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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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的月亮滚圆,照得大路明亮。

俩人这回大着胆睡外边,依旧是上次清理出来的平地,卵黄动手生了个火堆,可乐在整理带来的瓶瓶罐罐。

“喂,小可乐,跟我离开这里吧。”卵黄盯着起舞的火焰,想起以前的日子。

“不,我要在这里等妈妈回来。”

可乐拒绝后和卵黄讲起自己的事,包括自己名字的由来。

“我妈妈有一次喝过一种褐色的液体,冒着气泡,甜甜的。喝完像有使不完的劲。”

“那种东西就叫可乐,是联合城才有的东西,比酒还贵。”

可乐手舞足蹈说了很多以前的趣事,卵黄则一脸羡慕:“你母亲永远不会抛弃你,而我们蜂人发育不合格,有缺陷,不够爱女王,都会被驱逐……永远也不能回去,在外流浪,直到死亡。”

“小可乐,如果你妈妈永远也回不来了,如果你可以去救你妈妈呢?”卵黄用另一种思维开导可乐:“我们可以找遍每一个奴隶农场。”

可乐愣住了,对呀,为什么自己非要在枢纽死等呢?自己可以去寻找,何况现在有了同伴。

卵黄分析了一下形势,可以先去别的城市寻找科技猎手,因为科技猎手的商店有地图售卖,这样就不用像无头苍蝇一样瞎转了。

可乐提出要回旧居留下信息,万一妈妈哪天就回来了呢。

这样还得回枢纽城一趟,可乐一想到回枢纽就怵头,怕碰上不该碰的人。

为了不触碰逃犯兄弟的怒火,可乐决定三天后再回去,这三天就挖挖矿换钱。

好在没再碰上狼,也没土匪巡逻路过,也算幸运了。

话说那对逃犯兄弟晚上喝得醉醺醺的回家,灯也没开就直接躺下睡了。

第二天清醒时才发现家里连个碗也不剩,柜子里的酒也没了。

兄弟俩胸都要气炸了,整整三天既没外出打猎,也没再喝酒。拎着剑在城里暴走了三天,路过只狗也要踹上两脚。

终于在第三天正好碰上土匪游荡进城,土匪一般进城只是路过,碰上暴走中的逃犯兄弟,逃犯兄弟的哥哥斜着眼冷哼道:

“哼,一群废物,当了土匪也是废物!”

土匪表示我可是土匪,杀人不眨眼,你的挑衅我不能忍。

就是双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逃犯兄弟代表的是逃犯势力,城里别的逃犯看见逃犯兄弟被土匪群殴了,表示枢纽城是逃犯的地盘,敢在我们的地盘撒野,那就去死!

所以等可乐和卵黄趁天黑悄悄摸回枢纽时,持续了一天的战斗已经结束了。

枢纽城里横七竖八的尸体,都是土匪的,受伤的逃犯都回自己的窝疗伤去了。

可乐和卵黄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地鸡毛的战场,兴奋得瞳孔放大,手激动得直发抖。

明天会有人打扫战场,但现在是我们的天下了!

土匪也分好多个势力,饥饿土匪基本没啥油水,武器是棍棒,一身破烂麻布。

这次和圣国逃犯打架的是沙漠土匪,武器是大砍刀,一身铁疙瘩装备,回收能值不少钱。

俩人开始动手扒土匪装备卖钱,比较值钱的是护心镜和装甲裙,做工比较复杂的都贵些。反而是大砍刀比较便宜。

五把大砍刀才能换一个面包,因为这是品质非常差的刀具。而面包是由忍者商人从圣国运输过来。旱地只能种仙人掌,边境之地的食物一直非常匮乏,人在饥饿之下驱赶,无所不用其极。

“卵黄,你可真是我的幸运星。”

可乐美滋滋的扒着装备,丝毫没注意身后的一个“尸体”动了一下。

那“尸体”摇摇晃晃的站在起来,挥动着手里的砍刀。

“小心!”

卵黄隔得不远,抬头看见这一幕,大叫一声,扔下手里的东西就冲了过来。

可乐头也没回,就地一个打滚,也没完全躲过去,手臂被刀尖拉了一个口子。

卵黄这时已经冲到跟前,拿着剑和土匪干了起来。

土匪身受重伤自然不是卵黄的对手,很快就被卵黄解决了。

卵黄转过头来发现可乐已经打好了绷带。

“没事,皮肉伤,几天就能好。”可乐反过来安慰卵黄。

接下来的活计大都由卵黄包揽了,可乐只有一只手能干活,就跟在卵黄后面帮忙拖东西。

忙活到了后半夜,扒下来的装备换了差不多两万开币。同时留下一把牙签弩,捡到的箭也都留着。

这种劣质的牙签弩不值钱,可乐从小玩到大的武器,拿来射老鼠,一射一个准。

所以可乐虽然不太会玩刀,但射击水平非常高。

还有一些头盔靴子什么的,留给明天打扫战场的人。

偷偷把肉吃了,也给别人喝点汤不是。

可乐把卵黄带回那个墙角的家,在墙上刻下了口信和日期,就离开了枢纽城。

打算在叛军基地睡一夜,第二天出发去沙克王国的斯昆镇。

叛军基地酒吧的二楼,只有床位,没有单间。

还有忍者警卫定时巡岗。

条件虽然不是很好,但安全温暖。

明天也即将离开这个安全温暖的地方,可乐有一点舍不得,又带着冒险远方的兴奋。

“你可真是我的幸运星,卵黄,”可乐不禁又感慨道,“遇见你之前我总是饿肚子。”

“虽然没有人会为难一个小孩,但大家的食物也总不够吃。”可乐继续说道。

许久见没有回音,转头一看,卵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

劳累了一个晚上,这一觉睡得格外沉,可乐醒来已经是中午时分。

卵黄早已在一楼的吧台小酌几杯,蜂人生存只需要少量的水,所以卵黄没喝两口已晕晕乎乎。

可乐也没时间管理卵黄,一个人忙前忙后打水灌水,这是准备在路上喝的,采购食物,对比价钱。

这时一个披着一头油腻腻暗红色头发的女人,带着逃犯兄弟走了进来。

这个自称圣民的女人目测四五十岁,一身破烂衬衫和麻布缠腰裤。常年在城里闲逛,天擦黑之时会自主点亮火炬街灯。

经常自言自语什么,奥克兰保护我免受这未驯服的野兽的腐败吧!

你们都是不洁的动物……

一群假惺惺的东西……娜尔可的爪牙……

……

总之就是一副疯子模样。

此刻她带着逃犯兄弟进了叛军基地的酒吧,吐着口水指着可乐:“就是她!昨晚就是她!娜尔可的爪牙,迟早要被净化……”

逃犯兄弟的哥哥身上打着带血的绷带,瞪着双目凶神恶煞欺压着走上来,可乐在吧台正选购食物,被突然出现的逃犯兄弟吓到完全发不出声。

完……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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