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江鹊的广播剧录制结束的那天,甲方很是满意,那天也算是为了庆祝收工。
江鹊肯定没办法推掉,就在下班前给沈清徽打了个电话说了,今天大概要晚一些回去。
沈清徽答应,问了她地方,说到时候去接她。
江鹊握着手机,喊了路威一声。
路威是真的没什么老板架子,看了看手机说,“蓝湾酒店。”
江鹊一想,笑着跟沈清徽说,“离你们酒店不远!就隔着两条街。”
这天的饭局其实很热闹,都是一些年轻人,桌上开了几瓶酒。
那也不是在什么包间,在蓝湾酒店的隔壁,是类似于一个很年轻化的pub,白天大大方方开门作为餐厅迎客,晚上就换上很有氛围的灯,供一些酒水,放一些jazz的轻音乐。
餐品不一定非常精致,但是氛围非常足,一些金属风的装饰品很有情调。
江鹊从来都不喝酒,对酒也没有任何的了解,加上也从不见沈清徽沾染烟酒这些,江鹊扫了一眼发现也不认识。
桌上的气氛挺好的,有胡小可这个天生的话匣子,就算那些男生之间的话题她不太能接得上,也能淡然的一笑而过。
期间不知道是谁开了瓶酒,胡小可尝了一口,觉得好喝,给江鹊倒了一杯,“你尝尝看!”
江鹊狐疑,总觉得洋酒都是烈酒。
pub里的灯光有点迷离,江鹊没太看清,接过来喝了一口,很甜的味道,像一大杯巧克力牛奶,回口有股奶味的甜。
果然好喝。
江鹊喝完了第一杯的时候,还没发觉到什么异样,半瓶下去,人的脑子还是有点发飘。
当时还没有意识到这百利甜是后劲很足,到后面,眼皮困得直打架。
攥在手里的手机震动着响了几声,听到沈清徽温温的声音,问她结束了没。
江鹊的脑子被泡的发胀,昏昏地说,你到啦?
沈清徽迟疑了一秒,听到她绵软的声音,一猜就知道肯定喝酒了。
“快了,五分钟就到了。”
“好,那我去等你!”
桌上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江鹊跟路威说了一声,自己先走。
路威当时有点迟疑,怀疑江鹊有点喝多了,但是旁边的人扯着他玩骰子,路威招呼了一下店里的保安,托他将人送到门口。
江鹊这会还能看得清路,就是眼皮沉沉,脑子浮沉,pub是在市中心,两旁都是商业街,长长的路灯铺泻出一层光,江鹊拎着包,乖乖站在路边等他。
夜风一吹,只清醒了片刻,她坐在路边的方形挡车柱上,两条腿伸着晃了晃,而后看到一辆黑色的车子停在自己的身边。
车子熄了火,一道身影走下来,规整的西裤,浅色的衬衫整洁,颈间的领带一丝不苟。
江鹊抬头看他,分明总是有种风月清寂的矜雅,像只可远观的皎洁月光,但对她从来都不是这样。
对她,他是温柔,是春风。
江鹊弯眸笑了,“你来啦!”
沈清徽站在她面前,她今天穿了一条浅樱粉色的碎花吊带裙,外面套了一件薄薄的白色的小开衫。
开衫被她从腰间系了一个结,有点松了,锁骨的线条突兀,她仰着脸看他,眼神有点雾蒙蒙的,一看就是喝了点酒,脸颊上也带了点绯色。
沈清徽弯腰看她,“喝了多少酒?
小醉猫。”
“就喝了两杯,叫……百利甜。”
江鹊看着他,眼神飘忽了一下,艰难地回想起这个名字。
视线汇聚起来,沈清徽的俊颜离她很近,江鹊看着他,目光落在他的眼尾,一点点小泪痣,是真的被这样的灯光染上一种别样的情意。
江鹊有点着迷地看着他,“你对我真好。”
“我以为你早知道,”沈清徽笑了,他弯着腰,目光浸着温柔,“走,我们回家了。”
江鹊对他伸出手,“不想走,脚疼。”
沈清徽低头一看,江鹊今天又穿了一双几厘米高的细跟鞋。
她最近很有“闲情雅致”,周末拉着他去逛街,这年有一种风格,沈清徽听她说,也没记住,“纯欲”还是“纯御”。
只记得江鹊买了不少新裙子,那些裙子看着设计挺保守,其实有点小心机,要么很修饰身材,要么带点小性感。
沈清徽从不干涉她穿什么,穿衣是她的自由。
江鹊也是在这会突然买了不少细跟的高跟鞋,但是她大概还是没穿惯,平日里有他送着上下班还好,这pub的停车场有点距离,估计是来的时候走了点路。
沈清徽在她的面前半蹲下,抬起她的脚看了看,珍珠色的细高跟,两条细带子,脚踝骨那边被磨红了一小块。
“我们散散步吧,现在还好早。”
江鹊低头看着他,在意识半醒半醉的时候,有一点小私心。
“好。”
沈清徽不拒绝她,他弯腰脱了江鹊的鞋子,打横将她抱起来,江鹊下意识地用两只胳膊攀住他的肩颈,沈清徽只单手就将她抱了起来,另一只手拎着她的鞋子。
“我们去哪儿?”
江鹊忽然很开心。
“没想好。”
江鹊忽然往前凑了一下,她今早偷偷喷了点他的香水。
她今早还特意看了一下,那瓶香水叫straighttoheaven,直达天堂。
眼下,她忽然凑近,一点淡淡的酒味,还有那瓶香水的木质后调,像被酒精泡过的草莓,清清甜甜,又带着点勾人的芳醇。
“你对我真好。
沈先生,我特别特别喜欢你,”江鹊紧紧地看着他的胸膛,他单手抱着她也一点都不费力,稳稳当当,有种坚实的稳靠感,她又问了一句,“我最近是不是胖了一点?”
