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林清榆被请到老宅里过暑假。
林妙妙厚着脸皮也跟着来了。
林妙妙嘴甜,很会讨人喜欢,跟陆家两个远方亲戚的女孩子交往得很好,三个人还一起排挤她,不跟她玩。
在学校被排挤,在家里被无视,到陆家也被林妙妙和小伙伴孤立,林清榆特别难受,就经常一个人到后山来玩。
后来,在探险中,她发现了关在白色房子里的小怪物。
好像是个大男生。
她想,他应该跟她是同类人,都好可怜,就每天都去跟他说话。
刮风下雨都去。
还偷偷存下食物,带去给他。
刚开始男生没说什么话,慢慢地,她好像打动了他,偶尔会接话。
她开始兴奋不已,觉得找到了一个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小伙伴。
为了这个小伙伴不被别人抢走,她谁都不告诉,尤其不告诉林妙妙!
她把所有的秘密都告诉男生,把家里人对她的不公,把林妙妙的使坏都说了出来。
她也见过男生发病,拼命地砸东西,砸得框框当当。
她着急坏了,在外面一直喊他,让他冷静。
再后来,门板被砸出一个小窟窿,他的手可以伸出来了,好像要抓她。
可她不怕,就这么抓住了他的手,告诉他,不要怕,她这个朋友一直都在。
可他还是抓伤了她。
那天,她的手流了很多血。zusi.org 狐狸小说网
可她还是没有放手,死死抓着男生的手,告诉他要冷静,还唱歌给他听。
男生很激动,一直想抽走自己的手。
到最后,他好像也受伤了,手上都是血,分不清到底是谁的血。
那天之后,林清榆发烧了,接连三天没去看他。
白色房子里的男生伸长了脖子等那个小女孩,一直没等到。
就在他要放弃的时候,小女孩又来了。
这次,他们变成了好朋友。
不过,之后,男生又发病了几次,也弄伤过女孩,两人手上的血也糊在彼此身上。
每次,男生抓伤女孩,女孩回去都要发烧几天,等自愈后又来找他。
诡异的是,男生发病越来越少,他甚至能感受到身体在变好。
再后来,女孩给他修剪指甲,每次来都会带来毛笔和宣纸,让他从小窟窿伸出手,抓着他的大手写《心经》。
每写一个字,她都会耐心念出来。
她的声音很好听,好像有种神奇的魔力,教会他控制情绪。
她告诉他,每次有心魔要影响他的时候,就念《心经》。
就这样,在那个特别的暑假里,林清榆收获了这辈子唯一最要好的朋友——毛毛。
因为他身上有很多毛。
而陆勋却在那段暗无天日、差点要溺毙的年岁里,忽地被打开一束光,照亮了他的余生。
他还记得林清榆暑假要结束的时候,连着来跟他告别三天。
那三天都在哭,说很舍不得她。
再后来,他神奇地自愈了。
长出来的毛发掉了,容貌一点一点恢复回去。
等他完完全全对着镜子穿上西装那一刻,他发誓要用一辈子的时光,来守护那个女孩。
他知道她的名字,她叫林清榆。
再后来,他远远在陆延的生日宴上看到她,穿着小白裙,长头发,一眼万年。
天知道,他那一刻有多么想要把她占为己有!
天知道,他当时有多嫉妒陆延!
他当时就这么远远地看着她,看她偷偷拿着小蛋糕,直奔后山,去到那个小房子。
看着她,找不到他的时候,抱着膝盖哭了起来,好像失去了很重要的东西一样。
那一刻,他承认,心口沦陷得一塌糊涂,终身药石无灵,非她不可。
林清榆想起往事,也难过地抱紧陆勋。
“我好像……很久很久的后来,总会想起毛毛。说不清那是青春期一种什么感觉,好像掺杂着友情,又带着那么一点点爱情……老公,原来那么早,就喜欢你了。”
陆勋低着头,动情吻住林清榆的唇瓣,深吻了一小会儿,感慨地抚摸着她的脸颊。
“你知道吗?我都写了一千多张《心经》。
后来你跟陆延在一起三年,我每次想你想得要疯的时候,就会想起你跟我说,控制不了情绪,就抄写《心经》。
每次抄写,我都会在想,佛祖会不会看在我这么虔诚的份上,把你送到我身边。”
林清榆听了这话,眼眶有点湿,责备瞪着陆勋:“那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呀?”
“起初,我以为你喜欢陆延。”说着,陆勋有些别扭,“再说,我以前那么丑……难道要我跟你说我就是那个又长毛,脸又肿,还跟动物一样会挠墙的毛毛?”
陆勋负气吻住老婆的唇瓣,颈侧,边吻边商量着:“老婆,有一件事……就是你以后能不能不要叫我毛毛?”
林清榆被逗笑。
这家伙的偶像包袱大概有10吨重!
不过,她也好感慨,终于寻回了当年的小伙伴,而且小伙伴还变成了自己的老公。
心口好似有一块缺角被补上了。
这下,她也终于相信,她就是他生命中的白月光。
谁也替代不了那种。
另一边,段肖白已经抵达了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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