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说一百两白银吗?”詹姆斯和莉莉安对视了一眼,眼中那丝一闪而逝的惊喜并没有逃过孔林的眼睛。
“是的,你们没有听错,就是一百两银子。”
“先生,您先等等,我和詹姆斯商量一下!”
一旁的莉莉安赶紧将扎姆斯拉过一旁,俩人一起走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里。
“詹姆斯,一百两白银,这可是折合三百三十荷兰盾啊,这种好机会你可别错过了,这年头这么大方慷慨的老板你现在上哪找。”
莉莉安兴奋得俏脸发红,鼻翼上几颗可爱的小雀斑都仿佛在发光,在她看来这么优厚的条件简直就是上帝赐予他们的宝贝,有了这么优厚的条件,只需要一年,他们就不但能凑够婚礼的费用,还能够在阿姆斯特丹过上舒适的生活,这样的机会要是不赶紧抓住的话连上帝也不会原谅自己。
“这........可是老罗伊对我不错,前两天刚把我提升为大副,我现在就跳槽恐怕不好吧!”詹姆斯迟疑了一下。
“我承认老罗伊对你是不错,如果是在这场该死的郁金香事件没发生之前我或许不会鼓动你跳槽,可现在经济这么不景气,即便是你当上了大副,可老罗伊每个月付给你的薪水也不过五十荷兰盾,仅凭着这份微薄的薪水,你也只能够维持生活而已,更别提攒钱来筹备婚礼了。”
莉莉安的理由很强大,詹姆斯沉默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女朋友的话很有道理,都是那该死的郁金香才能原本繁华的阿姆斯特丹变成了这个鬼样子。
莉莉安所说的郁金香事件其实也叫郁金香泡沫,又称郁金香效应(经济学术语)。
郁金香,一种百合科多年生草本植物。郁金香原产于小亚细亚,在当地极为普通。一般仅长出三四枚粉白色的广披针形叶子,根部长有鳞状球茎。每逢初春乍暧还寒时,郁金香就含苞待放,花开呈杯状。非常漂亮。
十七世纪的荷兰,由于从全世界都赚取了大量的金钱,因此荷兰社会变成了培育投机者的温床。自从十六世纪,郁金香流传入荷兰后,迅速受到了整个社会的喜爱,由于人们是如此的喜欢它,它很快就成为荷兰花园里人见人爱的花卉品种,其价格非常昂贵。一般少数富有的达官显贵家里都摆有郁金香。作为观赏品和奢侈品向外人炫耀。
人们的赌博和投机欲望是与生俱来的,美丽迷人而又稀有的郁金香难免不成为他们猎取的对象,机敏的投机商开始大量囤积郁金香球茎以待价格上涨。在舆论鼓吹之下,人们对郁金香的倾慕之情愈来愈浓,最后对其表现出一种病态的倾慕与热忱,以致拥有和种植这种花卉逐渐成为享有极高声誉的象征。人们开始竞相效仿疯狂地抢购郁金香球茎。起初,球茎商人只是大量囤积以期价格上涨抛出,随着投机行为的发展,一大批投机者趁机大炒郁金香。一时间。郁金香迅速膨胀为虚幻的价值符号,令千万人为之疯狂。
人们是如此的疯狂,到了一六三六年年(崇祯八年)。一颗以往表面上看起来不值一钱的郁金香,竟然达到了与一辆马车、几匹马等值的地步。就连长在地里肉眼看不见的球茎都几经转手交易。
许许多多的荷兰人靠着郁金香一夜暴富,但是所有的投机狂热行为都有着共同的规律,那就是价格的上扬促使众多的投机者介入,长时间的居高不下又促使众多的投机者谨慎从事。此时,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导致整个市场的崩溃。
但是,凡事有涨则必有跌,一九三八年(崇祯十年)十月,谨慎的投机者开始反思这种奇怪的现象。反思的结果无不例外地对郁金香球茎的价值产生了根本性的怀疑。极少数人觉得事情不妙,开始贱价卖出球茎,一些敏感的人立即开始仿效,随后越来越多的人卷入恐慌性抛售浪潮,暴风雨终于来临了。
一星期后。一根郁金香的价格几乎一文不值,--其售价不过是一只普通洋葱的售价。
千万人为之悲泣。一夜之间多少人成为不名分文的穷光蛋,富有的商人变成了乞丐,一些大贵族也陷入无法挽救的破产境地。荷兰投机狂潮的始作俑者们为自己的狂热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荷兰经济的繁荣仅昙花一现。从此走衰落。
而孔林他们来的时候正是郁金香泡沫结束不到一个月的时候,这个时候的阿姆斯特丹正沉浸在一片伤痛中,郁金香泡沫的发生导致了无数人的破产,詹姆斯的薪水也从原来的一百荷兰盾缩水了一半,这才有了莉莉安方才的话语。
詹姆斯现在挣的薪水还不够他一个人花的,要是想凭借这点薪水筹办婚礼的话一百年都办不了。
“好吧,我答应你!”詹姆斯叹了口气,他对莉莉安说:“不过我还得看看着这些东方人究竟有没有诚意。”
詹姆斯二人很快就回到了孔林身边坐下,詹姆斯清了清嗓子,才说道:“这位先生,您真的愿意用三百三十荷兰盾,也就是一百两白银的薪水雇佣我吗?”