“胖了也漂亮。”
沈清徽的目光跟她对视着,真可惜腾不出一只手来。
前面有个人民广场,很大,绿化做的非常好,就算是晚上九点多,也仍然灯光长亮,一边是广场舞,一边撑着好多伞——虽然没有规定,但是这里已经成了一角独特的相亲角。
沈清徽抱着她到人少的一处长椅,后面一排灌木。
沈清徽将她放到椅子上,江鹊攥住他的手腕。
“嗯?”
“我想喝椰汁。”
真是被酒精泡过的理智已经开始脱轨,其实只是余光看到一对情侣走过去,女生手里捧着一个椰子。
沈清徽目光转了一圈,看到一角正好有个小摊子在卖新鲜的椰子。
他单手拎着她的鞋子,弯腰捏了捏她的脸,“在这乖乖坐着,两分钟回来。”
“好。”
江鹊的两只胳膊搭在他的胳膊上,心思动了动,忽然压着他的脖颈向前凑了一下,对着他吹了一口气,“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等我。”
沈清徽向前趁她不注意亲了她一下,亲到了她的唇角。
江鹊点点头,就撑着胳膊坐在木椅上,她眯了眯眼睛,夜晚的风总是带着一点花香,还有附近各种甜腻腻的吃的味道。
她环顾了一圈,附近有漂亮的蛋糕房,有一家玩偶店,还有一家精致的小餐馆。
沈清徽转过身,弯腰拿了一根吸管插—进椰子里,朝她走回来。
一切景色都好像沦为了背景,江鹊撑着手,有这样一个瞬间,觉得他像从另一个世界走来,而后坚定地走向她,永远都是偏爱地选择她。
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心里有那么一点难过,大概是总想到他明明可以值得更好的。
沈清徽在她身旁坐下,将椰子递给她,江鹊往他怀里一靠,沈清徽也不多说,他一手托着椰子,一手扶着吸管递到她嘴边,“尝尝甜不甜。”
江鹊尝了一口,清甜的椰子味很浓,入口回甘。
她蹭了一下,把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
“沈先生,你会觉得……”
“嗯?”
他还扶着吸管,垂眸看着她。
“算了。”
问不出口。
沈清徽又把吸管递过来,一看她这样子,就能猜到她的情绪,喝了点酒就开始怎么着,现在年轻人都说那叫emo。
有一回是江鹊半夜不睡觉,抱着手机看一个电影剪辑,看着看着就看哭了。
大概就是很多悲剧向爱情电影的经典镜头混剪,然后她又说,“人家都说感情要门当户对……”
沈清徽当时正在睡前翻看一本《萤火虫小巷》的译本。
那里面有一句话叫,“我们都曾以为对方的生活是最好的,但最终发现,人生总有残缺,而这残缺,使我们完整。”
某些方面,的确如此。
遇见江鹊前,沈清徽的生活是空洞的,是一片失去生气的森林,是江鹊的出现让他的生命重新有了些意义与阳光。
江鹊亦是如此,她本是活在贫瘠土地里的一粒种子,是沈清徽的温柔与呵护,让她开成了一朵明媚漂亮的花。
所以那天,沈清徽将她揽进怀里,对她说,“永远不会有人比你更可以站在我身边。”
“为什么呀,我明明……”那天江鹊问题有点多。
沈清徽忽而以吻封缄,过后跟她说,“因为是你,你是江鹊。”
爱情才不喜欢那些迂腐的家伙呢。
也像现在这一刻,其实知道她不是故意那么想,只是情绪到了某个点。
沈清徽笑着捏了捏她的鼻尖,开玩笑似的说,“沈太太,这婚可不兴悔啊。”
江鹊笑了,咬着吸管。
对,她不只是江鹊,还变成了沈太太。
“椰子好甜,你尝尝。”
江鹊两只手抱着椰子,把习惯递给他。
沈清徽尝了一口,其实并没有想象里那么甜。
江鹊笑着说,“你买的最甜了!”
“喝完我们回家了,蚊子多。”
“好。”
江鹊点头,又往他那边凑近一些。
沈清徽以为她要说什么,就微微低头向她挨了挨。
“我今天也特别特别特别喜欢你,你放心好了,这婚是不可能悔的,毕竟,”小姑娘挺直了腰,说的非常豪情壮志,她转眸看向他,也是那个瞬间,在等待她下半句的时候,沈清徽的情绪忽而随着她,像隐隐的在期待着她还会说些什么呢。
“毕竟全世界我最喜欢你了,我每一天都更爱你的。”
本来是一句告白,到后半句,忽然眼眶有点发酸,也说不明白是为什么。
沈清徽笑她,但还是把她揽进怀里,“没有人是你,江鹊,因为我也很爱你。”
她永远在他心里,有着最独一无二的一方位置。
长日的尽头,月光与灯火,那些充满不堪的过去忽而变的很是坦荡,那些伤口不必再在某些夜里隐隐作痛,只因为他是沈清徽,她是江鹊,他会万分耐心与温柔地轻吻她的伤疤,她会坚定而热烈地选择他。
言语都显得有些拙劣,不足以表达这样盛大而隆重的爱,那些相视而笑的目光,紧扣的手,夜晚里的相拥,落日下的亲吻,都写满了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