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来信

第267章 来信

看着摩伊拉走后,霍姆斯侧头瞥了一眼手旁的白纸,随手把它烧掉,把灰烬扔进了垃圾桶。

里面的内容他只是随便扫了两眼,因为本来也没有什么看的必要,那本就是他歪曲事实编写出来的东西,只是给摩伊拉看的。

思索了一会儿之后,霍姆斯重新把目光移回到公文上。

批阅了几份,把公文整理好放在一边,他突然眉头微微一皱,扭头看向窗户的位置。

那里空无一物,但却有着阴冷的凉气吹了进来。

霍姆斯眼神变得锐利,他布置的陷阱被扰动了,这意味着推开窗户的不是风,而是什么别的东西。

霍姆斯手指轻轻一动,指节和指节相碰,开启了灵视,顿时,他的眼前出现了一道由白骨组成的溪流,从窗口流了进来,在霍姆斯的身前重新把自己拼装成型,形成了一个身高接近三米的白骨巨人,如果不是帮主室比较气派的话,以它的身高都站不下。

霍姆斯并没有抬头看它,反倒是扭过头看向桌面,就好像没有看到白骨巨人一样。白骨巨人低着头俯视着他,看着他旁若无人地处理着文件。

过了一段时间,意识到这么僵持下去那个红发的小个子会一直把它当空气之后,白骨巨人妥协了,它的下半身再次崩碎成白骨洪流,身体快速下降到和霍姆斯齐平,偌大的白骨头颅正对着霍姆斯的铁面,深邃的眼洞中燃烧着灰白色的灵魂之火。

它从身体里取出一封信件,放到霍姆斯的桌子上,在霍姆斯点了点头之后,白骨巨人退下在旁边等待着。

如果对方是普通人,它会直接把信留下,连面都不会露,但以对方的身份和脾性,如果它做出那样无礼的事,不说会不会给之后的事情带来一些麻烦,甚至有可能导致血刀帮帮主根本不看那封信的内容,直接一把火将它烧掉,那它就白跑了一趟。

霍姆斯伸手拿过那封信件,拆开包装,把信件取了出来。

他没有第一时间去看信件的内容,而是先到最后看向了信件的落款,那是一个有些耳熟的名字——哈米什·马拉。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位就是灵教团在瓦尔帕莱索城的首领了。

他竟然给我写信了?为了什么?

霍姆斯的脑中立刻生出了这两个问题,带着疑问,他开始仔细地读起了这封信的主要内容。

……

血刀帮帮主亲启:

瓦尔帕莱索城已经来到了暴风雨的前夜,任何一点火星都可能点燃导火索,让局面彻底陷入混乱。城内真正有实力的势力只有五家,城主、魔女教派、铁血十字会、我们灵教团以及你们、血刀帮。

在五大势力中,我们灵教团对城主的位置和与之相关的争夺不感兴趣,而相信立足未稳的你也不会着急去谋夺那过分高的位置,既然我们都无意于参与城主的争夺,不如暗中结成同盟,互相守望相助,在接下来城内的风雨中保存实力。

我提议……

……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达成一定的合作,按照罗塞尔大帝的话说,就是优势互补。我们灵教团可以提供不死生物的劳力来帮助你们的建设、你们可以用弹药作为交换物……

如果你有意向,可以写信交给我的信使由它转达,商议时间地点进行洽谈……

……

哈米什·米拉

……

粗略地读完了信件的内容后,霍姆斯把信件放在桌子上,微微后仰,靠住椅背。

信件的内容很简单,对方开门见山地直接说明了来意,血刀帮和灵教团暗中结成同盟,目标则是避免被卷入接下来的风波,在接下来的变乱中得以保留实力。

这确实是很重要的一点,正如灵教团首领哈米什·马拉所说,血刀帮立足未稳,无力参与城主的争夺,所以目前最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被迫加入战争和保留实力,以及更进一步的怎么在接下来的混乱中获取利益。单凭灵教团或是血刀帮都不足以在接下来全城的混乱中保持中立,但如果是它们双方合力,就有不小的操作空间了。

只是……

霍姆斯看着信件后方莫名空出的一大块空白,眼神中闪烁出一抹玩味。

身为阴谋家,了解其他势力及首脑、重要成员的情报几乎是一种本能,就以他对灵教团那位首领的了解,他不像是这么沉不住气,着急要与其他势力联合抱团取暖的人,更何况,像联合这种事情都应该是偏弱小的一方提出,应该是血刀帮求着和灵教团联合才对,灵教团先提出并不合理。

想到这儿,霍姆斯的脑海中想起了罗塞尔大帝的一句话:喝醉酒的老翁实际意图不在酒上,而在于山水之间的美景。这位,恐怕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霍姆斯上下翻了翻,检查了一下这封信件,想要看看这封信件有没有什么隐藏的信息。

不透光,没有夹层。

没有藏头藏尾,也没有隐藏排序。

没有隐藏字纹。

……

仔细检查了一下后,霍姆斯突然轻笑了出来。

他已经识破了这封信件隐藏的机巧。

他随口说道:

“没想到竟然是用的这个方法,是因为我是猎人途径的吗?”

霍姆斯指尖升起一朵火苗,凑到信件上方,随着温度升高,原先的字迹迅速变得模糊,与此同时,新的字迹开始在纸上浮现!

字迹呈现蓝色,隐隐有些颗粒感。

这并不是什么非凡能力,只是一种很基础的写密信的方法,最早是在军旅中出现的,这种方法很快广为流传,甚至写进了伦堡讲课的教科书,随之,这种记载密信的方式也失去了它最初的作用。

具体方法是:把明矾溶解在水中,然后直接用笔沾着这个溶液在纸上写字,留下隐藏的笔迹。经火烤后,纸张不变,而会有字迹显现,是因为明矾溶液的主要成分是五水硫酸铜,一种蓝色的晶体,干了以后就成了无色的无水硫酸铜,所以干了以后是看不到字的。

至于为什么原本的字迹被火焰灼烤后会消失,这霍姆斯就不太知道了,但想来也是相似的原理,没什么值得惊讶的。

用指尖的火焰均匀地灼烤信件,将隐藏的字迹全都显现出来之后,霍姆斯坐直身子,开始阅读这份被加密的信件真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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