孔林听了翻译过来的话后点点头,“是的,我可以肯定的告诉您,如果你愿意来我这里工作的话,给你的薪水只会多不会少。”
詹姆斯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好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待会就去把我的工作给辞了,明天我就来上班,不过我应该去哪找您呢?”
“迎宾馆,明天你来迎宾馆里找我就可以了,我叫孔林。”孔林站了起来,举起双手对着詹姆斯拱了拱,“你放心,我可以保证,你绝不会为你今天的决定后悔的。明天早点来找我,我还有一批货物要你帮忙找一些大买家呢。”
说完孔林带着一众人等向外头走了出去……孔林刚一出门,詹姆斯身后的一帮水手就轰的一声闹开了。
“头,你要发财了,一个月三百三十元荷兰盾啊,这个薪水比起船长还高呢!”
“不行。头,这回你一定要帮帮我们,帮我们问问,这个东方商人还要不要雇佣水手,我也要上他们的船上去干活。哦上帝,要是能到那艘庞大的战舰上去工作就好了,只要能从荷兰到东方一个来回,估计这辈子的养老钱就能赚回来了。”
众人七嘴八舌的闻着詹姆斯。艳羡的心情跃然于脸上。
心情变得开朗了很多的詹姆斯对莉莉安道:“好了好了,你们也别问了,这些事还是等我回到“老人号”跟老罗伊辞职后再说吧,莉莉安,给大家每人来一杯酒,我请客!”
“谢谢詹姆斯的慷慨,干杯!”众人举起了酒杯开始畅饮起来……崇祯十一年 二月初六
德安府是湖北靠近湖南最近的一个州府,同时也是河南进入湖北的必经之路,李自成攻占了湖北后。就在德安府驻扎了三万兵丁,由手下大将刘芳亮统领。
德安府的知府衙门的大堂上,新上任的左营制将军刘芳亮此刻正搂着一个俏丽的女子和一众军官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每名军官的身边都有一名抢来的女子,他们一边喝酒一边对身边的女子乱摸乱亲,看上去好不快活。
“将军,闯王命咱们看守德安府的时候可是再三交代,让咱们小心提防官军,而且李公子也说过不让咱们喝酒,咱们这么做是不是不太好啊?”
说这话的人年约二十,长得方口阔鼻,看上去很是有一股子英气。此人是李自成的义子张鼐,李自成攻占了湖北后,按照李岩的建议将部队分为五营,这五营分别是中吉、左辐(辅)、右翼、前锋、后劲;旗纛前营为黑色、后营为黄色、左营白色、右营红色、中营青色。军职设权将军、制将军、果毅将军、威武将军、都尉、掌旅、部总、哨总等官。
军制的改变也意味着李岩打算将闯军由流寇逐步正规军转变的愿望。
比如改了军制后,左营便以刘方亮为制将军。马世耀为左果毅将军,刘汝魁为右威武将军,而张鼐则是担任威武将军。
这些流寇出身的头领们此刻虽然都当了将军,但骨子里的流寇习气却没有丝毫改变,每天依然是过着今朝就有今朝醉的日子。喝酒、玩女人依然他们每天的主要日常生活,尤其是春节过后,刘宗敏和李自成分别率领主力攻打湖南和陕西,觉得天高皇帝远的刘芳亮等人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比如现在刘芳亮怀里的女子就是原德安府知府的小妾,此刻也被刘芳亮抢了过来供他淫乐。
此刻喝得正起劲的刘芳亮听见张鼐的话顿时就有些不高兴而来,他将手中的酒杯重重的放在桌上喝道:“张鼐,你小子平日里就怕东怕西,这会子闯王都不在了你还怕什么?放心的吃放心的喝,闯王怪罪下来老哥我顶着。”
张鼐苦笑道:“刘爷,您是不知道,那李公子走的时候就曾经嘱咐过咱们,让咱们约束军纪,不要太出格了,可他们才一走咱们就........这终归是不太好吧”
“呸……刘芳亮吐了口粘稠的唾沫到地上后才不屑的说道:“他们懂个屁,老子心情好给他面子才叫他一声李公子,要是哪天老子心情不好了他屁都不是,闯王那是给他们留着脸呢,这才给了他一个河南营的军制让他带带,他还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我呸!
你们说,如今我们义军能有这么一番新气象还不是咱们这些老兄弟一刀一枪拼出来的,他一个新来的穷酸书生凭什么一来就当上一营将军,凭什么?”
