,这下子它可发现对岸的众人了。

只见那野猪瞪起凶光四射的大眼。四条结实有力的腿往地上一刨就要从河里冲过来,两条棕黄的尖牙高高举起,仿佛两把刺刀!

“狗屎!”众人一起大骂,愤怒的野猪可不是好玩的,他们顾不得还想吃烤野猪肉。纷纷边后退边举起了枪。

这时候,一道银光从河面上方一闪而过,那野猪刚跑了两步,矫健的步伐顿时踉跄了起来,歪歪扭扭在河里跑了七八步,一头扎在了河中央。

在野猪头顶正上方。一支三棱利箭的尾羽剧烈抖动着,一米长的利箭,只剩下半米在外面,其他的都没入了野猪头顶!

秦时鸥垂下弓吁了口气,众人震惊的看着他。随即大胡子尖叫一声:“哦,上帝,我的宝贝儿!”

ak-47被秦时鸥随手扔在了河滩上,刚才千钧一发之际,他扔掉枪将背在身上的滑轮弓拿了下来,捞起一支箭就来了个百步穿杨。

从扔枪到抓到弓再到抽出箭最后射出,他只用了不足两秒,众人都没有看清。现在一回想,顿时被他的爆发力震惊了。

“奥利弗-奎恩?鹰眼?”保罗惊讶的问道。

奎恩是绿箭侠,鹰眼的来头更大。复仇者联盟中的第一用箭高手,仅凭一支滑轮弓就能和诸英雄对抗。

五六个人下河,喊着号子连拖带拽,好不容易才将这头肥壮的野猪给拖上了岸。

有人去拔野猪额头的箭,奋力一拔竟然没有拔出来,这样一行人更惊讶了。秦时鸥刚才这一箭得多大的力量?

利箭射穿了野猪的小脑和脑干,所以它最后无法维持平衡并且很快死掉。

一个青年对保罗挑挑眉头。笑道:“队长,你的莫辛纳甘怎么这么逊?好在秦出箭快。要不然我们今天可吃不到野猪肉了。”

保罗尴尬的笑道:“我明明瞄的很准啊,没想到竟然射偏了。”

尼尔森有些无语,二十来米的距离,拿的是狙击版的二战四大名枪之一,竟然还能射偏?

秦时鸥倒不觉得这有什么,他拍拍尼尔森的肩膀低声道:“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是特种部队的狙击手。”

随后研究了一下,发现刚才那一枪不怪保罗枪法烂,这野猪身上的鬃毛远看是一根根的,近看才发现,因为它时常在枫树上蹭着挠痒痒,身上沾满了糖浆,这样平时它又是打滚又是钻丛林山涧,毛上积攒了厚厚的沙石之类,仿佛是穿着一层盔甲。

野猪头上这东西更厚,保罗那枪是斜着打的,希望可以尽量在它脑袋中造成更大创伤。结果子弹没有穿进去,就像擦在钢盔上一样,给擦飞了,**了野猪脖子里。

不过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秦时鸥那一箭的力量是多大!

射杀了野猪,中午的正餐就来了,可问题也来了,那就是野猪皮不好剥。

野猪和所有野兽都不一样,它的猪皮和肉是粘连的,不像别的动物,剥皮只要隔开口撕下来就行。

秦时鸥不管这些,他去收拾那条大口鲈鱼了,先杀掉放学、掏干净内脏,然后抹上由葱蒜姜捣黏后制成的佐料浆,放在烤架上开始翻烤。

尼尔森主刀,其他人帮忙,他们卸了一条猪后腿,又费劲的割下了一溜鲜嫩的里脊肉,“猪腿切开烤着蘸盐吃,里脊肉炖汤吃。”

爬了一上午的山,这会众人胃口都很好,烤鱼的香味先弥漫了出来,保罗等人一个劲的吞口水,凑近秦时鸥腆着脸问道:“伙计,这鱼怎么烤的这么香?”

“因为我用了华夏秘制的酱料。”秦时鸥漫不经心的说道,专心致志烤鱼,不断往上刷油、抹酱料,整条鲈鱼被烤的焦黄,但撕开一块里面的肉却是雪白娇嫩。

尼尔森笑道:“boss,你现在的烤鱼技巧比沙克要更厉害了。”

秦时鸥牛哄哄的点点头,道:“沙克那家伙就烤个肉可以,烤鱼他比我可差着呢,对了,那猪怎么样?”

“纯种野猪,肉的味道不会很差,但估计也好吃不到哪里去。”尼尔森摇摇头,“个头倒是挺大,我估计得有五百多磅。”

一磅接近一斤,五百多磅就是五百来斤了,想想国内顶多长到三百斤就要出栏的肉猪,这家伙确实不小。

加拿大人和美国人一样,他们不喜欢野猪这种劲道十足的肉质,喜欢的是和牛那种咬到嘴里就好像冰淇淋般融化的肉,加上野猪肉处理不好有腥味,所以他们不喜欢吃。

这点华夏人相反,野猪肉不管是煮了做酱肉还是晒干做腊肉,那都是顶级美味,吃的就是那股劲道!

煮了一锅肉,一行人喝了点汤就不吃了,倒是秦时鸥的烤鱼这些家伙第一时间给瓜分了,然后没了烤鱼就吃烤猪腿肉。

他们吃的很不上心,咬一口扔一块,看的秦时鸥都心疼。

秦时鸥找了块大石头倚着,饭盒里都是烤的或者煮熟的野猪肉,烤肉直接蘸盐吃,野猪肉用辣椒酱和醋拌着吃,他觉得味道真是太棒了。

吃完饭开始休息,保罗等人开始烧枪了,河边广阔无人,不会发生误伤,所以他们就装上子弹开始漫无目的的散射,一时间枪声‘噼里啪啦’的响了起来,吓得那些准备到河里饮水的动物四处逃散。

有一个大块头还带了一把m60a1,他把弹带挂上,瞄准一棵一人合抱粗细的美洲白橡就扣动扳机开始粗野狂射。

秦时鸥第一次看到有人玩机枪,因为这东西基本上是买不到的,加拿大对枪支控制松懈,但是机枪管理严格。

尼尔森抱着膀子看了一会,道:“他姿势很标准,要么是部队出来的,要么是个枪店老板。”

后面秦时鸥一问,这人确实是个枪店老板,和尼尔森以前是同行。

保罗等人没有继续爬山,他们本来就不是来爬山的,只想找个地方来玩枪。至于射杀野猪?那是副业,碰到倒霉的就猎一个,没碰到他们才不会去找呢。(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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