得,旁边这几位算是听出来了,感情刘芳亮是对李岩初来乍到就且居高位感到不满了。
张鼐和旁边的马世耀、刘汝魁等人对视一眼,嘴巴张了张想说点什么,后来又闭嘴了。其实这些日子以来,他们李自成那么器重李岩、牛金星、宋献策等人也很是不满,只不过顾忌到李自成而不敢说出来罢了,现下看到刘芳亮率先提了出来,心中暗自痛快的同时也就不说话了。
看到众人都不说话,刘芳亮更得意了,举起酒杯咕咚咕咚的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不时有酒流入他的衣襟里也没察觉。
“哈哈哈.......痛快。兄弟们都将这碗酒干了。”
大堂里很快就响起了刘芳亮和众将们肆无忌惮的狂笑声,中间还夹杂着些许女子痛苦的呻吟声……就在刘芳亮等人寻欢作乐的时候,离德安府一百里处,一支浩浩荡荡的呃兵马正在向德安府开来。
这支队伍就是从山东出发,越过了河南开封、汝宁府等地,一路向德安府进发的庞刚亲自率领的两万多大军。
这次,庞刚一共带领了三个步营、一个骑兵营、一个炮营以及两个辎重营共两万五千大军,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光复湖北全境。
“大人。末将终于又可以和您一起出征了,想想真是痛快啊。”
骑在马上的三营游击李源一副眉花眼笑的模样,看得庞刚暗自叹气。
庞刚盯着李源正色道:“你啊,都当了游击将军,也是成了亲就要当爹的人了,怎么还是这么毛毛躁躁,为将者,知将、知兵、知民,乃人和也。天时。地理,人和。三者具之,必胜也。你若是只知道好勇斗狠。那你这辈子最多做到参将也就到头了,你就没有更大的追求吗?”
“是,末将谢大人教诲。”李源低下了头不语,他也知道自己性格上的缺点,但是有时候就是控制不住,他就属于一听到刀枪声和炮声就会浑身激动的主,好勇斗狠的性格并没有随着官职的增大和年龄的增加而改变,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现在被庞刚这么一说。他也只能低下头来乖乖的接受。
庞刚扭头对身边的王志道:“狗剩,你有时间也劝劝这小子,我们很快就要扩军了,现有的军制已经不适合咱们,我估摸着打完这场仗后就要有一个调整。你们要有一个思想准备。”
对于王志、李源这些最早跟随着自己的老人,庞刚是打心眼里希望他们能尽快成熟起来的,今后自己麾下的兵马越来越多,总不能每次都让自己亲自带兵吧,他们总归都是要独当一面的。谁若是不能达到庞刚的要求那么就只能被淘汰,庞刚可不想看到日后有谁因为自身的原因而被昔日的伙伴甩在身后。
“是,末将一定好好劝劝他。”王志郑重的回答,他平日里虽然话不多,但向来都是哑巴吃饺子,心里有数。
二月的天气还是很冷,尤其是积雪开始融化的时候更是能让人冷到骨子里去,官道上到处都是泥泞的泥土,谁若是不小心摔一跤保准他立马变成一个泥猴。
王立和他的六名同伴虽然骑着马,但身上的衣裳依然变成了和地上的泥巴相同的颜色,这也是他们这半个月来一直充当开路先锋的代价。
王立是一名夜不收,在庞刚麾下的青州军里,夜不收的待遇是最高的兵种之一,有人说只要你能在夜不收里干满两年,你就可以将你下半辈子的养老钱都挣到了,但是夜不收的高风险也是人所共知的,尤其是在和清兵交战的那几场仗里,损失的也不少没有三百也有两百,战损率高达三成,堪称是最危险的兵种。
但即便如此,每年拼命往夜不收里挤的人依旧数不胜数,原因无他,除了军饷高、缴获的财物可以大部分截留之外,夜不收的地位比起其他兵种的军士也高了一截,在山东的地界上,夜不收的人走路头都是要抬高一截的。
现在的王立就和他的同伴们摸到了德安府外一个村子里,只是看着面前的村子,王立和他的同伴们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眼前的这一幕大大出乎了他们的意外,这个村子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村子前面的广场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尸体,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至少有两百多人。
王立一眼就看出来,这些百姓是遭到了有组织有预谋的屠杀,而且王立还看到,在这些尸体中,绝大多数都是男人,即便是有女子也都已老人和小孩居多,他们许多人身首异处,有的更是被开膛破肚,情景惨不忍睹。但是王立也发现,在这些尸体离年轻的女子很少,即便有也是赤身**满身狼藉,一看就知道生前曾经受到玷污。
“这是谁干的,是他妈谁干的?”
王立的心仿佛被人猛的掐了一下,这样的惨烈的景象他只有在当初与鞑子交战时,被鞑子屠戮的村子里见过。一般的土匪或者响马是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的,因为即便是响马或者土匪心里都会有一个底线,那就是即便是杀人也不会做出屠村这种惨事,那是会引起公愤的。
“俺知道是谁干的!”
这时,一个冰冷的声音在王立身旁响了起来.......(未完待续)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